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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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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8-055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08 月21日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的通知,东塑集团于2018年08月20日-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3,881,8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38%,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概述

  公司于2018 年06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首次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东塑集团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及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自2018年06月21日增持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东塑集团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以自有及自筹资金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累计不超过公司股份 1,100 万股(含2018年06月21日增持的股份)。

  二、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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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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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累计增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东塑集团自2018年06月21日起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786,3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86%。本次增持后,东塑集团持有公司420,274,20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6401%

  五、上述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六、其他事项:

  1、东塑集团承诺:东塑集团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将继续关注东塑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公告。

  3、东塑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购买公司股票的行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8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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