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始终不渝地坚持“源于自然,传递新鲜”的品牌理念,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制定的总体发展战略,加大规范化管理、加强内控治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继续从严治理公司,灵活调整公司产品结构,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生产、经营与管理情况如下:
1、 从分行业来看,屠宰行业2018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7,666.7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60%,占营业收入比重为73.88%。肉制品行业实现营业收入26,826.5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35%,占营业收入比重为7.40%。公司采取拓展销售渠道、加强新客户开发能力等营销方法,以及稳定的产品质量,使得2018年半年度公司屠宰行业和肉制品行业营业收入均较同期有所增加。此外,其他收入由于本期新增了中和盛杰营业收入出现大幅度的提升,较去年同期增长740.86%。(2017年7月,公司成立控股子公司青岛中和盛杰,主要业务是销售进口牛肉、羊肉、鸡肉等产品。)
2 、从分产品来看,冷鲜肉、冷冻肉、冷冻调理肉制品营业收入均较去年同期增长。冷鲜肉产品实现营业收入216,133.6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7%;冷冻肉产品实现营业收入51,533.1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4.55%;冷冻调理肉制品实现营业收入10,562.1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51%。此外,其他收入由于本期新增了中和盛杰营业收入出现大幅度的提升,较去年同期增长795.61%。
3、从分地区来看,华东其他、华中、华南、华北、东北以及西南地区营业收入均同比增长。其中,2018年半年度,华东其他地区实现营业收入115,049.5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6.16%,占营业收入比重为31.75%;华北地区实现营业收入34,897.8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1.43%,占营业收入比重为9.65%。;西南地区实现营业收入14,828.4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5.31%,占营业收入比重为4.09%。公司品牌知名度的提高,以及公司有竞争力、有稳定质量的产品和得益于公司开拓的营销手段,使得公司在华东其他地区、华南地区、西南地区等地区的营业收入有了大幅的增长。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纪鹏斌
2018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8—080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鹏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8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龙大肉食: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龙大肉食: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8—082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瑞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一致认为: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本议案。
备查文件: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8—083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宫明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宫明杰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宫明杰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宫明杰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宫明杰先生辞去董事的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推荐合适的董事候选,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宫明杰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