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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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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 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按照既定发展目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技术含量,本报告期延续了 2017 年发展势头,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在混凝土预制构件自动化(PC)成套设备实现多套销售,是国内建筑产业化成套设备制造的骨干企业。同时公司将继续引领振动筛行业的技术发展,实施“振动筛+”战略,继续保持在国内煤炭、冶金、矿山行业内的市场优势;公司将积极拓宽建筑产业化成套设备的供应能力,保证公司产品始终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将继续积极关注沥青混凝土物料破碎筛分成套设备和砂石破碎筛分成套设备的研发和市场开拓,促使这两类产品尽快成为公司新的效益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394,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61%;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6.44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4 %。主要系受产品价格、产品结构影响,报告期公司产品的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新获授权专利9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7项。报告期末,公司已获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共15项,实用新型专利98项。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7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10:00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8月10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黄涛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长杨永柱先生、董事张刘向南先生、独立董事李卓女士传签)。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将公司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于 2018年8月2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公告;将《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 2018年8月23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公告。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 2018年8月23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予以公告;

  独立董事对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武汉鞍重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 2018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8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11:00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8月10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苏明丽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周继伟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 2018年8月23日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2018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 2018年8月23日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 监事会同意公司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武汉鞍重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 2018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9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重股份”或“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控股子公司武汉鞍重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鞍重”)。 本次注销前,公司持有武汉鞍重51%的股权,刘敏先生持有武汉鞍重 49%的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鞍重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3037504825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敏

  注册资本: 贰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6日

  营业期限:2014年11月26日 至2034年11月25日

  企业住所: 武昌区南湖花园城安六小区1期1栋1层9号

  经营范围: 建筑专用设备、工矿配件、钢材改制、机电产品、备件、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阀门、输送设备、粉碎机、除尘设备、机电设备安装、技术服务及批零兼营;机械设备、建筑专用设备、房屋租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财务状况: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武汉鞍重资产总额为519220.75元,负债总额为 186311.00元,净资产为 332909.75元;2017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 -459217.07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武汉鞍重资产总额为 358740.95元,负债总额为 226341.44元, 净资产为132399.51元;2018 年 1- 6 月,营业收入为 0元,净利润为 -200510.2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注销子公司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武汉鞍重业务开展未达到预期效果,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发展需要,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管理运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经公司审慎决定,注销该控股子公司。

  本次注销子公司有利于公司整合并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资产管理效 率及整体经营效益。注销子公司将使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但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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