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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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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7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诉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涉诉案件基本情况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森股份”)于2018年6月1日收到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州中院”)邮寄送达的编号为(2018)浙05民初38号《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法院传票及立案材料等文件。湖州中院已于2018年5月25日受理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诉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之民间借贷纠纷案(以下简称“德清案件”)。公司就上述情况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

  鉴于德清案件可能存在嫌疑人伪造公司印章、私自制作担保文件等犯罪行为,公司已向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报案,并于2018年6月8日收到公安机关的受案回执,受案登记表文号为诸公(枫)受案字【2018】10325号。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诉事项自查情况暨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

  二、涉诉案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进展情况

  2018年8月22日,公司收到诸暨市公安局下发的《立案报告书》及《受案回执》,受案登记表文号为诸公(经)受案字【2018】10073号。鉴于德清案件涉及相关人员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事项已符合刑事立案标准,诸暨市公安局将上市公司被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予以立案侦查。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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