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半年度报告全文。本摘要相关词汇和定义请见半年度报告全文的释义章节。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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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业务、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业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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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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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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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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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并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2.3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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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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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综述
上半年,本集团紧抓煤炭、电力市场需求旺盛的有利时机,努力克服部分煤矿减产、环保检查压力增大等因素影响,优化生产与运输组织,进一步提升一体化运行质量和效率,各项运营指标保持高位,经营业绩保持稳健水平,处于历史高位区间。
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营业利润36,724百万元(2017年上半年:35,545百万元),同比增长3.3%;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977百万元(2017年上半年:24,315百万元),基本每股收益1.155元/股(2017年上半年:1.222元/股),同比下降5.5%。
本集团2018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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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指标的计算方法请见本报告“释义”部分。
3.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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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为本集团内部服务外,神华财务公司对本集团以外的单位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此项为该业务产生的存贷款及利息、手续费、佣金等项目的现金流量。
(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
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7%,主要原因是:
①受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同比提高的影响,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售电量125.38十亿千瓦时(2017年上半年:114.43十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6%;平均售电价格312元/兆瓦时(2017年上半年:307元/兆瓦时),同比增长1.6%。
②受宏观经济稳中向好、天气等因素影响,国内动力煤需求持续旺盛。上半年本集团实现煤炭销售量225.3百万吨(2017年上半年:220.5百万吨),同比增长2.2%;煤炭平均销售价格432元/吨(不含税)(2017年上半年:425元/吨),同比增长1.6%。
③受益于煤炭需求维持高位,全国煤炭运量及海运价格同比上升。上半年本集团铁路、港口和航运业务收入同比分别增长3.4%、6.6%和40.5%。
④聚烯烃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上涨。
(2)成本变化因素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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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营业成本同比增长6.7%。其中:
①外购煤成本同比增长21.9%,主要原因是为满足市场需求,本集团外购煤量增加;
②原材料、燃料及动力成本同比增长16.6%,主要原因是发电量增加导致燃煤成本增长,露天矿土方剥离耗用材料增加,以及燃油价格上涨等;
③人工成本同比增长3.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适用的工资标准较上年同期有所提高;
④运输费:指本集团通过外部铁路、公路、船舶运输及使用外部港口等产生的费用。2018年上半年同比增长3.2%,主要原因是国铁运价上调;
⑤其他成本同比下降18.1%,主要原因是矿务工程费、计提但未使用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同比下降,以及其他业务成本下降。
(3)其他利润表项目
①管理费用:2018年上半年同比增长4.0%,主要原因是人工费用增加。
②财务费用:2018年上半年同比下降9.4%,主要原因是本集团利息支出减少、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③投资收益:2018年上半年同比下降64.3%,主要原因是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理财产品产生收益,导致上年同期基数偏高。
④所得税费用:2018年上半年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19.4%,平均所得税率23.6%(2017年上半年:20.2%),同比上升3.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享受优惠税率较多的煤炭分部利润占比下降,享受优惠税率较少的发电分部利润占比上升,以及按要求缴纳所得税。
⑤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8年上半年同比下降5.5%,主要原因是本集团上半年商品煤产量下降、外购煤量增加,少数股东权益占比较高的发电分部利润占比上升,以及所得税费用增加。
(4)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集团制定了以为股东获取最大利益为目标的资金管理政策,在保障持续运营的前提下,维持优良的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按照公司政策投资于基建、并购等项目。
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8年上半年净流入同比下降33.0%。其中,神华财务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3,111百万元(2017年上半年:净流入2,984百万元),同比变化204.3%,主要原因是客户存款及同业存放款项净额减少,以及对客户的贷款和垫款净额增加。剔除神华财务公司影响后,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1.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支付的外购煤及电厂燃煤成本、所得税等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
②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8年上半年净流出8,433百万元(2017年上半年:净流入1,949百万元),同比变化532.7%,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理财产品到期收回。
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8年上半年净流出同比下降32.8%,主要原因是发电分部的银行借款增加。
(5)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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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研发投入同比增长109.0%(2017年上半年:199百万元),主要用于神东矿区8.8米智能超大采高综采成套装备研发与示范工程项目及相关机械设备研制、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矿井水文地质、瓦斯及火灾防治安全保障技术研究等。
2.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润构成的主要变化为:发电分部经营收益占比上升,煤炭分部经营收益占比下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合并抵销前各业务分部经营收益计算,本集团煤炭、发电、运输及煤化工分部经营收益占比由2017年上半年的63%、9%、27%和1%变为2018年上半年的57%、14%、28%和1%。各业务分部经营收益占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1) 利润率相对较低的外购煤销量占比增加;(2) 发电分部收入增长、单位售电成本下降。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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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本集团不存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的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受限资产余额为9,941百万元。其中,(1)货币资金8,473百万元,主要是神华财务公司存放于央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5,859百万元;(2)其他受限资产主要是为开具应付票据、获取银行借款而进行抵押担保的应收票据、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受限资产信息详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4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四) 分行业经营情况
1. 煤炭分部
(1) 生产经营
本集团生产及销售的煤炭品种主要为动力煤。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克服部分煤矿减产的不利影响,优化生产组织,实现商品煤产量145.8百万吨(2017年上半年:151.7百万吨),同比下降3.9%;井工矿完成掘进总进尺17.6万米(2017年上半年:16.9万米),同比增长4.1%,其中神东矿区完成掘进进尺13.6万米。神东矿区8.8米综采工作面成功投入试生产,为世界首个超大采高工作面;数字矿山建设持续推进,有效降低人工成本、提高井下机电设备开机率。准格尔矿区加快土方剥离施工作业,上半年哈尔乌素露天矿恢复商品煤产出,生产商品煤2.8百万吨。
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煤炭勘探支出(即可行性研究结束之前发生的、与煤炭资源勘探和评价有关的支出)约0.10亿元(2017年上半年:0.01亿元),主要是澳洲沃特马克项目勘探相关支出;煤矿开发和开采相关的资本性支出约7.41亿元(2017年上半年:3.34亿元),主要是神东、准格尔等矿区煤炭开采、购置固定资产等相关支出。
本集团拥有独立运营的铁路集疏运通道,集中分布于自有核心矿区周边,能够满足核心矿区的煤炭外运。本集团自有铁路运营情况详见本节“铁路分部”及本报告附件。
(2) 煤炭销售
本集团销售的煤炭主要为自有煤矿生产。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充分利用铁路运力,本集团还在自有矿区周边、铁路沿线从外部采购煤炭,用以掺配出不同种类、等级的煤炭产品后统一对外销售。本集团实行专业化分工管理,煤炭生产由各生产企业负责,煤炭销售主要由神华销售集团统一负责,客户涉及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多个行业。公司对内部发电分部、煤化工分部和外部客户的自产煤年度长协销售采用统一的定价政策。
上半年,本集团实现煤炭销售量225.3百万吨(2017年上半年:220.5百万吨),同比增长2.2%。其中国内煤炭销售量222.5百万吨(2017年上半年:216.6百万吨),同比增长2.7%;港口下水煤销量达129.5百万吨(2017年上半年:131.8百万吨),同比下降1.7%;外购煤销售量达79.8百万吨(2017年上半年:63.0百万吨),同比增长26.7%,占煤炭总销售量的35.4%(2017年上半年:28.6%)。
上半年,本集团进一步完善价格管理体系,积极调整销售结构,通过竞价交易等电子交易模式提高销售溢价,实现平均煤炭销售价格432元/吨(不含税)(2017年上半年:425元/吨),同比增长1.6%。
本集团2018年初与国内6家长期合作、信誉良好的优质电力企业签署三年期(2019-2021年)电煤长协合同后,7月份再次与国内9家重点电力企业签署三年期(2019-2021年)电煤长协合同,促进了煤电上下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公司完善中长期生产、投资规划奠定良好基础。
① 按销售区域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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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中的本集团煤炭销售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对前五大国内煤炭客户销售量为43.7百万吨,占国内销售量的19.6%。其中,对最大客户销售量为22.4百万吨,占国内销售量的10.1%。前五大国内煤炭客户主要为电力、煤炭及煤炭贸易公司。
②按内外部客户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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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安全生产
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突出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管考核,推进风险预控和岗位标准作业流程落地,针对重点隐患实施专项检查,开展重大灾害防治,持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上半年本集团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零,继续保持国际领先水平。
(4) 环境保护
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继续推进煤炭清洁开采,加强生产全过程环境保护管控,最大程度减少煤炭生产对环境的影响。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节能环保各体系的建设与融合工作,继续推进废水达标、地表水治理和矿井水综合利用工作,加强煤矸石综合利用,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程。上半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安全事件。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预提复垦费用”余额为28.1亿元,为生态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5) 煤炭资源
于2018年6月30日,中国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保有资源量为235.6亿吨,比2017年底减少1.4亿吨,煤炭保有可采储量为150.8亿吨,比2017年底减少1.1亿吨;JORC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可售储量为84.1亿吨,比2017年底减少1.4亿吨。
单位: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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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矿区生产的商品煤特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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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矿区生产的主要商品煤的发热量、硫分、灰分,受地质条件、开采区域、洗选加工、运输损耗及混煤比例等因素影响,上述数值与矿区个别矿井生产的商品煤或公司最终销售的商品煤的特征可能存在不一致。
(6) 经营成果
①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炭分部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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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炭产品销售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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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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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本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维简安全费、洗选加工费、矿务工程费等,占65%;(2)生产辅助费用,占20%;(3)征地及塌陷补偿、环保支出、税费等,占15%。
④外购煤成本
本公司销售的外购煤包括自有矿区周边及铁路沿线的采购煤、国内贸易煤及进口、转口贸易的煤炭。上半年本集团外购煤成本为27,863百万元(2017年上半年:22,848百万元),同比增长21.9%,主要是受煤炭市场需求持续旺盛的影响,本集团外购煤的销售量同比大幅增长。
2. 发电分部
(1) 生产经营
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利用有利时机,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努力扩大市场份额,提高机组利用率,上半年实现发电量133.59十亿千瓦时(2017年上半年:122.05十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5%;实现总售电量125.38十亿千瓦时(2017年上半年:114.43十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6%,占同期全社会用电量3,229.1十亿千瓦时的3.9%。
(2) 电量及电价
①按电源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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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按经营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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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装机容量
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8,769兆瓦,占全社会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总装机容量17.3亿千瓦的3.4%。其中,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56,914兆瓦,占本集团总装机容量的96.8%。
单位:兆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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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本集团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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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电设备利用率
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燃煤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364小时,较去年同期的2,185小时增加179小时,比全国燃煤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2,126小时高238小时。发电效率持续改善,发电厂平均用电率同比下降0.10个百分点。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循环流化床机组装机容量6,484兆瓦,占本集团燃煤机组装机容量的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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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环境保护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继续推动煤电清洁发展,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累计完成新建或改造85台、50,660兆瓦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占本集团燃煤发电装机容量的89.0%,超低排放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占比继续保持行业领先水平。
上半年本集团燃煤发电机组平均售电标准煤耗为308克/千瓦时,较上年同期的311克/千瓦时下降3克/千瓦时。
(6) 资本性支出
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发电分部完成资本开支47.4亿元,主要用于国华印尼爪哇7号煤电项目(2×1,050MW)、神华国华江西九江煤炭储备(中转)发电一体化新建工程(2×1,000MW)、神皖能源公司庐江电厂一期发电工程(2×660MW)等发电项目建设。
(7) 经营成果
①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发电分部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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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售电收入及成本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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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售电成本主要由原材料、燃料及动力,人工成本、折旧及摊销以及其他成本构成,详情请见本报告附件。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单位售电成本为256.4元/兆瓦时(2017年上半年:262.1元/兆瓦时),同比下降2.2%,主要是本集团上半年售电量增加摊薄固定成本。
③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燃煤电厂售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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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发电分部共耗用中国神华煤炭53.8百万吨,占本集团发电分部燃煤消耗量58.5百万吨的92.0%(2017年上半年:89.2%)。
3. 铁路分部
(1) 生产经营
2018年上半年,铁路分部不断优化运输组织,有力保障煤炭运输,继续实施大物流战略,开展非煤运输,运输业务量创出同期新高,一体化协同效应进一步显现。各主要干线运量实现稳步增长,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达138.6十亿吨公里(2017年上半年:136.4十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6%。
铁路分部为本集团外部客户提供的煤炭及非煤运输服务量持续增长,非煤运输业务覆盖铁矿石、化肥、高岭土等近30种货类。上半年,铁路分部为外部客户提供铁路运输服务的运量为106.6百万吨(2017年上半年:103.7百万吨),同比增长2.8%;为外部客户提供铁路运输服务的周转量为14.6十亿吨公里(2017年上半年:14.2十亿吨公里),同比增长2.8%;为外部客户提供运输服务所获得的收入为2,802百万元(2017年上半年:2,679百万元),同比增长4.6%。
(2) 项目进展
报告期内,黄大铁路建设持续推进,河北段陆续开展征地清点核量等工作,山东段正线铺轨累计完成70公里,占设计的35%。
(3)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铁路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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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铁路分部为本集团内部提供运输服务产生的收入为16,339百万元(2017年上半年:15,827百万元),同比增长3.2%,占铁路分部营业收入的85.4%(2017年上半年:85.5%)。
2018年上半年铁路分部的单位运输成本为0.050元/吨公里(2017年上半年:0.047元/吨公里),同比增长6.4%,主要是外部运输成本增加。
4. 港口分部
(1) 生产经营
2018年上半年,港口分部强化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及提能提效,统筹上下游物流调运,提高卸车和泊位效率,确保一体化稳定运行。
按照整体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本集团通过自有港口下水销售的煤炭量占比保持较高水平,自有港口下水煤量占本集团港口下水煤总量的比例为88.6%(2017年上半年:85.7%)。经黄骅港下水销售的煤炭为92.0百万吨(2017年上半年:91.7百万吨),同比增长0.3%;经神华天津煤码头下水销售的煤炭为22.7百万吨(2017年上半年:21.2百万吨),同比增长7.1%。
(2) 环境保护
积极推进绿色生态港口建设,依靠自主创新,实施了本质长效抑尘、粉尘处理系统、堆料机自动撒水、皮带回程除尘等项目,创新建设了生态水系。
(3)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港口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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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港口分部为集团内部提供运输服务产生的收入为2,616百万元(2017年上半年:2,425百万元),同比增长7.9%,占港口分部营业收入的87.7%(2017年上半年:86.7%);为集团内部提供运输服务的成本为1,043百万元。
5. 航运分部
(1) 生产经营
航运分部紧密服务于一体化运营,积极配合煤炭销售工作,加大外部优质年度客户开发,统筹安排运力,增加“准班轮”投运数量,业务量取得较大幅度增长。2018年上半年航运货运量达到51.6百万吨(2017年上半年:46.0百万吨),同比增长12.2%;航运周转量达到45.1十亿吨海里(2017年上半年:39.9十亿吨海里),同比增长13.0%。
(2)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航运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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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航运分部单位运输成本为0.033元/吨海里(2017年上半年:0.027元/吨海里),同比增长22.2%,主要是租船成本上升以及油料价格上涨的影响。
6. 煤化工分部
(1) 生产经营
本集团煤化工业务为包头煤化工公司的煤制烯烃一期项目,主要产品包括聚乙烯(生产能力约30万吨/年)、聚丙烯(生产能力约30万吨/年)及少量副产品(包括工业硫磺、混合碳五、工业丙烷、混合碳四、工业用甲醇等)。煤制烯烃项目的甲醇制烯烃(MTO)装置是国内首创的大规模甲醇制烯烃装置。
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聚乙烯、聚丙烯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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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进展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二期项目)已获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核准。2018年4月4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获得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批复。开工日期尚未确定。
(3)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化工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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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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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化工分部耗用煤炭全部为中国神华的煤炭,2018年上半年共耗用2.1百万吨,较上年同期的2.3百万吨下降8.7%。
(五) 分地区经营情况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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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外交易收入是按接受服务及购买产品的客户所在地进行划分的。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经营煤炭及电力的生产与销售,铁路、港口和船队运输,煤制烯烃等业务。2018年上半年,来自境内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为125,834百万元,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的98.8%。受国内煤炭销量、售电量增加等影响,来源于境内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同比增长5.9%。
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大国际化探索力度。国华印尼南苏一期煤电项目(2×150兆瓦)持续安全稳定运行;印尼爪哇7号煤电项目(2×1,050兆瓦)建设稳步推进;美国宾州页岩气项目生产中国神华权益气量1.07亿立方米;澳大利亚沃特马克露天煤矿项目完成初步设计、探矿权更新等工作。其他境外项目按照稳妥原则开展工作。
3.3 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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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授权调整。
2. 本项金额包含研发费用。
以上经营目标会受到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陈述有重大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3.4 资本开支完成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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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资本开支总额为75.8亿元,主要用于国华印尼爪哇7号煤电项目(2×1,050MW)、神华国华江西九江煤炭储备(中转)发电一体化新建工程(2×1,000MW)、神皖能源公司庐江电厂一期发电工程(2×660MW)等发电项目建设;煤炭集运站建设、选煤厂扩能项目;黄大铁路建设、万吨列扩能等。
本集团2018年资本开支计划可能随着业务计划的发展(包括潜在收购)、资本项目的进展、市场条件、对未来业务环境的展望及获得必要的许可证与审批文件而有所变动。除了按法律所要求之外,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更新资本开支计划数据的责任。本公司计划通过经营活动所得的现金、短期及长期贷款,以及其他债务及权益融资来满足资本开支的资金需求。
3.5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本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本集团于2018年1月1日开始采用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上述会计准则变化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变化情况及影响请见本公司2018年半年报财务报表附注三、3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4.2 本报告的中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18年中期财务报表出具了审阅报告。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8-044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中国神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8月24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亲自出席董事6人,高嵩董事因公请假,委任李东董事代为出席并投票;米树华董事因公请假,委托凌文董事代为出席并投票;赵吉斌董事因公请假,委托李东董事代为出席并投票;彭苏萍董事因公请假,委托姜波董事代为出席并投票。会议由凌文董事长主持,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黄清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批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
三、《关于向蒙西华中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补充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任命:
1. 彭苏萍董事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并任战略委员会副主席;
2. 黄明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
3. 高嵩董事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
4. 米树华董事担任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委员。
以上委员、副主席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经连选可连任。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聘任张光德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聘任张光德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张光德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七、《关于聘任孙小玲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聘任孙小玲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18年8月24日收到陈广水先生关于请辞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辞呈,该辞任即日生效。孙女士将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后正式履职。孙小玲女士简历请见附件,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联系电话:010-58133355;电子传真:010-58131814
电子邮箱:ir@chnenergy.com.cn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8年8月25日
附件
张光德简历
张光德,男,196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张先生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他于1983年获得淮南矿业学院学士学位,1990年获得焦作矿业学院硕士学位。
张先生自2013年5月至2018年6月任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集团公司)、中国神华能源公司安全监察局局长,自2009年11月至2013年5月任神华集团公司、中国神华能源公司安全监察局常务副局长,自2004年11月至2009年11月任中国神华能源公司安全健康环保部总经理。
此前,张先生曾任焦作矿务局科研所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焦作矿务局副总工程师,焦作煤业(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神华集团公司安监质检部副经理、经理等职务。
张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孙小玲简历
孙小玲,女,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孙女士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她于1993年获得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士学位。
孙女士自2018年6月至今任中国神华能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与投资者关系部副主任(主持工作),自2010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集团公司)、中国神华能源公司电力管理部综合管理处处长,自2009年12月至2010年11月任神华集团公司、中国神华能源公司电力管理部主管、业务经理,自2009年8月至2009年12月任中国神华能源公司战略规划部主管、业务经理。
此前,孙女士曾任华北电管局十三陵抽水蓄能电站助理工程师,奥地利伊林电气公司北京办事处工程师,北京电发电力顾问有限公司(法国电力公司中国分部)水电经理等职务。
孙女士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