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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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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无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主要业务、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梯、载货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成套配件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整机产品的安装和维保业务。主要为国内外住宅、商场、公寓、酒店、写字楼、公共设施等领域提供电梯产品。电梯产品的性能主要包括安全性、可靠性、高效性和舒适性。此外,节能环保、高速化、智能化已成为电梯产品的主要发展趋势。

  公司全资子公司智能高科以智能磨削机器人制造为切入点,主要面向航空、航天、航海及轨道交通领域,逐步实现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战略愿景。

  2、经营模式及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的经营模式,以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来根据项目建筑和客户的不同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电梯及相关产品。

  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为46,370.10万元,同比去年下降20.69%;营业成本为34,279.48万元,同比去年下降9.54%;营业利润为-1,930.8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5.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30.5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55.01%。公司2018年半年度经营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本年2季度排产和完工的电梯项目,有部分境内外的高铁、地铁等项目为以前年度签订在本年执行的合同,报价时未考虑到原材料明显上涨因素,由于报告期内钢材等主要电梯原材料市场价格持续上涨,导致产品实际毛利率和预算毛利率差异较大,之前预期不足;另外本年2季度发货和验收梯量及单价也比预期有所下降,因此影响公司净利润比预期下降较多。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2018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8-049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8日、2018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

  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17日、2018年8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一、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的主要事项

  ■

  除上述变更外,营业执照其他内容无变化。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详细信息:

  名称: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肆仟叁佰叁拾壹万零柒佰贰拾伍元整

  成立日期:2001年09月24日

  营业期限:自2001年09月24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立体车库及配件、永磁同步电机、曳引机及调频调压曳引系统、机器人、自动旋转门、擦窗机、自动车库、电控柜、建筑机械设备加工、制造、设计、安装、改造及维修服务;金属板材的钣金、粉末静电喷涂、氟碳漆、丙烯酸漆静电喷涂、陶瓷漆喷涂、木纹转印加工及电梯配套、楼房装饰工程设计;电梯自动化系统及低压电器、计算机软硬件、工业过程控制设备、电机及拖动系统的技术开发、制造、加工;中央空调及相关备件、单体空调及相关备件设计,安装,改造及维修;空调用风管的加工及安装;轻体楼板、集成式板房、钢结构、钢结构板房、简易楼宇的生产、加工、制造、设计、安装、改造及维修。节能环保设备及智能控制系统设计、生产、安装;清洁能源技术及智能控制系统开发,清洁能源设备及智能控制系统设计、生产、安装;电力设备设计、生产、安装,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凡涉及国家限制或需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需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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