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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武澄西路1号公司二楼职工培训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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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国良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徐玉妹女士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刘一鸣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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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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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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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累积投票议案
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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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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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议案1、2、3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被选人员全部当选。
上述议案已经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单独表决并获得通过。
2、议案4为特别表决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
律师:冯玉华、周光明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