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8月22日,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关于变更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中泰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持续督导期自2015年3月2日至2017年12月31日。至持续督导期届满,公司首发IPO项目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泰证券的持续督导义务延至公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为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之一林琳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中泰证券决定授权马家烈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林琳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之后,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马国庆先生、马家烈先生,持续督导期至公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为止。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3日
附件:马家烈先生简历
马家烈先生,现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上海交通大学硕士毕业,先后负责或参与了以岭药业、吉视传媒等公司的IPO项目,数字政通非公开发行、湖北广电可转债券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