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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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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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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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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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医药行业迎来了大部制改革,为全方位监管、科学利用医疗资源,医保控费等问题打下牢固基础;国家医药政策出台依然保持较高频率,政策对行业管理要求不断规范、提高了标准化的门槛;药政改革逐步走向制高点,行业格局正在加速重塑。在医疗政策改革的推动下,我国医药产业的发展正步入规范的快车道。
中恒集团在医药行业升级的关键阶段,在行业严监管体制、政策调整频繁和行业优胜略汰的情况下,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基础、继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借助我国经济水平持续增长、居民健康意识的加强、人口老龄化的加快等因素驱动,积极将外在压力转化为企业内在发展动力,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促进企业的平稳发展。
报告期内,中恒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5.1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1.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7亿元,同比下降12.81%。中恒集团荣获“2017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2017年度中国制药工业百强”,制药公司荣膺2017年度“中国医药行业守法诚信企业”和“中国优质道地中药材十佳规范化种植基地”等奖项。公司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1)紧跟学术前沿,管理产品生产周期。
制药公司建立以“晨钟牌”为代表的处方药品牌系列和以“中华牌”为代表的药品终端品牌系列,带动企业全方位发展。公司紧跟学术前沿,不断梳理产品优势;完善证据链,挖掘产品潜力;建立顶级专家团队,树立学术权威;推进学术创新会议,巩固优势地位,围绕学术创新推进产品营销的创新与提高,逐步建立多个层级的产品梯队,其中中华跌打丸的培育已初见成效,骨骼肌肉领域用药今年上半年营业收入4396.42万元,同比增长84.23%;并且积极应对政策变化,全面完成两票制商业渠道搭建,在全国开展直营医院的自营模式。
双钱公司为进一步落实集团公司的“十三五”发展战略,构建医药核心主业与健康食品业务齐头并进发展格局,探索一条创新发展路径,做强做大食品板块。双钱公司希望通过引入合适的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地进行中。
双钱公司着力加强营销工作,全面提高对传统渠道、现代渠道、特通渠道、电商渠道的把控力,组合渠道策略,降低渠道费用。双钱公司持续开展新品试吃、丰富线上销售产品线、开拓特供渠道、增加新媒体线上渠道宣传,有效提升重点产品的熟知度,增加区域覆盖率,品牌形象得到提升。报告期内,双钱公司营业收入6550.41万元,同比增长12.37%。
(2)科技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
制药公司不断提升整体研发创新水平,吸引更高端的医药人才,引领公司研发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强产学研联动,加强药品开发。研发管理中心围绕重点品种、现有品种二次开发、化学药新产品、知识产权体系和平台建设开展工作:血栓通注射剂再评价研究、注射用血栓通标准化研究按要求有序开展;开展对中华跌打丸多个项目的二次开发;新药抗自身免疫性疾病1类创新药WZZY-X01、1类新药重组双基因腺病毒注射液的开发有序推进;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通过年度监督审核,有7件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其中国内6件,国外1件。
(3)借力资本运作,打造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按“十三五”战略规划,以资本运作为抓手,围绕心脑血管、妇科、骨科、神经类等领域积极开展并购项目的寻找、考察和洽谈,分析筛选项目。与第三方伙伴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积极探索海内外大健康领域的潜在项目。为公司布局产业项目、引进新技术、完善产品线提供重要推力;同时紧抓投后管理不放松,密切关注基金项目,做好管理输出与资源整合的协同支持。
(4)盘活资产方案初具雏形。
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和业务结构,以便提高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防范和化解存在的风险。对各版块的低效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和核查,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循序渐进地制定处置方案。公司将采用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以及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目前肇庆项目已完成转让前的评估工作,现按规定正在办理公开挂牌转让手续,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5)确保生产质量,夯实发展基础。
公司强化技术创新和质量管控,推动生产的转型升级。制药公司通过了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口服制剂和无菌制剂等的GMP换证工作。确保公司产品生产资质得到有效延续。新的冻干粉针生产车间采用先进的设计方案,引入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等理念,配备高度自动化的生产设备、生产线基本实现了药品生产过程密闭自动转运,最大程度地减少了人工干预,保证了生产过程的无菌保障能力;液体车间、固体车间的生产线也进行了技术升级,实现了糖浆剂及丸剂的自动化生产及包装;前处理车间亦引进了大量自动化控制设备;定期对质量管理文件、成品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中间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原辅料质量标准及操作规程等文件进行修订、分发及培训,随时进行现场质量监督检查,严把生产质量关。
(6)强化统筹和财务管控,实行精细化管理。
优化核算工作,加强资金管控,提高资金收益,进一步深化全面预算管理;改变传统税务管理意识,营造业务前置、合理进行税收规划的主动税务管理氛围;强化财务服务,促进业务发展,深化业财融合;信息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果,通过信息化的方式提高了各财务模块的效率,财务核算、报表生成、预算执行已基本实现自动化。
(7)公益品牌,提升企业美誉度。
基于乡村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公司携手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司和基层卫生司的指导下,启动了“乡村e康工程——中恒乡村医生培训项目”。结合“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的线上线下培训模式,助力解决村医专业技术水平不高、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的问题;通过村医,让贫困区的群众都能享受到健康卫生服务。今年上半年,公司在广西龙胜、防城港、河池都安等多个市县陆续开展了乡村医生培训,从广西出发,逐步向陕西、宁夏、甘肃、青海等深度贫困区辐射,为更多基层乡村医生带去实用、适用技能培训,帮他们提高服务能力。
(8)绿色生态、安全环保,建设美丽新中恒。
公司以“共栽希望树,同筑中恒梦”为主题,组织员工开展集体植树活动,共同建设绿色文明美丽新中恒,促进公司成为“广西的苗、中国的树、世界的林”;公司取得由BSI英国标准协会颁发的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这标志着公司通过了第三方的认证审核,在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的策划、管理、检查、提升上都达到了国际标准的水平;要持续加强对安全制度的健全、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保证安全生产;全力以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环保隐患排查工作,时刻将安全、环保、创新、绿色生产融合在一起,坚持绿色创新生产。
(9)在建工程。
新募投项目“制药新基地三期(粉针剂车间〔三期〕及固体制剂车间〔二期〕)项目”的粉针生产线已完成主体工程,项目从建设到整改、工程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以及项目资料管理等,严格按照GMP要求进行建设、管理。
(10)凝心聚力,党建引领提升综合实力。
公司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工作,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集团的统一部署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促进了企业的平稳发展。公司把党建工作写入章程,把加强党的领导融入了公司治理各环节,使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将“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常态化,各基层党支部规范开展各项党建工作;加强党建阵地建设,完成多个党建宣传阵地的建设,在企业形成良好的党建氛围;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公司内部巡察、执纪监督问责和“1+N监督闭环体系”建设。
下半年,公司将结合发展需要,积极发挥上市公司资本运作优势,有效整合全区医药医疗资源,打造广西制药龙头企业,围绕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十三五”规划,构建涵盖研发、制造、营销、服务的医药生态体系产业集群;进一步推进制度化建设,培养人才队伍,加强风险防控;加大研发创新,不断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梳理产品,调整经营策略,提高拳头产品拉动业务能力;强化质量管控,物控管理,环保生产为重点,推动生产升级,实现质量增效;加大低效资产的处置力度,使公司资源得到最大化利用;持续加强对安全、环保工作的落实,保证安全生产,无环保事故,全面完成任务,推动企业产业转型升级。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郭敏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8-4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在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陈海波先生、莫宏胜先生均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分别委托副董事长欧阳静波女士、董事崔薇薇女士代为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敏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8-43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在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监事李汉南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委托监事会主席刘明亮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8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经监事会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更好的执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五条
原文为:
“第五条 监事会的职权包括: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现拟修改为:
“第五条 监事会的职权包括: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八)列席董事会会议;
(九)审查关联交易协议,检查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必要时,就关联交易事项专门发表意见;
(十)审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发表意见;
(十一)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解答监事会所关注的问题;
(十二)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十三)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8-4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92号)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11月13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6,621,52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2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50,022,889.4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75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37,272,889.4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4)011205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恒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决议,募集投资置换项目资金650,055,576.90元已于2018年1月22日全部缴存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梧州分行开立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内,实际收到募集投资置换项目资金650,055,576.90元。
上述募集投资置换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 年1 月30 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18)010046 号《鉴证报告》鉴证。
(二)新药科研开发中心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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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5年2月从募集资金账户划出的募集资金项目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证金,于2016年转回2,848,562.87元;2015年9月从募集资金账户划出的募集资金项目道路挖掘保证金,于2016年转回187,200.00元;2014年12月从募集资金账户划出的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报建费,于2017年转回73,808.17元。
(三)制药新基地三期(粉针剂车间〔三期〕及固体制剂车间〔二期〕项目)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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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置换支出金额69,393,764.59元,其中:12,286,813.25元为本期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57,106,951.34元为以前年度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该置换支出金额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 年3 月28 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18)010108 号《鉴证报告》鉴证,并在2018年3月30日置换35,000,000.00元,4月4日分别置换19,393,764.59元和15,000,000.00元。
2、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75,129,562.10元,其中54,099,276.90为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外预备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新兴支行(账号454060200018170828728)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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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营业部(账号454060900018150401207)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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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4年11月24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 年2 月6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仅涉及“制药新基地三期(粉针剂车间〔三期〕及固体制剂车间〔二期〕)项目”。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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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8年1-6月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8-45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
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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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情况说明:制药板块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主要是国家“两票制”政策实施,减少了流通环节,制药公司处方药产品由代理商销售改为商业公司销售,因此收入大幅增加。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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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情况说明:心脑血管领域用药和骨骼肌肉领域用药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是受到国家“两票制”政策实施影响;骨骼肌肉领域用药营业成本增加,是主要产品中华跌打丸销量同比增长影响所致;妇产科领域用药营业收入同比减少主要是销量减少,营业成本随之下降;其他领域用药营业成本下降主要是产品销量同比下降影响所致。
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变化情况说明:分地区主营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主要是受到国家“两票制”政策实施影响。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