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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8-94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以送达、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4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 2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同意全资子公司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叶印务”)和昆明瑞丰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印刷”)共同为公司该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公司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及由全资子公司金叶印务和瑞丰印刷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本次综合授信申请及由子公司金叶印务和瑞丰印刷共同提供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子公司及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笔综合授信申请及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西安桃园南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金叶印务向北京银行西安桃园南路支行申请3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同意公司为金叶印务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为全资子公司金叶印务向北京银行西安桃园南路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对金叶印务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一)》。

  三、《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向重庆银行西安国际港务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金叶印务向重庆银行西安国际港务区支行申请18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同意公司为金叶印务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为全资子公司金叶印务向重庆银行西安国际港务区支行申请18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对金叶印务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二)》。

  四、《关于对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向浙商银行西安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控股子公司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以下简称“明德学院”)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一般授信;同意公司为明德学院上述一般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由于明德学院股权结构变更工作已完成股权清算款项 的支付,公司已实际享有其100%股权(法律程序的变更需与 转设工作一并在教育部备案),故明德学院原股东西北工业大学无需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鉴于明德学院优良的资信和经营状况,该项担保的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明德学院向浙商银行西安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一般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对明德学院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明德学院经营及流动资金的需求,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为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提供担保的公告(一)》。

  五、《关于对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向招商银行西影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控股子公司明德学院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影路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同意公司为明德学院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由于明德学院股权结构变更工作已完成股权清算款项 的支付,公司已实际享有其100%股权(法律程序的变更需与 转设工作一并在教育部备案),故明德学院原股东西北工业大学无需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鉴于明德学院优良的资信和经营状况,该项担保的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明德学院向招商银行西影路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对明德学院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明德学院经营及流动资金的需求,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为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提供担保的公告(二)》。

  六、《关于投资设立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经审议,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18,560万元人民币作为注册资本,设立全资子公司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最终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汉都医院”);同意该公司引进其他投资方和专业团队共同筹建实体医院——汉都医院;同意以该公司为平台,独立或联合其他投资方投资或收购医疗实体,医疗、养老、医护教育等相关产业项目;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全权办理该公司投资设立及项目推进等相关事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投资设立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七、《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召开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2018年度七届董事局第七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关于召开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8-95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该笔综合授信拟由全资子公司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叶印务”)和昆明瑞丰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印刷”)共同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2018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因该笔综合授信担保额(单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17年度净资产的1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笔授信担保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1994 年01月06日

  (三)住    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9层

  (四)法定代表人:袁汉源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768,692,614元

  (六)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七)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高新数字印刷技术及高新技术广告制作;高新技术产业、教育、文化产业、基础 设施、房地产的投资(仅限自有资金)、开发;印刷投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 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业务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化纤纺织、合金切片、凿岩钎具、卷烟过滤材料生产销售;新型化纤材料的研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43,115.34万元,负债总额102,430.62万元,净资产135,381.59万元,营业收入77,376.52万元,净利润2717.13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222,307.49万元,负债总额81,760.81万元,净资产136,281.02万元,营业收入44,065.94万元,利润总额3,637.77万元,净利润2,461.00万元。(未经审计)

  (九)被担保人信用情况:经核查,本公司的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 由公司及金叶印务、瑞丰印刷根据公司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局意见

  全资子公司金叶印务和瑞丰印刷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发展;金叶印务和瑞丰印刷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同意金叶印务和瑞丰印刷为公司提供担保;在履行完毕相关审议程序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办理担保相关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公司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及由全资子公司金叶印务和瑞丰印刷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本次综合授信申请及由子公司金叶印务和瑞丰印刷共同提供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子公司及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笔综合授信申请及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34,143.87万元(含金叶印务向公司担保8000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17年净资产的25.22%,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8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8-96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叶印务”)拟向北京银行西安桃园南路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该笔授信申请由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2018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因公司12个月累计已审批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17年度净资产的3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笔授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0 年11月22日

  (三)住    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 86号

  (四)法定代表人:袁汉源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 16,900 万元

  (六)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一般经营项目:广告及包装产品设计制作;数字印刷技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专控及前置许可项目)

  (八)被担保人与本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金叶印务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100%。

  (九)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叶印务总资产为41,704.01万元,负债总额20,691.75万元,净资产21,013.26万元,营业收入19,592.40万元,利润总额649.10万元,净利润559.35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金叶印务总资产为43,704.61万元,负债总额23,399.55万元,净资产20,305.06万元,营业收入5,391.84万元,利润总额-699.08万元,净利润-708.20万元。(未经审计)

  (十)被担保人信用情况:经核查,金叶印务的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被担保人金叶印务根据公司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局意见

  对全资子公司金叶印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同意为金叶印务提供担保;在履行完毕相关审议程序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金叶印务办理担保相关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为全资子公司金叶印务向北京银行西安桃园南路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对金叶印务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34,143.87万元(含金叶印务向本公司担保8000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17年净资产的25.22%,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8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8-97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叶印务”)拟向重庆银行西安国际港务区支行申请18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该笔授信申请由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2018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因公司12个月累计已审批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17年度净资产的3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笔授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0 年11月22日

  (三)住    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 86号

  (四)法定代表人:袁汉源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 16,900 万元

  (六)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一般经营项目:广告及包装产品设计制作;数字印刷技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专控及前置许可项目)

  (八)被担保人与本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金叶印务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100%。

  (九)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叶印务总资产为41,704.01万元,负债总额20,691.75万元,净资产21,013.26万元,营业收入19,592.40万元,利润总额649.10万元,净利润559.35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金叶印务总资产为43,704.61万元,负债总额23,399.55万元,净资产20,305.06万元,营业收入5,391.84万元,利润总额-699.08万元,净利润-708.20万元。(未经审计)

  (十)被担保人信用情况:经核查,金叶印务的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被担保人金叶印务根据公司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局意见

  对全资子公司金叶印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同意为金叶印务提供担保;在履行完毕相关审议程序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金叶印务办理担保相关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为全资子公司金叶印务向重庆银行西安国际港务区支行申请18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对金叶印务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34,143.87万元(含金叶印务向本公司担保8000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17年净资产的25.22%,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8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8-98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以下简称:“明德学院”)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一般授信,该笔授信申请由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2018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因公司12个月累计已审批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17年度净资产的3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笔授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  称: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

  成立日期:2006年06月27日

  住  所:西安市长安区西工大沣河校区

  法定代表人:袁汉源

  开办资金:人民币311,929,800元

  业务主管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业务范围:本科层次的高等学历教育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明德学院总资产为46,058.51万元,负债总额16,479.51万元,净资产29,579.00万元,营业收入15,318.70万元,净利润3,668.83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明德学院总资产为43,224.85万元,负债总额12,733.04万元,净资产30,491.81万元,营业收入8,128.21万元,净利润1,299.09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明德学院根据公司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局意见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明德学院向银行申请一般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发展;由于明德学院股权结构变更工作已完成股权清算款项的支付,公司已实际享有其100%股权(法律程序的变更需与转设工作一并在教育部备案),故明德学院原少数股东西北工业大学无需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鉴于明德学院良好的资信和经营状况,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同意公司为明德学院提供担保;在履行完毕相关审议程序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明德学院办理本次担保相关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明德学院向浙商银行西安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一般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对明德学院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明德学院经营及流动资金的需求,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34,143.87万元(含金叶印务向集团担保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17年度净资产的25.22%,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8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8-99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以下简称:“明德学院”)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影路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该笔授信申请由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2018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因公司12个月累计已审批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17年度净资产的3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笔授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  称: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

  成立日期:2006年06月27日

  住  所:西安市长安区西工大沣河校区

  法定代表人:袁汉源

  开办资金:人民币311,929,800元

  业务主管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业务范围:本科层次的高等学历教育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明德学院总资产为46,058.51万元,负债总额16,479.51万元,净资产29,579.00万元,营业收入15,318.70万元,净利润3,668.83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明德学院总资产为43,224.85万元,负债总额12,733.04万元,净资产30,491.81万元,营业收入8,128.21万元,净利润1,299.09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明德学院根据公司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局意见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明德学院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发展;由于明德学院股权结构变更工作已完成股权清算款项的支付,公司已实际享有其100%股权(法律程序的变更需与转设工作一并在教育部备案),故明德学院原少数股东西北工业大学无需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鉴于明德学院良好的资信和经营状况,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同意公司为明德学院提供担保;在履行完毕相关审议程序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明德学院办理本次担保相关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明德学院向招商银行西影路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对明德学院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明德学院经营及流动资金的需求,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34,143.87万元(含金叶印务向集团担保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17年度净资产的25.22%,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8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8-100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2018年8月24日,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2018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18,560万元人民币作为注册资本,设立全资子公司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最终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汉都医院”);同意该公司引进其他投资方和专业团队共同筹建实体医院——汉都医院;同意以该公司为平台,独立或联合其他投资方投资或收购医疗实体,医疗、养老、医护教育等相关产业项目;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全权办理该公司投资设立及项目推进等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二)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9层。

  (四)注册资本:18,560万元人民币。

  (五)出资方式:现金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六)营业范围:医疗技术研究;医疗管理与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医院、医疗、康复、养老项目的投资;医疗健康产业大数据平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医疗器械及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和租赁;药品、医疗耗材的销售。(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七)经营期限:长期。

  三、设立该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布局大健康产业(医院、医疗养老、医护教育)的投资平台公司,设立的主要目的将用于引进其他投资方和专业团队共同筹建实体医院——汉都医院;同时,公司将以该平台公司为依托,根据公司大健康产业(医院、医疗养老、医护教育)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独立或联合其他投资方投资或收购医疗实体,医疗、养老、医护教育等相关产业项目。

  该公司的设立将进一步加快公司针对医院、医疗养老及医护教育等大健康产业的布局进程,有效推动项目落地和实施,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结构,培育持续发展新动能,并将对实现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形成有力支撑。

  四、风险提示

  (一)该公司目前以全资子公司的形式独立运营,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具有不确定性。

  (二)该公司设立有关事项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另外,根据医疗行业特性及其有关规定,筹建实体医院尚需获得医疗卫生主管部门等有权机关的批准并取得相关许可及证照,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投资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18 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8-101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8年9月10日召开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本公司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局。2018年8月24日,公司2018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1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9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10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七)现场会议地点: 公司第三会议室(西安市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9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西安桃园南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向重庆银行西安国际港务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对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向浙商银行西安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对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向招商银行西影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金叶莘源向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进行担保的议案》。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上述第1、2、3、4、5项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6项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度七届董事局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详细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18年8月2日、2018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三)特别决议议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不涉及特别决议事项,以普通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四)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五)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人员之外的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

  注:100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8年9月6日至9月7日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9层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9月7日下午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联系电话: 029-81778556;传真:029-81778533

  (五)联系人:陈涛、金璐。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8年度七届董事局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8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2”,投票简称为“金叶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七届董事局

  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在就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公司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及由全资子公司金叶印务和瑞丰印刷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本次综合授信申请及由子公司金叶印务和瑞丰印刷共同提供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子公司及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笔综合授信申请及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西安桃园南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为全资子公司金叶印务向北京银行西安桃园南路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对金叶印务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向重庆银行西安国际港务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为全资子公司金叶印务向重庆银行西安国际港务区支行申请18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对金叶印务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为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向浙商银行西安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明德学院向浙商银行西安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一般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对明德学院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明德学院经营及流动资金的需求,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为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向招商银行西影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明德学院向招商银行西影路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对明德学院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明德学院经营及流动资金的需求,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周户              刘书锦               张  敬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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