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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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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上半年国际经济发展形势依旧低迷,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逐步升级,国内经济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面对市场环境日趋恶劣、竞争日趋激烈的现状,公司牢牢抓住市场需求主线,深化“聚焦战略”,通过不断地开拓创新,提升现有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服务体验,深化企业内部管理,开源节流,提升企业整体运营水平,为客户创造更多的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排除多种不利因素,集中精力发展主业,各项主营业务均继续保持健康发展态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1,557,609.47元,同比增长9.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677,885.22元,同比增长19.74%,公司经营质量进一步提升。

  1、深化“聚焦战略”,提升企业运营质量

  2018年是公司提出“聚焦三大板块,重点发展医疗”发展战略的第三年,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公司各项主营业务齐头并进,尤其是医疗影像板块,收入占比快速增长,保证了公司业绩的稳定提升。2018年,公司提出了深化聚焦战略的要求, 在研发、生产、销售、管理等各方面进行深度梳理,发现主要矛盾,解决主要问题,集中优势资源提升现有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发现并解决公司未来发展的隐患,保证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同时继续保持较高的经营质量,销售、管理等指标均有较好地表现。

  2、立足竞争优势,积极拓展海内外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三大板块业务继续健康发展,公司立足光电识别核心技术优势,有节奏的推出系列新产品,积极拓展市场,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绩。

  (1)继续做大做强医疗板块业务,以行业领跑者的姿态引领行业发展,在发展自身业务的同时,为国内口腔诊疗行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公司医疗板块业务上半年继续保持较为快速的增长,同时公司定期开展的“臻影像”全国巡回智享会已经成为行业技术交流、经验分享的盛会,推动了国内口腔诊疗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2)深入拓展国内外色选机市场。公司一方面深耕细作国内市场,通过推出新产品、应用新技术,并结合自身产品特点,谋划个性化营销方式,努力提升品牌影响力;另一方面重点加强国外市场尤其是主要新兴市场的拓展力度,通过加强渠道管理、设立常设机构等措施实现了营销资源进一步优化、产品国际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

  3、深化管理变革,向管理要效益

  随着企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越来越为凸显,经营管理质量已经成为影响企业快速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如何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效率,降低内部运营成本,是当前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2018年上半年,公司着手从内部管理进行深化改革,提升管理干部的整体管理水平,凸显集体管理的智慧,逐步建立管理体系并不断优化,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让管理者做管理的事,各岗位各司其职,各部门相互协作,发挥最大的能动性,高效率的发现和解决问题。改革就是要产生效益,公司正在向管理要效益。

  4、加强客户合作,打造互利双赢

  “追求品质,服务客户”是企业价值观,实现客户价值与企业价值共同发展,是公司当前最关心的问题之一。长期以来,美亚光电形成了一大批与公司具备相同价值观的客户和经销商群体,通过提供质量过硬的产品、规范实用的培训、优质的售后服务和便捷高效的客户诉求响应机制,公司已经初步搭建了以客户为中心的现代化服务体系。通过与客户、经销商的良性合作和互动,公司正在努力构建共赢发展的民族企业创新发展平台。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 年8月24 日,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控股子公司山东美亚博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

  2018年6月5日,公司收到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历下)登记内销字[2018]第 000705 号)。至此,美亚博泰的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6月 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美亚博泰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8-024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以及16.5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21亿元)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其中4.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承诺的银行类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涉及风险投资的相关品种。闲置资金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一、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821号)核准,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元/股。截止2012年7月25日,本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8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05,838,772.7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大华验字【2012】21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20日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4,236.96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391.36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5,738.28 万元。

  3、募集资金部分闲置的原因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方式:根据资金状况以及未来合理盈利预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以及16.5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21亿元)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其中4.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承诺的银行类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任一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21亿元。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3、理财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经营管理层在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实施理财事项。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4、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风控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所投资理财产品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前,需明确该购买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6、决策程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投资风险

  (1)公司闲置资金投资标的为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其中4.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承诺的银行类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理财产品所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相关风险将影响理财收益、甚至本金安全。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将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投资情况,并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其中4.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承诺的银行类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每季度一次)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3、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募投及超募项目所需资金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及超募项目的正常建设。

  (2)部分闲置资金适度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划运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其中4.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承诺的银行类理财产品)。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其中4.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承诺的银行类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闲置资金不超过上述额度。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保荐机构对美亚光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投资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继续关注投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8-025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结项“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并将募投项目全部节余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15,486.82万元(其中“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节余2,685.39万元,“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节余1,545.19万元,前期经调整“未有明确投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11,256.23万元,以上节余资金均含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21 号《关于核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000 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7.00 元。截止 2012 年 7 月 25 日,本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8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805,838,772.7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 “大华验字[2012]21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机构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月内累计从该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该专户总额的 5%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2、本公司募集资金按投资项目分别存放于专用银行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账户明细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2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0,160.44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14 年 4 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产能建设项目的投资结构和投资进度,产能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25,270.42万元调整至16,746.11万元,项目完全达产时间由 2012 年6月调整至2015年1月。该议案已于2014年4月29日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4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8,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4、201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投资结构、调整投资进度的议案》,原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计划投入 3,059.61 万元,在全国范围内建立 10 个营销服务中心、4个产品展示中心和1个呼叫中心。变更投资结构后,该项目投资额调整为3,059.61万元,其中1,559.61万元投资建设营销服务中心、产品展示中心和呼叫中心等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500.00万元用于设立香港设立子公司。该议案已于2014年11月28日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15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8,603.86万元(不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该议案已于2015年7月7日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2015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9,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7、2016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8、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以及4.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合计不超过 17.5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议案已于2017年9月12日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公司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20,185.01万元,实际投入18,151.37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基础建设、研发大楼、后勤楼、园区配套及设备等,目前已实施完毕,公司决定予以结项。

  公司募投项目“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1,559.61万,实际投入389.44万元,建设内容包括营销服务中心、产品展示中心和呼叫中心等。因市场环境和公司经营模式的变化,“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不存在继续建设的必要性,公司决定予以终止。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终止后,公司募投项目全部结束,公司决定将以上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前期经调整“未有明确投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15,486.8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部分募投项目资金节余、项目终止原因及相关说明

  1、“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精细化管理,对项目进行更加合理的规划,并加强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通过对项目各个环节的优化控制,从而节约了项目投资。

  2、“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终止原因

  根据发展规划和市场竞争变化,公司积极布局多渠道营销网络,灵活调整直销和经销的业务比重。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和市场营销环境的变化,目前公司已形成了以经销为主的多渠道营销模式,原“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建立直销网络为主的境内营销服务体系规划已不能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因此决定终止“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3、“未有明确投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补充流动资金原因

  公司于2014 年 4 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4年4月29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产能建设项目的投资结构和投资进度,产能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25,270.42万元调整为16,746.11万元,因调整而产生的未有明确投向的8,524.31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作为募投项目的后续补充和备用资金。在“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终止后,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已全部结束,不再需要留存、备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因此决定将前期经调整“未有明确投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 11,256.2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及买入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在完成“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终止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5,486.82万元(其中“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节余2,685.39万元,“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节余1,545.19万元,前期经调整“未有明确投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11,256.23万元,以上节余资金均含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受具体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具体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六、相关说明和承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

  2、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3、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将委托公司财务人员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

  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解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8-026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6亿元(超募资金0.77亿元、自有资金2.83亿元)投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公司涂装、钣金产能及加工质量,满足市场对公司创新产品的高标准、大体量需求,增强公司在识别技术领域的创新力、竞争力与影响力。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821号)核准,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 元/股。截止 2012 年 7月 25 日,本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 85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05,838,772.7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大华验字【2012】21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4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8,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2015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9,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参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对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参与其引进战略投资者和核心员工持股计划项目。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中粮工科4.88%股权,中粮工科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4)2016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涂装车间项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为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产品的涂装质量和工艺水平,提升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2470 万元投资建设涂装车间项目。

  (5)2016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6)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以及4.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合计不超过 17.5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议案已于2017年9月12日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2017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建新产能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25 亿元投资建设新产能项目。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74,500,426.57元,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总额为302,514,590.03元,剔除已审议项目待投金额后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总额为 77,315,016.60 元。

  二、 投资项目概述

  1、为有效提升公司在涂装、钣金机加工方面的产能与加工质量,增强公司在识别技术领域的创新力、竞争力与影响力,公司拟投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本项目位于学田路和宁西路交口西北角,占地面积67.5亩,预计投资3.6亿元,建设包括厂房(38,500平方米)、配套设施(3,350平方米)等项目内容。达产后,公司涂装产能将新增1万台套/年、钣金机加工产能将新增2万台套/年,预计新增产值约4亿元人民币,新增税收3,500万元,带动新增就业约300人。

  2、2018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公司拟投建涂装、钣金生产用地67.5亩,规划建筑总面积约41,850平方米,包括厂房(38,500平方米)、配套设施(3,350平方米)。建成后将新增涂装产能1万台套/年、钣金机加工产能2万台套/年,为公司在农产品检测、医疗影像、工业检测等领域的未来发展提供高效的涂装、钣金机加工解决方案。

  2、拟投资项目总预算为3.6亿元,其中工程费用8,924万元、设备购置20,329万元、其他费用2,984万元、预备费3,763万元。

  3、项目预计于2018年09月开始设计、施工,建设期两年,2020年09月开始逐步投产。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公司在涂装、钣金机加工方面的产能,提升产品质量,满足未来的市场增长需求;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增强公司在农产品检测、医疗影像、工业检测等领域的影响力与竞争力,巩固和保持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同时还能够有效带动就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2、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0.77亿元)及自有资金(2.83亿元)进行投资。

  3、风险分析

  (1)管理风险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的人员规模、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这对公司管理层的管理与协调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面临能否建立与规模相适应的高效管理体系和管理团队,以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管理需要,进一步理顺和完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优化流程、完善结构,降低管理风险。

  (2)环保风险

  项目投产后将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和粉尘排放,如不能有效处理,将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和行政处罚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3)项目建设风险

  虽然公司已对项目进行了详尽的规划分析,但建设项目工程较大,建设内容较多,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管理与组织失误、施工技术及施工环境、项目建设期及进度变化等不确定因素。任何一项因素或情况的变化都有可能给项目的预期建设进度带来一定影响,从而延缓建设周期。

  公司将依托多年发展中积累的管理经验,组织高效的项目管理团队来实施管理;同时,公司拥有一批优秀的、经验丰富的管理人才,积累了成熟的运营管理经验,能够充分保障项目建设和营运管理,有效降低项目建设风险。

  4、对公司影响

  (1)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项目建成后,预计涂装产能将新增1万台套/年、钣金机加工产能将新增2万台套/年,将有效提升公司在涂装、钣金机加工方面的产能,提升加工质量,满足市场需求,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在识别技术领域的创新力、竞争力与影响力。

  (3)本次投资对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拟投资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公司在涂装、钣金机加工方面的产能与加工质量,满足市场需求,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在识别技术领域的创新力、竞争力与影响力。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规定。此次投资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3.6亿元(超募资金0.77亿元、自有资金2.83亿元)投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3.6亿元(超募资金0.77亿元、自有资金2.83亿元)投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可有效提升涂装、钣金机加工的产能与加工质量,巩固和保持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3.6亿元(超募资金0.77亿元、自有资金2.83亿元)投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美亚光电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美亚光电本次超募资金使用方案无异议,同时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的核查意见。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8-027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2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1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6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18年8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所示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9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668号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230088,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晓宏、慈瑾

  联系电话:0551-65305898,传真:0551-65305898

  电子邮箱:mygd@chinameyer.com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90

  2、投票简称:美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本人(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表决指示中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或填入同意的股数,多选无效。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8-022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田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2018年8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6.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21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其中4.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承诺的银行类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请见 2018年8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见2018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2018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结项“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并将募投项目全部结余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15,486.82万元(其中“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节余2,685.39万元,“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节余1,545.19万元,前期经调整“未有明确投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11,256.23万元,以上节余资金均含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具体内容请见2018年8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见2018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2018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投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有效提升公司在涂装、钣金机加工方面的产能与加工质量,降低经营成本,巩固和保持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决定使用3.6亿元(超募资金0.77亿元、自有资金2.83亿元)投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

  具体内容请见2018年8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涂装、钣金生产基地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见2018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2018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2018年8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请见 2018年8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8-023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划运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其中4.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承诺的银行类理财产品)。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审议通过《关于投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3.6亿元(超募资金0.77亿元、自有资金2.83亿元)投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可有效提升涂装、钣金机加工的产能与加工质量,巩固和保持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3.6亿元(超募资金0.77亿元、自有资金2.83亿元)投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

  5、审议通过《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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