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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官龙村第二工业区11栋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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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韩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其中董事郑大鹏先生、姚广先生、独董汪至中先生、寇祥河先生、祁和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其中监事夏俊先生、李东坡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刘济洲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下属公司汨罗上电柏棠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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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下属公司湘阴晶孚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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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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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 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
律师:廖森林、鄢正雄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经鉴证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