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适用 √ 不适用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适用 √ 不适用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本公司主营粘胶长丝、粘胶短纤维和氨纶纤维的生产与销售。
2018年以来,公司主要产品粘胶长丝、粘胶短纤维、氨纶纤维市场呈现波动状态。粘胶短纤维市场持续低迷,产销量均有所下滑,毛利润减少。粘胶长丝产销量、利润水平较为平稳。氨纶纤维因产能增加,产销量均上涨,营业收入和毛利润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多项措施完善管理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提高产品质量,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开拓销售市场,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努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粘胶纤维45,353吨,其中,粘胶长丝23,278吨,粘胶短纤维22,075吨;生产氨纶纤维33,486吨。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16,035.0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6.9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狠抓公司内部管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体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公司各项重点工作和重要决策尽心尽责。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注重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升、改进公司内控管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保证了公司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年产3×2万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公司年产一万吨新型纤维素长丝项目均按计划建成,目前陆续投产,实现了公司投资项目的发展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年产3×2万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二期工程进展顺利。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邵长金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8-025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上午9:30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2人)。董事杜海波先生、尚贤女士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三)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2018年8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趋势,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管控与指导的职能,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对内部机构设置进行部分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在《公司章程》中增加“第五章 党委”章节,原第五章及之后的章节序号顺应调整。原第九十五条及之后的条款序号顺应调整。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数由原来的一百九十八条增加为二百条。
增加章节具体内容为:
“第五章 党委
第九十五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党委和纪委,党委设书记 1 名,党委副书记 1 名,党委委员若干名;纪委设书记 1 名,纪委委员若干名。符合条件的党委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第九十六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拟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推荐提名人选;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与参股子公司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签订资金拆借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双鹭”)与公司于2017年3月签订了资金拆借协议。公司与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对新乡双鹭进行资金拆借,其中本公司对其资金拆借金额不超过350万元人民币,资金拆借期限将于2018年9月1日到期。
为支持新乡双鹭的生产经营稳定,经双方协商,将上述《资金拆借协议》中资金拆借期限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新乡双鹭30%股份,因此该资金拆借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内容详见2018年8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签订资金拆借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李云生先生、王文新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经过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分析测试,对应收款项和存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2018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230.06万元,转回2.32万元。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减少公司2018年1-6月利润总额1,227.74万元,已在财务报表中反应。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申请开立借款保函的议案》
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白鹭”)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近日,根据新疆白鹭实际经营需要,应新疆白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担保要求,公司拟为新疆白鹭向中国银行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申请开立期限12个月,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大写金额:人民币肆仟万元整)的借款保函。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完毕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担保额为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2%。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完毕后,公司累计使用公司资产为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抵押的金额为21,990.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6.18%。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申请开立借款保函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与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签订资金拆借协议的议案》
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的发展,拟与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签订资金拆借协议。
(1)资金用途:用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基于支持其业务发展,解决其项目所需的资金缺口,确保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2)拆借金额及期限:资金拆借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拆借具体金额根据实际需求决定。
资金拆借期限:不超过二年(含二年)。
(3)利率及结息:
利率:等同于同期公司所获银行贷款利率。
结息:按月结息,每月的20日为结息日,每月的21日为付息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确定2018年9月21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2018年8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8-02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下午1:30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实有监事3人,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
(三)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春雷先生主持。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2018年8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与参股子公司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签订资金拆借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双鹭”)与公司于2017年3月签订了资金拆借协议。公司与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对新乡双鹭进行资金拆借,其中本公司对其资金拆借金额不超过350万元人民币,资金拆借期限将于2018年9月1日到期。
为支持新乡双鹭的生产经营稳定,经双方协商,将上述《资金拆借协议》中资金拆借期限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
(内容详见2018年8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签订资金拆借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经过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分析测试,对应收款项和存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2018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230.06万元,转回2.32万元。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减少公司2018年1-6月利润总额1,227.74万元,已在财务报表中反应。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申请开立借款保函的议案》
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白鹭”)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近日,根据新疆白鹭实际经营需要,应新疆白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担保要求,公司拟为新疆白鹭向中国银行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申请开立期限12个月,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大写金额:人民币肆仟万元整)的借款保函。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完毕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担保额为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2%。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完毕后,公司累计使用公司资产为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抵押的金额为21,990.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6.18%。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申请开立借款保函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与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签订资金拆借协议的议案》
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的发展,拟与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签订资金拆借协议。
(1)资金用途:用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基于支持其业务发展,解决其项目所需的资金缺口,确保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2)拆借金额及期限:资金拆借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拆借具体金额根据实际需求决定。
资金拆借期限:不超过二年(含二年)。
(3)利率及结息:
利率:等同于同期公司所获银行贷款利率。
结息:按月结息,每月的20日为结息日,每月的21日为付息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8-028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签订
资金拆借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双鹭”)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河南省新乡市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了资金拆借补充协议。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乡双鹭与公司签订了资金拆借协议。公司与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对新乡双鹭进行资金拆借,其中本公司对其资金拆借金额不超过350万元人民币,资金拆借期限将于2018年9月1日到期。为支持新乡双鹭的生产经营稳定,经双方协商,将上述资金拆借协议中资金拆借期限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
新乡双鹭目前已建成两个化学原料药车间,并取得原料药生产许可证,具备原料药生产资质。新乡双鹭完成了来那度胺、伏立康唑、富马酸替诺福韦酯、利伐沙班、多西他赛等五个药品品种的申报,其中来那度胺、富马酸替诺福韦酯、多西他赛己经取得药品生产批件、并通过GMP认证,实现了部分生产销售。
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新乡双鹭30%股份,因此该资金拆借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云生、王文新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的批准。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二、关联方介绍
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由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0%股份,由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0%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注册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徐明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仟万元圆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6905984757;
经营范围:原料药【伏立康唑、盐酸吉西他滨(抗肿瘤药)、阿德福韦酯、盐酸托烷司琼、盐酸伐昔洛韦、替米沙坦、萘哌地尔、替莫唑胺(抗肿瘤药)、来那度胺(抗肿瘤药)、达沙替尼(抗肿瘤药)、生长抑素、鲑降钙素、醋酸奥曲肽、胸腺五肽、尼麦角林、利塞磷酸钠、奥扎格雷、三磷酸胞苷二钠、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多西他赛(抗肿瘤药)依折麦布、盐酸达泊西汀】及以上产品医药中间体(不含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中药提取物(仅限何首乌、红花、红参、麦冬、银杏、月馨)生产、销售;生物工程和新医药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对外贸易经营;
新乡双鹭最近一期(2018年6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4,957.12万元、净资产3,768.78万元、营业收入334.82万元、净利润-114.64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一)资金拆借金额:不超过350万元人民币。
(二)资金拆借期限:不超过2019年12月31日。
(三)协议生效:双方签署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是基于新乡双鹭目前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其进行资金拆借延期,本次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权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五、交易目的和影响
新乡双鹭已建成两个化学原料药车间,并已经取得原料药生产许可证,具备原料药生产资质。新乡双鹭目前完成了来那度胺、伏立康唑、富马酸替诺福韦酯、利伐沙班、多西他赛等五个药品品种的申报,其中来那度胺、富马酸替诺福韦酯、多西他赛己经取得药品生产批件、并通过GMP认证,实现了部分生产销售。
公司与新乡双鹭签署资金拆借补充协议,是基于其目前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是正常的商业行为。
本次关联交易为支持新乡双鹭的生产经营稳定,确保该公司取得药品生产批件后进入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发生交联交易金额为18万元,均为对其水电汽销售。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就本公司与新乡双鹭制定的关联交易事项事先审阅并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生产经营稳定,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协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双方签订的《资金拆借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8-029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18 年1-6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经过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分析测试,对应收款项和存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审计。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和说明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经过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230.06万元,转回2.32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情况说明:
1、 坏账准备计提的说明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52,601.03万元,其中河南新乡联达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2,090.68万元,因债务人已停止生产,账龄已超过4年,故对其单独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境外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18,098.09万元,主要以L/C、TT、TT+DP等方式结算,发生坏账风险的可能性很小,不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账款32,412.26万元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1,926.64万元,合计坏账准备4,017.32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年初余额3,580.79万元,本期补提436.53万元。
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1,091.31万元,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501.79万元,年初余额461.37万元,本期补提40.42万元。
2、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说明
公司在季度末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
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参照报告期实际费用确认。
2018年6月30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部分规格和等级的产成品发生减值共计1,182.6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年初余额1,419.92万元,上年末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转销988.05万元,期末补提753.11万元,转回2.32万元。
依照会计核算要求,计提(减转回部分)存货跌价准备750.79万元记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前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随库存商品的销售和原材料的领用转销988.05万元,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和“生产成本”。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减少公司2018年1-6月利润总额1,227.74万元,已在财务报表中反应。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公司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六、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8-030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
申请开立借款保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事项是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白鹭”)是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近日,根据新疆白鹭实际经营需要,应新疆白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担保要求,公司拟为新疆白鹭向中国银行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申请开立期限12个月,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大写金额:人民币肆仟万元整)的借款保函。
2018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申请开立借款保函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全部独立董事同意。
新疆白鹭是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该笔担保不构成关联方担保,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图木舒克市达坂山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宋德顺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3568873031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棉浆粕、粘胶纤维的制造和销售;纱、线、纺织品的制造和销售。厚寿字缎、素软缎、寿字缎、缎背绉、厚彩艺凌、麻光缎的制造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疆白鹭是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年财务概况(未经审计):
截止2018年6月30日总资产为176,425,882.36元、流动负债总额164,498,530.98元、净资产6,922,518.11元;
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6,943,972.84元、营业利润-2,880,869.14元、净利润-3,644,426.37元。
截止2018年6月30日新疆白鹭无或有事项。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新疆白鹭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100%。
三、借款保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新疆白鹭以借款保函方式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即由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申请开具融资性保函,并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基于该融资性保函向新疆白鹭授信。本次借款保函申请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期限为12个月。
本次借款保函业务公司是以保证进行担保,该保函占用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信额度开立,无担保物。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此项用途是为了满足被担保公司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2、新疆白鹭经营业务正常,所处行业相对成熟,经济效益、财务风险可控,确保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3、本次给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新疆白鹭未出具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假设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完毕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担保额为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2%。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完毕后,公司累计使用公司资产为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抵押的金额为21,990.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6.18%。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六、其它
公司会及时披露担保事项的进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8-03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15:00 至2018年9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白鹭宾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申请开立借款保函的议案
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3.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会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根据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于股权登记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新乡化纤”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2.登记时间
2018年9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
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锦园路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锦园路;
(2)联系电话;0373-3978966;
(3)公司传真:0373-3911359;
(4)邮政编码:453011;
(5)联系人:童心;
(6)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49”,投票简称为“新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自行复印有效)
委托人名称: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