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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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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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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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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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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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形势整体保持稳健,稳杠杆等供给侧改革扎实推进。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居民收入的增长带动了消费的持续增长和升级。公司所处的印刷包装行业的挑战与机遇并存:一方面,受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纸包装成本大幅提高,企业盈利空间被压缩;同时,包装企业下游部分行业客户增速放缓,从而对业务结构比较单一的部分包装企业形成了比较严峻的挑战。另一方面,由于行业发展形势的严峻性,行业洗牌将逐渐加剧,集中度将持续上升,未来大型印刷包装企业的经营环境将得以改善。同时,公司近年来布局的多元化、产业链建设以及新型供应链商业模式,多重积极因素的叠加,有助于公司整体业绩的提振。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员工在管理层的带领下,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积极开展多元化布局、坚定推进智能工厂的建设,持续提升管理效益。上半年在受到行业上下游不利因素造成的压力情况下,实现营业收入328,634.2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20.29万元。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工作回顾如下:
1、积极推进业务多元化布局,构筑竞争壁垒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产业链建设,积极拓展环保纸塑、模切以及文化创意产品,快速提升了对客户的一体化产品和一体化服务的能力,增强了客户黏性,不断构筑竞争壁垒。
2、持续开发优质客户,实现客户结构多元化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巩固3C类包装优势的同时,重点聚焦新的业务。目前,公司高档酒包业务已经具备较大规模,2018年通过与江苏省江苏金之彩合资成立子公司,就近服务大客户,将使酒包业务更上一个台阶,未来的酒包业务前景向好。公司2018年完成了对武汉艾特的控股收购,烟包领域也开始发力。
此外,公司着力于构筑大健康、化妆品和奢侈品等多个细分市场的系统化能力体系。新客户亚马逊、哈曼、google开始上量,小米等战略性客户迅速发展,施华洛世奇、小罐茶等新客户推进效果明显。目前,公司客户结构更加多元化。
3、打造智能工厂,发展新型包装,实现高效、高价值管理
在新型包装领域,公司围绕“减量、回收、循环”等绿色包装的核心要素,积极采用用材节约、易于回收、科学合理的适度包装解决方案,创新研发出新型无胶带环保防盗包装纸盒、纳米保鲜纸箱等。公司坚定推进智能工厂建设,随着公司信息化、智能制造、精细化管理、流程优化等措施的推进和落实,逐步学习借鉴国外先进工厂管理模式,以流程和制度为核心,从营销、研发、采购、生产、物流、财务等模块实现标准化管理;建设交付平台,实现区域化统一管理,实现区域整合,共享资源,发挥协同效应。
4、推行员工持股计划,提升员工积极性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推行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报告期内,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按规定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5、开展组织优化变革,搭建合理人才梯队,打造综合成本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梳理组织架构以及定岗定编机制,建立健全组织绩效考核机制以及刚性文化制度;以诚信、高效、务实、创新为出发点,建立好搭班子、带队伍的长效机制,引进一批年轻化、高学历化的人才;同时,以公司战略目标实现为导向,以全面预算管理和研发创新为手段,努力实现多层次、多维度的综合成本竞争优势。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将烟台裕同、许昌裕同和苏州裕同等47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单位比上年度增加8家。以下为合并范围增加公司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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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9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0日(星期五)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分别为: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刘波女士、刘泽辉先生、周俊祥先生、黄纲先生、胡旻先生。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华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及增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增加成都市裕同印刷有限公司为原募投项目苏州昆迅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包装说明书、包装箱、包装彩盒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四川省崇州市,拟增加实施主体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同意公司对裕同(武汉)高档印刷包装产业园项目、亳州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高档印刷包装项目以及苏州昆迅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实施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18年5月1日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及增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37,971.50万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向子公司东莞市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5,000万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于2018年9月7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0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0日(星期五)已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分别为:邓琴女士、唐自伟先生、彭静女士。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琴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无法保证或异议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及增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增加成都市裕同印刷有限公司为原募投项目苏州昆迅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包装说明书、包装箱、包装彩盒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四川省崇州市,拟增加实施主体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同意公司对裕同(武汉)高档印刷包装产业园项目、亳州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高档印刷包装项目以及苏州昆迅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实施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18年5月1日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及增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2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及增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及增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情况概述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5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77元,共计募集资金1,471,167,7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89,198,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68号)。
截止2018年6月30日,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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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拟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及增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如下:
1、拟将成都市裕同印刷有限公司作为苏州昆迅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包装说明书、包装箱、包装彩盒生产项目(以下简称“苏州昆迅项目”)的新增实施主体,新增实施主体的项目资金14,508.62万元来自苏州昆迅项目,实施地点为四川省崇州市,苏州昆迅项目剩余资金4,292.38万元留于原项目公司继续使用。
2、拟对裕同(武汉)高档印刷包装产业园项目、亳州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高档印刷包装项目以及苏州昆迅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实施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18年5月1日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具体情况
(一)苏州昆迅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包装说明书、包装箱、包装彩盒生产项目
1、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项目拟投资人民币18,801.00万元,在江苏省苏州昆山市千灯镇联合路125号已受让的33,333.30平方米自有工业用地上,新建37,655.71平方米的房产,扩大彩盒(含精品盒)、说明书、纸箱等三类产品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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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加原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苏州昆迅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包装说明书、包装箱、包装彩盒生产项目至今未开始投建,主要是前期当地政府暂缓了所有建设项目的报批。鉴于市场需求变化以及考虑公司子公司成都裕同扩建项目需求等因素,公司认为增加成都市裕同印刷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能更快、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着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决定增加成都市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在崇州市的扩建项目作为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项目。
3、拟增加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基本情况
增加实施主体项目的名称为成都市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包装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成都裕同二期项目”),成都裕同二期项目拟在四川省崇州市已受让的工业用地上,扩建建筑面积33,931平方米的生产基地,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和研发设备,生产彩盒、说明书、纸箱三类产品,为西南地区的客户提供就近供货和包装一体化解决方案。
项目总投资14,508.6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2,983.7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24.91万元。土建投资包括厂房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和装修费用,设备投资包括用于项目正常生产运营所需的生产设备、办公设备及交通运输设备。以下为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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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计划
项目投资期为1.5年,以下T为项目开始建设第一年,T年投资土建和设备,T+1年投资设备及当年需要补充的流动资金,投资期合计投资14,508.62万元。以下为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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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可行性分析
①项目投资背景分析
西南地区作为承接产业转移和“一带一路”沿线最重要的地区,凭借其区位优势、投资环境及国家扶持政策等优势,近年来发展迅速,已成为国内最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吸引了大量优质企业落户。公司核心客户富士康、仁宝、纬创、小米、联想等相继落户,同时以水井坊、剑南春为代表的白酒企业进入复苏期,大量优质企业的进驻衍生了大量包装产品需求。
印刷包装属于定制化生产产品,为下游行业的配套行业,下游客户价值决定公司价值,拥有大批优质客户是本行业企业的重要竞争优势。根据产品特点,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经营模式,在该种生产经营模式下,如何持续不断的获取稳定且增长的订单成为公司发展的首要因素。经过二十余年的不懈努力,公司现已成为国内印刷包装行业龙头企业,与众多国际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且在合作程度、业务范围、品种涵盖等方面不断增强和扩大。
公司生产的产品属于配套服务产品,生产场所只有靠近下游企业,才能保持自身竞争力。西南地区作为承接产能转移和“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区域,吸引了众多优质企业进驻。公司核心客户如富士康、仁宝、纬创、小米、联想等已于成都地区大规模投资生产,使得纸质印刷包装产品的市场需求前景十分广阔。
公司将西南地区市场作为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布点,已经通过自建厂房的方式在成都成立了子公司。针对未来市场的扩大,公司目前在成都地区的生产场地、设备和人员已经受限,现有生产厂房已无法满足产能扩充的需求。通过实施本项目,扩充公司在成都地区的生产规模,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增强客户的满意度,提高客户的粘性,便于企业深度挖掘已开发客户、广泛开拓潜在客户,既能有效满足新客户的需求,又能在满足已有客户新增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已有客户的订单比例,是扩大公司在成都地区市场占有率的有效措施。
②项目用地、备案及环评情况
本项目用地位于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崇安路682号,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公司已通过政府招、拍、挂方式取得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并于2014年7月21日取得由崇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宗地编号为崇国用(2014)第571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目前的用途为工业用地,拟扩建建筑面积为33,931平方米的生产基地。
成都二期项目已在崇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川投资备【2018-510184-23-03-262056】JXQB-0147号),并已取得崇州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崇环建评【2018】95号)。
③项目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在国内同行业内具有一定领先优势,并且成长性良好,但面对国外包装业巨头时仍存在技术研发滞后,生产规模偏小的弱点。公司将坚持以研发创新为主导,通过研发成果形成与竞争对手的差异化竞争优势;通过客户的不断开发,抢占客户资源;通过优质的服务,增强客户黏性;通过深挖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服务满意度。
虽然公司引进并储备了大量高素质人才,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可能无法满足今后业务发展带来的需要。公司一方面通过实行科学的绩效考评,优化薪酬分配制度和激励措施,为其提供科学的职业发展通道;另一方面公司会加强核心人才发展建设和各层级的针对性培训,培养各个层面的储备队伍、人才梯队。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全面达产后,预计年均新增销售收入37,685.87万元,年均新增净利润3,800.07万元,预计项目顺利实施后,财务运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盈利水平。
4、苏州昆迅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包装说明书、包装箱、包装彩盒生产项目剩余资金拟实施项目延期情况
拟对苏州昆迅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包装说明书、包装箱、包装彩盒生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拟实施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18年5月1日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二)裕同(武汉)高档印刷包装产业园项目
1、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项目拟投资人民币44,651.88万元,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办事处邬树村60,869.93平方米工业用地上,新建120,000.00平方米的房产,扩大彩盒(含精品盒)、说明书、纸箱等三类产品生产规模。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18年5月1日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2、项目延期的原因
项目部分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获批时间延期,导致项目整体验收时间推迟。
3、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完全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有利于保证项目完成质量和后续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及健康稳定发展。
(三)亳州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高档印刷包装项目
1、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项目拟投资人民币19,717.55万元,在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生态产业园区已受让的34,947.20平方米自有工业用地上,新建35,469.70平方米的房产,扩大彩盒(含精品盒)、酒盒、纸箱等三类产品生产规模,以满足安徽及周边地区优质白酒客户对纸质包装产品的需求。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18年5月1日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2、项目延期的原因
项目建设报批未能在预定时间内完成以及前期业务市场拓展缓慢,导致项目整体时间推迟。
3、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完全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有利于保证项目完成质量和后续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及健康稳定发展。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事项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慎地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如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是着眼于公司整体发展布局而做出的谨慎决定,新增加实施主体的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及增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及增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并发表了如下意见: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及增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保证项目完成质量和后续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及增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关于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及增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及增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是上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的调整,新增加实施主体的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股东和上市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及增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及增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3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担保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子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本次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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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因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担保合计额度已超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对子公司的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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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数据
(2017年12月31日,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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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30日,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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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上述银行授信担保为公司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各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授信合同及借款合同,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事项以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2、上述因融资租赁业务发生的担保,为公司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届时将与融资租赁公司签署租赁合同以及相关保证合同,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事项以与相关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担保/保证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流转效率。以上担保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其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担保业务主要为其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7,971.50万元的担保,截至披露日,公司累计拟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9,604.24万元,上述担保金额均系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的最大限额担保,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9.93%,截止6月30日,子公司实际使用额度为29,603.26万元,即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29,603.26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92%。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报表外的对外担保余额为零,均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4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下列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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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东莞市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5,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东莞市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兵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村连环路(畔山工业园)
成立日期:2016年04月1日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产销:纸箱、纸盒、包装盒;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研发:纸箱;机械零部件加工、销售:金属粉末、合金粉末、陶瓷粉末成型;真空烧结炉制造、销售;金属表面处理(不含电镀);纸塑包装盒、环保包装材料与设备、模具、特种包装纸、生物质改性材料、植物纤维成型新材料、3D打印产品与装备的研发和销售;重型环保包装制品、包装材料的生产及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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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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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将进一步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增强其经营实力,拓宽其业务渠道,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
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更,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5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审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董事会拟定于2018年9月7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7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6-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6日下午3:00—9月7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石环路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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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三届监事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提案编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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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9月5日、6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石环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石环路1号,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恩芳、蒋涛
电话:0755-33873999-88265
传真:0755-29949816
电子邮箱:investor@szyuto.com
邮编:518108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授权委托书(附件2)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831”;投票简称为:“裕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8年9月7日召开的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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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8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