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月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安动力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现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文件要求,对《东安动力 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的“第五节重要事项/十四、环境信息情况/(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自愿披露参股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如下: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股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环保情况信息如下:
1.排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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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半年度报告期间,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不高于上述标准,均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均外委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化学需要量(COD)累计排放量,不超过总量要求。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废水处理:公司污水处理设施两套,即AT污水处理站、4G1污水处理站,有一个总排放口,所有废水均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文昌污水处理站。
主要工艺采用:采用“破乳+絮凝+气浮+生化”的处理工艺,确保废水在车间排放口达标排放。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在建及已经建设完成的项目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所有项目经过了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了环境报告设施竣工验收。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将文件下发至各有关单位,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了公司员工处理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够快速、有效应对,最大限度降低对公众和环境的影响。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污水处理站设置废水化验室,每天对排放废水中COD、PH值、悬浮物、氨氮等指标进行人工检测,填写污水化验报告,报主管部门签字后达标排放。同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各污染物源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排放标准,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6.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公司生产至今所有污染物排放都符合国家标准。
公司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根据2018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和台账的建立及完善工作,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安全转移、处置。
除上述补充外,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上述补充不会对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