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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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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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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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22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9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科研生产与管理改革等各项工作均稳步推进,主要经济指标及主要产品交付均按计划完成,航空主产品系列型号后续研制及立项工作均取得重大进展。C919大客项目及波音GE等转包生产项目顺利推进。
报告期内,完成了公司2018-2020三年滚动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并推进军民融合相关实施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科研生产保密体系、航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均顺利通过外部例行认证审核。
报告期内,航空城北区建设工程基本完工,公司配合建设的瑶湖机场完成了总承包工程验收并开展了机场校飞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开展了2018年校园招聘活动,并参加了江西省高层次人才招聘会(东北、西北专场),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院校进行招聘,共签约毕业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169人。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外上市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施行,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在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公司调整了2018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减少公司2018年1月1日合并口径资产总额2,605.31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增加67,837.70万元,存货减少70,443.01万元;减少公司2018年1月1日合并口径负债总额4,178.84万元,其中:预收款项减少4,456.52万元,应交税费增加277.68万元;增加公司2018年1月1日合并口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73.53万元。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