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8-123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拟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宁波五洲亿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宁波艾礼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艾礼富”)100%股权。公司拟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银亿股份,证券代码:000981)自2018年8月23日(周四)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拟于8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该预案。若8月27日未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8月28日起复牌。
二、交易概述
公司已与交易对方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宁波五洲亿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经各方协商,本次交易及合作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公司
宁波艾礼富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熊基凯,成立日期:2015年12月31日,经营范围:传感器、继电器、磁簧管、电子元器件、塑胶制品、电子控制板、模具、通用零部件(除污染)的批发及零售等。
2、标的资产
宁波艾礼富100%股权,具体方案待定。
3、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宁波五洲亿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进行,并募集配套资金。
6、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
根据双方初步协商,由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评估。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由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方另行协商确定。
公司已经聘请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等作为本次资产收购项目的中介机构开展工作,并将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7、估值方式
本次资产收购中,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拟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拟以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8、股份锁定期
交易对方通过本次资产收购取得的公司股票,拟自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届满36个月之日和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中的较晚日之前不进行转让。
9、业绩补偿安排
若标的公司未能实现预测业绩,交易对方以本次资产收购取得的股份承担业绩补偿责任,承诺业绩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的预测净利润值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资产收购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停牌申请;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8-124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银亿股份,股票代码:000981)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18年8月21日、2018年8月22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本次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董事会关注、征询、自查并核实: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2018年7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预计经营业绩进行了披露,预计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000万元-8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宁波五洲亿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宁波艾礼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艾礼富”)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
收购标的宁波艾礼富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4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熊基凯,成立日期2015年12月31日,经营范围:传感器、继电器、磁簧管、电子元器件、塑胶制品、电子控制板、模具、通用零部件(除污染)的批发及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道路货物运输;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银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3,209,529,207股,其中质押股份数量为3,030,507,331股,占其持有公司总股份数的94.42%。按2018年8月2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5.63元/股计算,银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跌破平仓线的质押股份总数为1,681,271,7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7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2.38%,存在可能被平仓的风险。
6、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履行核查程序后确认,除上述事项外,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宁波艾礼富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该事项有重大不确定性。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