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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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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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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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一体化包装服务”的核心优势,凭借着杰出的技术研发能力、高品质的产品、良好的信誉、优质的服务,挖潜老客户、拓展新客户,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27,277,951.03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5.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14,041.27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7.39%。
2018年上半年,公司坚持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根据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开展了如下几方面的重点工作:
1、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
2017年3月,新通联包装(马来西亚)公司正式投产试运行,在拓展海外市场进程中迈出了坚实有力的一步,2017年8月公司董事会通过议案对马来西亚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740万美元,用于购买土地建设厂房。随着新通联包装(马来西亚)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公司继续加大国内市场的开发力度,将业务领域延伸至快消品、电商及家电行业,为未来的业务发展奠定了基础。
2、积极改善内部管理,促进客户服务提升。
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是公司一直以来的成功经验。公司所采用的“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一体化服务模式核心能力包含三个主面:快速响应能力、持续稳定的服务能力、成本控制能力。为提升快速响应能力,公司升级改造了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加快了业务订单处理能力;优化了方案设计、试验及样品制作流程,提升了技术服务能力;在质量管理方面,公司开展了持续的质量改善活动,通过过程风险管理,控制失败风险,有效地提升了客户满意度;公司发挥技术优势,为客户提供成本优化方案,在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形势下,有效控制了客户包装成本的上涨。有效增强了公司核心业务竞争力。
3、加速技术研发进程。
公司作为行业内少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之一,高度重视技术研发能力的提升。2018年公司加强了技术研发人员配置,在研发成果上进一步得到了提升,已有4项专利项目在申报。另外通过对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提升客户产品包装作业效率,降低公司生产成本及客户包装成本。
4、准确研判市场走势,与客户积极沟通,建立良好的价格管理机制
2018年上半年纸包装市场延续去年的走势,纸价波动剧烈。公司通过各种渠道,搜集分析市场信息,对市场趋势做出预判,选择有利时点,发挥集中采购优势,有效控制原材料成本。在原材料价格上升期间,公司在保质保量供货的同时,发挥与客户建立的信赖关系优势,及时与客户分享市场信息,就售价达成合理的变化规则,不仅有效缓解了原材料涨价压力,并且进一步稳定了与客户的关系。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18-028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5日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国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18-029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年8月15日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曹文洁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0)。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1)。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在越南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依据战略布局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划拟用自有资金150万美元,以全资子公司新通联(香港)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在越南北宁省桂武县设立新通联包装(越南)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以下简称“越南新通联”),其中75万美元为注册资金。越南新通联成立后,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用于纸包装制品、木包装制品的生产、批发与零售,木材的批发与零售,塑料制品的批发与零售,包装服务(具体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越南新通联工商注册及其他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文件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18-030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4.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6,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53,533,300.0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5月11日出具了天健验(2015)2-2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首发募投项目——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及建设项目(一期)已经结项,节余募集资金1727.47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已于2018年上半年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959.88万元,收到退回的募集资金277.3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727.4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425.5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储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
2015年6月1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周浦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共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6年1月1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共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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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4,532.9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5〕2-287号鉴证报告,具体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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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7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截止2018年6月30日,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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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首发募投项目——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及建设项目(一期)已经实施完毕,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710.52万元。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和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意见,并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6月21日,公司将上海浦发银行南汇支行募集户中1727.47万元(包括节余募集资金1710.52万元及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余额6130.56元为2018年6月21日到账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已于2018年8月15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原募投项目“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为591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5910.00万元,实施主体为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该项目实施后,因市场环境不及预期,于2016年8月终止,剩余募集资金5632.70万元及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已将使用的277.30万元以自有资金补足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4月18日、2018年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变更为“笔电包装—微电子产业配套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通联”)。公司拟对重庆新通联增资6400万元,其中包括5910万元募集资金及理财收益和利息。
2018年6月25日,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募集账户余额为62,893,554.09元(包含理财收益和利息),全部转入公司募集账户内。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建设项目(一期)使用募集资金127.74万元支付货款,公司已于2018年5月14日以自有资金偿还127.74万元至募集资金账户。
2018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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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18-031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授权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7号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4.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6,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53,533,30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5月11日出具了天健验(2015)2-2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截止目前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2015年6月1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周浦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共康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1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中德证券与交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浦发银行、交通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均严格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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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2018年4月18日、2018年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变更为“笔电包装—微电子产业配套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通联”)。公司拟对重庆新通联增资6400万元,其中包括5910万元募集资金及理财收益和利息,增资完成后,重庆新通联注册资本变更为6700万元。
四、本次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专用于募投项目,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公司2018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重庆新通联增加设立如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笔电包装—微电子产业配套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
重庆新通联新设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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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于一个月内与全资子公司重庆新通联、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需要签署的其他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