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内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人工成本较高的情况下,公司坚持技术创新,不断开拓市场,重点关注主营产品朝着绿色环保、时尚精品的方向升级发展,扩大高端市场份额,努力提高产品质量,2018年上半年,公司总体生产经营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趋势。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的生产经营保持较好的态势,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743.01万元,同比上升13.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8.38万元,同比增加18.30%。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18-042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吴启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情况,编制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750万元。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具体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及相关合同文件的签署。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表示同意。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将部分闲置资金(不包括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表示同意。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18-043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黎华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行,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所披露的情况及时、真实、准备、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公告编号:2018-044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9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6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4元/股。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59.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26.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733.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31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663号”验资报告。
(二)2018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211.42万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5,654.33万元,2018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557.09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人民币3,740.29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人民币218.25万元),现金管理余额合计人民币9,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要求和审批等情况,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于2017年8月3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城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称“三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9月2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安”)与光大证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荷园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称“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城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7900037610988)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的管理,公司已于2018年6月20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城南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8年6月30日,现金管理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9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057,916.30元置换截至2017年8月31日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681号)。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6月,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6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公告编号:2018-045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2,736.78万元。具体请见于2018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8,750万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18-046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具体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及相关合同文件的签署。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9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3,668万股新股。本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59.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26.064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733.4558万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7年8月3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663号”《验资报告》。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来源及额度
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使用的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进行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
购买的投资品种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公司财务部将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2、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2、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及审批程序;
4、我们一致同意: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安新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18-04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安”)将部分短期闲置资金(不包括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理财产品的购置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闲置自有资金将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
(三)投资期限
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用于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理财产品选择时以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为前提,但以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时仍会存在一定投资风险。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针对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主要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对理财产品购买操作实行授权管理,并建立台账以方便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有关理财产品投资本金及收益状况。
3、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理财产品的购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财务部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严格审核公司理财产品购买金额、风险性质是否是为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若超出授权范围须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适度理财,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流动性较好的前提下,在规定的额度内,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公司在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及合规性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18-048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8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8年1-6月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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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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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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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公告编号:2018-049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发明专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如下:
证书号:第3017571号
发明名称:PVC装饰膜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号:ZL 2016 1 0513732.X
专利申请日:2016年06月30日
专利权人: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18年07月31日
专利权期限:20年(自申请日起算)
本项发明专利的取得是公司重要核心技术的体现和延伸,本次专利的获得不会对公司近期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优势,促进技术创新,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