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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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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18-107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新”、“公司”)近日获悉,股东彭海帆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京03执726号]通知,彭海帆先生103,068,783股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本次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9.96%,被冻结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

  截至目前,该笔冻结情况尚待核实中,待相关情况明晰后再行说明具体原因并进行披露。

  (二)根据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京04执保123号之三]通知,彭海帆先生103,068,783股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本次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9.96%,被冻结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冻结原因如下:

  2017年4月13日,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柏科技”)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北京分行”)借款人民币1亿元,借款期限12个月,彭海帆、工大高新承担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6月29日,恒丰银行北京分行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汉柏科技支付借款本金1亿元及利息,并要求彭海帆、工大高新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截止本公告日,彭海帆先生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103,068,783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9.96%,累计被冻结股份数103,068,783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9.96%。

  二、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影响分析

  公司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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