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1,933,983.21元,同比增长6.37%;营业成本1,237,286,146.60元,同比增长8.37%;毛利214,647,836.61元,毛利率14.78%,较去年同期下降1.58%。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该准则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公司依据本通知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从2017年1月1日依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3号》的规定,并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近年来发生了明显变化,为更谨慎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此确定公司相应的会计估计制度。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立两个子公司恒星光伏和香港龙威,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谢晓博
董事会批准报出日期:2018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9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3日以当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星期四)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18年8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2018年8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谨慎反映公司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在此基础上,公司拟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详见公司2018年8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0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3日以当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星期四)11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海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18年8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3号-财务报表附注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披露》及公司会计估计要求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2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谨慎反映公司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在此基础上,公司拟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数据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差异。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比例的3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现列表说明该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情况。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8年半年度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59.78万元,减少2018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359.78万元。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3号-财务报表附注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披露》及公司会计估计要求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真实、合理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3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2016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5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5,688,48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8,657,995.80元,扣除证券承销和保荐费人民币13,000,000.00元后,余额人民币955,657,995.8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9月20日,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道支行开立的指定账户(账号:411899991010003594368)划转认股款人民币500,000,000.00元、向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开立的指定账户(账号:8111101012500386880)划转认股款人民币455,657,995.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23日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108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的配套资金已划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证券承销和保荐费后余额955,657,995.80元,其中,公司需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服务费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645,688.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2,012,307.32元。
截至2018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支出人民币578,771,483.74元,其中:本报告期内实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支出人民币281,715,730.34元,其中200,567,543.34元投入“年产600万km超精细金刚线”项目,81,148,187.00元投入“高端智能化钢帘线制造项目”项目,以前年度实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支出为人民币297,055,753.4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用于募投项目支出人民币281,715,730.34元;截止报告期末,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9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2,978,630.3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制订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知会保荐机构,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公司、保荐机构于2016年9月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各方均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公司及各方已按协议相关条款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及生产工艺的议案》,并经2017年3月17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原计划实施地,河南省巩义市五里堡北片区。变更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河南省巩义市康店镇本公司现有厂区内,通过对公司“钢帘线、超精细钢丝产品搬迁技改项目”实施后的空余车间进行改造处理,可满足超精细金钢线项目的建设需要。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为“年产900万km超精细金刚线”,原计划投资总额为人民币97,600.80万元,由本公司负责实施,项目建设期预计2年,主要建设内容为购进安装专有设备,通过对半成品钢丝进行检验、加工、清洗等处理后,再使用高分子复合材料(树脂)将金刚石微粉涂覆固化在钢丝表面,即可生产出符合要求的超精细金刚线产品。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人民币95,326.67万元,由本公司负责实施,项目建设期预计2年,主要建设内容为购进安装专有设备,通过对半成品钢丝进行检验、加工、清洗等处理后,再利用电化学反应方式(电镀)将金刚砂固化在钢丝表面,通过开刃、成品检验等工艺处理,即可生产出符合要求的超精细金刚线产品。由于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项目的主要生产工艺由高分子复合材料(树脂)涂覆金刚石微粉变为采用电化学反应方式(电镀)固化金刚砂,使该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由原人民币97,600.8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95,326.67万元,生产规模由“年产900万km超精细金刚线”变更为“年产600万km超精细金刚线”。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此类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此类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此类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此类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事项已经2017年10月31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截至2018年06月30日止,公司使用人民币39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2,978,630.34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原募集资金项目“年产600万km超精细金刚线项目”相关设备的目前采购价格较原预测价格有所下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固定资产投资,经公司研究决定,计划在原募集资金项目“年产600万km超精细金刚线项目”的基础上增加“高端智能化钢帘线制造项目”作为募集资金项目。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计划在保证原募投项目“年产600万km超精细金刚线项目”顺利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000万元建设“高端智能化钢帘线制造项目”,并经2017年12月29日召开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新增募集资金项目“高端智能化钢帘线制造项目”,该项目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1,231.4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人民币25,504.2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人民币5,727.20万元。在建设投资中,建筑工程费人民币258.90万元,设备购置费人民币22,295.00万元,安装费人民币445.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人民币1,290.60万元,基本预备费人民币1,214.5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1年,该项目建成后可新增销售收入人民币42,649.60万元,年均税后利润人民币4,487.90万元,投资利润率16.90%;投资回收期(税后)7.4年(含建设期1年);全部投资内收益率(税后)15.7%;财务净现值人民币12,941万元。
截至2018年06月30日止,“高端智能化钢帘线制造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81,148,187.00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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