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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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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是公司“三年战略规划”实施的第三年,全体员工、管理层贯彻董事会的战略部署,正确把握行业发展动态和政策信息,在医药行业新形势下,深度渗透终端市场,完善阶梯式配送网络,全面铺开平台业务建设,兼收并蓄,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上线SAP信息管理,实现数字化转型,实现全国31个省份(直辖市)销售网络联动,通过数字化董事会、子公司评级系统等模式实现企业科学有效的管理,提高公司核心竞争优势,稳步提升公司运用效率和经营效益,打造出智慧型供应链模式。

  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总收入1,550,747.03万元,同比增长49.21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8,036.51万元,同比增长12.88%;扣除2017年上半年调整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法带来的一次性影响因素,2018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为43.55%。顺利完成了上半年经营管理任务和计划目标。

  公司全国战略布局通过“并购+合伙人”模式打造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被并购企业大多呈现小而美、专业性强、营销能力强的特点,在细分领域具备独特优势,并能够较快融入瑞康体系,聚沙成塔,与公司现有业务线匹配形成合力,并为集团各事业部在全国布局贡献了宝贵的专业人才。在并购过程中,公司按照医药流通行业的特点,严格执行审计标准,与并购标的在应收账款和存货管理、账期水平、营收增长速度、日常经营管理人员和模式等多方面进行详尽约定,并执行分期支付股权对价款的方式,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并购企业的质量以及被并购后能够快速融入集团管理体系。2015年以来山东省外并购设立200余家子公司。

  (1)药品、医疗器械、疫苗流通服务板块:2018年上半年药品总收入96.92亿元,同比增长21.92%。2018上半年年医疗器械配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7.74亿元,同比增长139.67%。业务覆盖31个省份(直辖市),业务快速增长。

  2018年上半年山东地区业务保持较好发展,业务毛利同比增长15%。医疗器械收入保持较高增速,药品收入增速有所放缓,主要原因是新ERP系统SAP上线恰逢山东地区药品“两票制”全面实施,带来2017年四季度到2018年一季度的业务磨合适应期。另外,上半年山东地区医保控费、药品降价,主要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金额整体有所下降,对药品流通业务销售收入的影响大于毛利的影响。下半年,随着SAP系统磨合期结束,对运营效率的改善将逐渐显示,同时公司将积极布局“处方外流”带来的院外市场,预计山东地区药品业务将恢复较好的增长速度。

  2018年上半年山东省外业务高速发展,销售收入占比已经达到54.29%。医疗器械业务进一步向省外拓展,完成全国31个省份(直辖市)并购和业务覆盖,实现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业务的快速增长。目前公司代理的国内外知名企业产品线涵盖了医疗机构临床的全面需求,覆盖全线科室的技术服务。

  2018年上半年检验业务实现销售收入29.05亿元、介入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3.45亿元、普耗配送业务实现销售收入4.65亿元、其它产品线业务全国实现销售收入10.59亿元。

  (2)医疗后勤服务板块:为主要医疗机构提供布草灭菌、洗涤、租赁,手术器械消毒消毒、租赁,设备维修、医院物业服务业务,引进全球最先进的德国成套流水线,符合中国、欧洲、美国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标准要求,满足不同规模医疗机构的需求,为医疗机构提供专业、放心的服务。公司目前已成为第三方的专业化的医疗机构后勤服务商。已为近百家二级以上医院提供后勤服务。

  (3)移动医疗信息化服务板块:旗下拥有5家专业软件开发公司,紧跟互联网医疗信息领域的发展,大力发展在线服务,探索建立“临床使用、采购供应、支付理赔、疾病管理”环节的合理用药管理与服务闭环,逐步构建完整的线上、线下健康服务体系,有效整合了产业链中的药品福利管理(PBM)、院内物流(SPD)、医院信息化管理、分级诊疗、慢病管理等业务模块,自主研发医院信息化、网络化软件,其中合理用药软件是目前国内使用最为普遍,客户满意度最高的软件,HIS系统、药品和医疗器械SPD系统、临床路径系统也在国内各大医院推广使用。公司已为100余家二级以上医院提供上述的一项或多项信息化服务。

  (4)医疗产业第三方物流板块:公司拥有药品和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资质,为公司向上游客户提供延伸服务,公司已搭建覆盖全国的物流配送体系,创立了“瑞康医药物流”品牌,形成了服务范围覆盖全国的物流网络系统,在冷链药品、器械、疫苗等特殊药品管理上独树一帜,获冷链物流国家标准试点企业荣誉。公司已建设完成七大区骨干运输网络枢纽HUB节点,并有省市级二级运输分拨中心,运输网络渠道进一步延伸下沉到三四线城市的末端配送中转站点,在为瑞康及旗下公司服务的同时,还可以承接独立的配送服务,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板块涵盖了信息传递、物品运送、资金流通三大功能。

  (5)医疗产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板块:联合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积极探索为医疗机构、医药工业企业服务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供应链金融通过模式创新,与社会化金融资本有效结合,帮助并改善公司回款账期和经营性现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解决业务快速发展带来的资金占款问题,实际提升盈利能力,逐步形成“重服务、轻资本”的新型医药流通服务的商业模式。目前,公司联合建设银行、浙商银行等商业银行,与山东省内多家二级以上医院形成供应链金融的合作,形成示范效应,后续将陆续在山东省内二级以上医院以及省外医院推广。

  (6)中医药板块:拥有国内先进的中药饮片炮制技术、生产技工检测设备及全国范围内的数十万亩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形成了一条集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建立信息化中药煎药中心,成立起健康服务管理中心,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养生保健,“治未病”中主体作用。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

  ■

  其他说明:

  大连金诺利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下设大连金诺利尔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2、新设子公司

  (1)濮阳源生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2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公司全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磊

  (2)山东悦汇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1月08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为公司全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春林

  (3)烟台煦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3月26日,注册资本10万元,为公司全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石忠琴

  (4)甘肃井泉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4月04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为公司全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井泉

  (5)江西康得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2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公司全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丽艳

  (6)瑞康河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2月09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公司全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松

  (7)山西维康同源病理诊断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2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公司全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松

  (8)北安瑞康源润大药房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1月02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为公司全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崔胜利

  (9)河北瑞康汇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1月29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公司全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崔胜利

  (10)北京瑞康英联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3月27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为公司全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松

  (11)北京瑞康英联医疗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2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公司全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松

  3、处置子公司

  单位: 元

  ■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旭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8-040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向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供应商申请应付账款结算时提供担保。以上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26亿元人民币,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明细如下: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概况

  ■

  (2)被担保人一年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尚未签署协议,最终的条款和条件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目的在于降低子公司的资金成本,减轻子公司财务费用,支持子公司持续经营和业务发展,符合本公司和子公司的共同利益,经调查,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有充分预期现金流能进行贷款清偿。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此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6亿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3.31%。

  截至2018年8月23日,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6亿元(含本次),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8.93%;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44.88亿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7.49%。公司没有对除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8-041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康医药”、“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866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14.76 万股,发行价格39.6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6,43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015,705.5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82,980,730.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3]0008002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3年11月8日,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专户账号3700166566005015785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专户账号为7374010182400043203;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开设专户账号为380701880000769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设专户账号为1461015530000080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设专户账号为 378010100100279427。

  2、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58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67.85万股,发行价格31.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99,999,981.6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8,579,678.4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071,420,303.14元。截至2016年8月3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大海阳路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九个募投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并由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6]000030号《验资报告》。

  (二)2018年1-6月份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非公开发行募投资金用于医疗器械配送项目19,460万元,用于医用织物生产项目9,190万元,用于洗涤配送项目10,800万元。根据公司2012年8月6日召开的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本次非公开发行除了投资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配送、医用织物生产、医用织物洗涤配送三个项目外,还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8,848万元。2013 年11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性的议案》,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8,848万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74,755,520.48元,其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5,255,520.48元,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79,500,000.00元。

  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计(报告文号为天圆全专审字[2013] 0080899号),本公司以增发的募投资金对公司先期垫付的10,866,663.15元进行了置换。

  2016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650,0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使用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00.00元,公司已于2017年8月28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2017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6月30日,上述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医用织物生产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3,354.24万元用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该项目扣除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余额为3,182,664.79元,,已转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专用账户。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228,670.46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募投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8,271,215.68元。

  2、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非公开发行募投资金用于医疗器械全国网络建设项目189,392万元,用于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120,60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071,420,303.14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135,801,137.80元,其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5,301,137.80元 ,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920,500,000.00元。

  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计(报告文号为天圆全专审字[2016] 001344号),本公司以增发的募投资金对公司先期垫付的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投入资金26,701,007.11元进行了置换。

  2016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650,0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使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资金人民币2,500,000,000.00元,公司已于2017年8月28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2017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920,0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2018年6月30日前,公司将58,50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医用织物生产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3,354.24万元用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该项目扣除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余额为3,182,664.79元,,已转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专用账户。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448,791.47元。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579,678.46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募投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12,330,300.06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11年7月23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2013年11月8日,本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实施部门(单位)要编制具体工作进度计划,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进度完成,并定期向财务部门和董事会秘书报送具体工作计划和实际完成进度情况,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信息披露。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支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均需由具体使用部门(单位)填写申请单,由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交财务部门办理付款事宜;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股东大会审批。

  201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14年8月12日,瑞康医药与国金证券签订了《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聘请国金证券担任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原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终止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金证券承继。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2016年8月27日,本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大海阳路支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实施部门(单位)要编制具体工作进度计划,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进度完成,并定期向财务部门和董事会秘书报送具体工作计划和实际完成进度情况,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信息披露。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支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均需由具体使用部门(单位)填写申请单,由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交财务部门办理付款事宜;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股东大会审批。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1、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2、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9,000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5,000万元。公司已于2014年5月14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5月16日,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870.00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2,000万元。 公司已于2014年12月1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12月3日,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8,000.00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5年6月18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年6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2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1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6年7月28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6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65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00元,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资金人民币2,500,000,000元。公司已于2017年8月28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7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10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0,000 元,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资金人民币2,920,000,000 元。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1、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

  2、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65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00元,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资金人民币2,500,000,000元。公司已于2017年8月28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7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10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0,000 元,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资金人民币2,920,000,000 元。在2018年6月30日前,公司将58,50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医用织物生产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3,354.24万元用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该项目扣除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余额为3,182,664.79元,,已转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专用账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6-30

  编制单位: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6-30

  编制单位: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8-042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866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14.76 万股,发行价格39.6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6,43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015,705.5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82,980,730.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3]00080029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58号文核准,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康医药”或“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完成发行9,967.8456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根据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圆全验字[2016]000030 号《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 年8月5日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9,999,981.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8,579,678.46元后,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71,420,303.14元。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公司以人民币3,1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补充流动资金。现公司已于2018年8月22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1、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本身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三个:医疗器械配送项目、医用织物生产项目和医用织物洗涤配送项目。此三个项目已经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济发改外经[2012]485号、486号、487号),并经济南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同意(济环报告表[2012]103号文)。

  按照医疗器械配送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投资为19,46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13,46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6,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工程费3,899万元、设备购置费6,529万元、安装工程费653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其他费用1,155万元、基本预备费1,224万元。本项目的建设周期预计12个月,项目达产当年将新增营业收入100,000万元,利润总额12,722.41万元,所得税3,180.61万元,净利润9,541.80万元。

  按照医用织物生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投资为9,19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87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18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工程费5,345万元、设备购置费951万元、安装工程费59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其他费用1,711万元、基本预备费806万元。本项目的建设周期预计12个月,项目达产当年将新增营业收入6,400万元,利润总额1,964万元,所得税491万元,净利润1,473万元。

  按照医用织物洗涤配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投资为10,8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35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43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工程费3,034万元、设备购置费4,840万元、安装工程费484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其他费用1,057万元、基本预备费942万元。本项目的建设周期预计12个月,项目达产当年将新增营业收入4,928万元,利润总额2,090万元,所得税522万元,净利润1,568万元。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本身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两个:医疗器械全国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其中:医疗器械全国销售网络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总额189,392.00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入189,392.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4,392.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拟通过向北京、上海、广州等11家子公司增资的形式建设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计划投资131,83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6,83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5,000.00万元。

  公司已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医用织物生产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医用织物生产项目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5,835.7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3,354.24万元。本次变更后,“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的项目总投资仍为131,830.00万元,投入募集资金由120,608.00万元变为123,962.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6,83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5,000.00万元。

  3、历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性情况:

  (1)瑞康医药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据该项决议,公司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 个月。

  公司于2012年3月23日将上述金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瑞康医药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据该项决议,公司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 个月。

  公司于2012年10 月16 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3)公司于201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12年11月13日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以人民币 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3个月。

  公司于2013年2月6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4)公司于2013年2月1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 3个月。

  公司于2013年5月20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5)公司于2013年5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3个月。

  公司于2013年8月24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6)公司于2013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3个月。

  公司于2013年11月7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7)公司于2013年1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2个月。

  公司已于2013年11月20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8)公司于2013年1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性的议案》。根据公司2012年8月6日召开的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本次非公开发行除了投资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配送、医用织物生产、医用织物洗涤配送三个项目外,还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88,480,000元,根据2012年 8 月6日召开的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董事会办理募集资金到位后补充流动资金。

  (9)公司于2013年1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39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6个月。

  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10)公司于2014年5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了《关于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 2,3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8,7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 6个月。

  公司于2014年12月1日前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11)公司于2014年1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8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 6个月。

  公司已于2015年6月18日前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12)公司于2015年6月22日召开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4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13)公司于2016年1月1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公司以人民币2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14)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公司以人民币2,65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15)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公司以人民币3,1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未来12个月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预计有不低于人民币148,000,000元的募集资金闲置;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预计有不低于人民币2,872,000,000元的募集资金闲置。为拓展业务规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对资金的计划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0,000,000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公司说明与承诺

  公司近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董事会审议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正常发展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各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前提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2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原因如下:由于公司市场扩大,需要一定的库存维持市场运营,同时上游客户比下游客户的结算周期短,公司的经营模式决定了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了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尽可能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是必要的。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或随时利用自有流动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2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权玉华、武滨、于建青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能有效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2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朱铭、余波经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1、瑞康医药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2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瑞康医药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其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决策程序的规定。国金证券同意瑞康医药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备查文件:

  1、《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月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8-043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展供应链应付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公告

  ■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康医药”或“公司”)拟以其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瑞康医药子公司”)的各供应商对瑞康医药子公司及瑞康医药(作为共同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以下简称“标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由特定商业保理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受让该等基础资产,并通过作为专项计划管理人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售资产支持证券,由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交易安排人。

  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供应链应付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证券化项目基本情况

  (一)基础资产:上游供应商对瑞康医药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

  (二)发行额度: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含 50 亿元),拟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基础资产的情况以及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获准注册的金额为准。

  (三)发行对象: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

  (四)发行期限:各期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期限预期为不超过1年,具体各期发行期限将根据相关规定、市场环境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将在获准批文的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五)发行利率: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六)决议的有效期: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专项计划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挂牌无异议函,以及发行完成后需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资产支持证券具体条款、分层结构、发行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将根据实际情况、监管机构要求及市场需要进行调整。

  二、提请审议事项

  为提高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发行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设立进度,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瑞康医药作为瑞康医药下属子公司的共同债务人出具的《付款确认书》,为瑞康医药下属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对标的应收账款债权承担到期付款义务,并就该等付款义务放弃抗辩、扣减、减免和抵消的权利,瑞康医药将按照内部审批等管理制度履行各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下《付款确认书》的盖章审批程序,各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具体付款安排由瑞康医药签署的《付款确认书》约定。

  (二)若实际发行时设置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同意由瑞康医药或瑞康医药指定主体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三)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三、专项计划的意义

  本次资产证券化项目可以盘活公司的应付账款,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是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重要补充。同时,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项目可以为上游供应商提供金融支持,强化公司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

  四、影响专项计划的因素

  本专项计划尚需取得股东大会同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挂牌无异议函,以及发行完成后需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利率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可能会影响公司的融资成本。

  本专项计划作为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其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该项目取得实质进展,公司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8-045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18年8月23日上午在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9票同意,占全体出席会议董事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内容详见《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9票同意,占全体出席会议董事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正常发展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各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2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议案通过后的2个工作日内,闲置募集资金将由募集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进度,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

  本议案以9票同意,占全体出席会议董事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集团化发展需要,体现公司战略发展布局,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由“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Realcan Pharmaceutical Co., Ltd.”变更为“Realca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均一并做相应修改。

  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股票简称保持不变。

  本议案以9票同意,占全体出席会议董事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名称变更,拟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第四条:

  原条款为:公司注册名称为: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Realcan Pharmaceutical Co., Ltd.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名称为: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Realca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本议案以9票同意,占全体出席会议董事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开展供应链应付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同时促进公司与上游企业的协同发展,公司拟与特定商业保理公司开展供应链应付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作为基础资产的债务人参与发起瑞康医药供应链应付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本次资产支持计划总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含 50 亿元),各期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限预期为不超过1年,具体各期发行期限将根据相关规定、市场环境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将在获准批文的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本议案以9票同意,占全体出席会议董事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供应链应付账款资产证券化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发行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设立进度,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公司作为瑞康医药下属子公司的共同债务人出具的《付款确认书》,为瑞康医药下属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对标的应收账款债权承担到期付款义务,并就该等付款义务放弃抗辩、扣减、减免和抵消的权利,瑞康医药将按照内部审批等管理制度履行各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下《付款确认书》的盖章审批程序,各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具体付款安排由瑞康医药签署的《付款确认书》约定。

  (二)若实际发行时设置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同意由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三)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以9票同意,占全体出席会议董事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内容详见《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内容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9票同意,占全体出席会议董事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9月10日下午15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以9票同意,占全体出席会议董事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8-046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18年8月23日上午在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华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内容详见《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正常发展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各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2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议案通过后的2个工作日内,闲置募集资金将由募集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进度,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变更名称,拟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第四条:

  原条款为:公司注册名称为: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Realcan Pharmaceutical Co., Ltd.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名称为: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Realca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开展供应链应付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同时促进公司与上游企业的协同发展,公司拟与特定商业保理公司开展供应链应付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作为基础资产的债务人参与发起瑞康医药供应链应付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本次资产支持计划总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含 50 亿元),各期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限预期为不超过1年,具体各期发行期限将根据相关规定、市场环境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将在获准批文的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内容详见《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内容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8-047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0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9日-2018年9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9日-2018年9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四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旭先生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9月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4日(星期二)

  9、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开展供应链应付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议案》

  4、审议《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供应链应付账款资产证券化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内容详见 2018年8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本次会议议案1、2、5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8年9月5日-2018年9月6日(9:30-11:30,13:00-15: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办的截至时间为:2018年9月6日15:0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办

  信函送达地址:烟台市机场路326号 证券办,邮编:264004,信函请注明“瑞康医药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535-6737695

  传真号码:0535-6737695

  电子邮箱:stock@realcan.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9

  2、投票简称:瑞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6、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7、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秀婷

  联系电话:0535-6737695

  传真号码:0535-6737695

  联系地址:烟台市机场路326号 证券办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 20分钟到达会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时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4日

  

  附件一: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已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审议的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时间:2018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8-048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公司名称变更的说明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拟将公司名称变更为瑞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不变,该名称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获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名称变更的原因说明

  为满足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集团化发展需要,体现公司战略发展布局,拟将公司名称由“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公司英文名称由 “Realcan Pharmaceutical Co., Ltd” 变更为“Realca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均一并做相应修改。

  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股票简称保持不变。

  三、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的情况说明

  瑞康医药主要业务是向全国医疗机构直销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同时提供医疗信息化服务、医院管理咨询服务、院内物流服务和医院后勤服务的综合服务商,结合公司主营业务的构成、经营情况以及公司未来战略的发展需要,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存在误导投资者的内容和文字,也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变更理由合理,满足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6 号-变更公司名称》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公司名称变更事宜,并同意将该变更公司名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本次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原有债权、债务以及相关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相关合同协议等均不因公司名称变更而发生变化,同时也不涉及公司证券简称变化。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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