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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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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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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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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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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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在持续深化的调控政策下,公司确立以现金流为核心,以冲击行业第一梯队为目标,统一区域深耕、大运营的理念,不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根据项目规划合理控制开发节奏,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以产品品质为第一要素,实现有质量的规模提升。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业绩再创新高,根据克而瑞信息集团(CRIC)发布的《2018年上半年中国房地产企业销售TOP200》排行榜,公司上半年房地产合同销售金额在全国地产企业中排名第8位,较上年同期提升8位。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完成合同销售金额953.1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4.17%,完成全年年初制定的全年1,800亿销售目标的52.95%;实现合同销售面积774.56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18.25%;公司操盘项目资金回笼率达86.8%。在苏州区域,公司已完成超百亿销售,苏州、常州、镇江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截至本报告日,公司今年新开业新城吾悦广场3个,已开业新城吾悦广场共计26个,已开业面积共计252.08万方,同比增长70.82%,实现租金及管理费收入8.76亿元, 同比增长154.93%,出租率达98.32%,在建及拟建的新城吾悦广场达到54个,公司已实现“以上海为中枢,长三角为核心,并向珠三角、环渤海和中西部地区进行全国扩张”的全国布局均衡战略。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报告期内公司住宅事业部新设长租公寓管理中心,创设长租品牌“新橙寓”,布局长租公寓市场,积极开拓、储备项目,希冀为各类住户提供长期租住的解决方案,为人民美好生活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同时,公司通过招拍挂、收并购等方式积极拓展土地资源,进行区域前瞻性布局,储备高潜质项目,在2018年上半年新增土地储备82块,总建筑面积达2,073.93万平方米,为公司业绩高速增长,站稳行业第一梯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在政策调控、融资渠道持续收紧的情况下,公司在保持银行开发贷、项目股权融资等融资渠道的基础上,积极尝试各项融资渠道,在报告期内成功发行二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募集资金18亿元,综合票面利率为6.94%;完成15.93亿元购房尾款ABS的发行,优先级票面利率为7.5%;总额度为13亿美元的高级美元债券,综合票面利率为6.39%。同时,公司积极申报中期票据、公司债等多种融资方式,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85亿元的注册及上交所核准的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47.27亿元公司债券的无异议函,为公司持续的高速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报告期末,公司金融机构借款平均融资成本为5.75%。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462.38亿元,净资产287.75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结算面积208.38万平方米,实现结算金额220.61亿元(含合作项目)。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5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3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2.81%。公司共实现17个子项目竣工交付,竣工面积为212.19万平方米;共197个子项目在建,总建筑面积达4,558.13万平方米(含合作项目)
2018年上半年项目销售和结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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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房地产出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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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青浦吾悦广场、诸暨吾悦广场、青岛吾悦广场、成都武侯吾悦广场及渭南吾悦广场为公司商业轻资产项目,其中租金收入为98,447,493元(归属于公司租金收入为48,211,069元),管理费收入67,088,476元(归属于公司管理费收入为54,293,293元);
2、管理费收入包含停车场、多种经营及其他零星管理费收入。
2018年上半年新增土地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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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鉴于未来公司可能就项目引入合作者,公司在项目中所占权益比例可能会有所变动。
下半年在“因城施策”等各项政策调控下,房地产市场将延续分化发展格局,公司将时刻关注政策方向,在市场变革中能抓住机遇,整合利用各项资源,不断优化升级运营效率,把握机会,寻求突破,做好美好生活服务商的角色,助力人居改善和城市升级发展。公司计划下半年新开工项目98个,新开工建筑面积1,913.7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项目1,228.18万平方米,商业综合体项目685.54万平方米。公司计划竣工56个,实现竣工面积680.1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项目353.54万平方米,商业综合体项目平方米326.62万平方米。
2018年下半年公司计划开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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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下半年公司计划竣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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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车位无占地面积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财政部先后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金融工具准则”)等五项会计准则。根据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收入准则及金融工具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金融工具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收入准则,同时允许及鼓励企业提前执行。公司已采用上述准则和通知编制,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请参见《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中“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18-070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董事王振华、吕小平、王晓松、梁志诚、陈德力、袁伯银和独立董事曹建新、Aimin Yan、陈文化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新城控股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王晓松先生任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公司总裁变更的公告》(2018-071)。
三、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与合营、联营企业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2018年度与合营、联营企业发生的财务资助额度调整为:公司向合营、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600亿元,公司接受合营、联营企业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600亿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调整2018年度与合营、联营企业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18-072)。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振华、王晓松、梁志诚、陈德力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8年9月20日下午2:00于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388弄6号新城控股大厦A座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73)。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18-071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裁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24日收到王振华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王振华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本公司总裁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后生效。王振华先生辞去总裁职务后,将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同意聘王晓松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聘王晓松先生任公司总裁,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总裁的资格和能力;且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王晓松先生任公司总裁。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
王晓松先生简历
王晓松,男,1987年12月生,南京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8月加入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曾任江苏新城常州公司工程部土建工程师,上海公司工程部助理经理,总裁助理、总裁。2015年3月至2016年10月,任公司总裁;2013年10月至今,任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18-072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8年度与合营、联营企业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2018年度(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与合营、联营企业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总体授权,其中,授权公司向合营、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400亿元,公司接受合营、联营企业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400亿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上述财务资助余额分别为314亿元和323亿元。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张,根据合作项目开发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拟调整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具体为:公司向合营、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600亿元,公司接受合营、联营企业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600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管(包括过去 /未来12个月具有前述情形)的合营、联营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包括在报告期末及未来公司项目合作中不纳入公司报表范围的合营、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等控制主体,其中主要关联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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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与合营、联营企业的财务资助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合作项目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公司实现2018年度经营计划及长期战略目标具有积极意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振华、王晓松、梁志诚、陈德力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由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与合营、联营企业的财务资助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合作项目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我们同意调整公司2018年度与合营、联营企业的财务资助额度。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4、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公告编号:2018-073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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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388弄6号新城控股大厦A座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20日
至2018年9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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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将后续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富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德润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梁志诚、陈德力、唐云龙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8年9月18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近江苏路)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登记处联系方式:
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书面通讯请在信封或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
(二)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还需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三)自然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登记(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388弄6号新城控股大厦A座17楼
邮政编码:200062
联系电话:021-32522907
传真:021-32522909
(二)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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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