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5亿元人民币
●本次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银行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
●本次委托理财期限:4-5个月
一、前期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情况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日股份”)分别于2018年1月20日、2018年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广日股份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1)、《广日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2),披露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前期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足额收回,合计收回本金人民币450,000,000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8,859,284.62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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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两份《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合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5亿元人民币购买浦发银行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
公司与浦发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6年6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范围为A股股票、基金、债券、理财产品等有价证券,不包含证券衍生品);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临2016-014)。
三、本次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该理财产品的主要要素如下:
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8年18JG1416、18JG1458期
发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代码:1101189416、1101189458
产品收益率:4.55%/年
产品收益起算日:2018年8月10日(7,500万元人民币1101189416)
2018年8月13日(7,500万元人民币1101189458)
产品到期日:2018年12月28日
投资标的: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同时银行通过主动性管理和运用结构简单、风险较低的相关金融工具来提高该产品的收益率。
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根据本产品收益率和实际存续期限,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计息规则计算产品收益;本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银行的运营管理成本,公司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产品,风险较低。
(二)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除本公告披露的本次理财金额外,公司及子公司前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收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5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