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48)。
2018年4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MTN228号),同意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40亿元,注册额度自交易商协会发出《接受注册通知书》之日起两年内有效。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018年8月24日,公司完成上述《接受注册通知书》的2018年第三期中期票据20亿元人民币的发行。本期中期票据的产品简称为“18金地MTN003”,产品代码为“101800941”,发行期限为3年,起息日为2018年8月24日,到期日为2021年8月24日。本次中期票据发行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为4.8%,按年付息。
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