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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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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2018年不进行中期利润分配,无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注: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表均为:

  1、以上资料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公司提供的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股东名册编制。

  2、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除上表所列股东外,根据联交所网站披露权益显示,截止2018年6月30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好仓2,012,858,147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3.1.1煤炭业务

  ■

  3.1.2煤化工业务

  ■

  注:1、本公司2017年1-6月份聚烯烃产销量不包括蒙大公司试生产产销量。

  2、本公司尿素销量包含买断中煤集团所属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尿素产品10.33万吨,上年同期无此因素。

  3、本公司甲醇销量不包括公司内部自用量。

  3.1.3煤矿装备业务

  ■

  注:1、表中销售收入为煤矿装备分部扣除分部间交易前销售收入。

  2、主要产品产值(收入)中包含相关配件及服务产值(收入),其他收入中包含部分贸易收入。

  3.2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延续稳中向好的态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煤炭市场整体保持平稳运行。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和结构调整,抢抓机遇积极开拓市场,科学有序组织生产销售,深挖潜能强化成本管控,扎实稳妥压控杠杆防范风险,运营质量和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收入和利润持续快速增长,财务稳健性进一步增强。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2.10亿元,增加128.80亿元,增长34.5%;利润总额59.99亿元,同比增加21.15亿元,增长54.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82.56亿元,同比增加28.65亿元,增长52.9%;资产负债率为57.6%,比年初下降0.2个百分点。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7.6%,比年初57.8%下降0.2个百分点。

  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变动情况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2018年上半年,公司发生营业成本349.48亿元,比2017年上半年的236.53亿元增加112.95亿元,增长47.8%,主要项目变动分析如下:

  营业成本构成情况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2018年1-6月公司分部经营业绩摘要情况如下:

  ■

  3.3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4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梁创顺先生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李延江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批准《关于公司2018年中期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2018年中期报告,并在境内外公布前述中期报告。

  2、批准《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2018年上半年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在境内外公布前述报告。

  3、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提名李延江先生、彭毅先生、牛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都基安先生、赵荣哲先生、徐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待本届董事会作为提名人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提名张克先生、张成杰先生、梁创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尚待本届董事会作为提名人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且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批准《关于向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向持股49%的子公司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按持股比例增资9.8亿元。

  上述议案涉及公司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关连人士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连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6、批准《关于装备公司收购中煤电气公司股权的议案》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以25,746.57万元的价格收购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煤炭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煤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以拟收购股权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基准确定。

  上述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延江、彭毅、刘智勇及都基安先生已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7、批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定于2018年10月23日下午15点,在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详见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1日

  ■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三、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2人,公司监事周立涛先生因故未能出席,已委托公司监事王文章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监事王文章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8、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中期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通过公司2018年中期报告,公司2018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9、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通过《公司2018年上半年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18年上半年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反映了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

  10、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提名周立涛先生、王文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尚待本届监事会作为提名人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1、通过《关于向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向持股49%的子公司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按持股比例增资9.8亿元。

  上述议案涉及公司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关连人士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连交易事项。上述关连交易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2、通过《关于装备公司收购中煤电气公司股权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以25,746.57万元的价格收购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煤炭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煤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以拟收购股权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基准确定。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1日

  ■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1月1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08]99号文《关于核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1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25,333,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8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71,361,122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共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25,350,469,10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08年1月30日到位。此外,公司还发生了人民币30,559,335元的其他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申报会计师费、发行公告费、证券登记费等),扣除公司发生的交易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319,909,773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8)第005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0年7月14日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金额人民币17,439,000,000元,同时将A股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利息人民币422,000,000元也用于项目的投入。此外,根据公司2017年12月19日发布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意山西中煤平朔小回沟煤业有限公司小回沟煤矿300万吨/年煤矿项目(以下简称“小回沟煤矿项目”)变更资金用途,将用于支付采矿权价款的455,000,000元及A股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利息281,000,000元用于项目建设。

  2017年使用A股募集资金28,910,000元用于小回沟煤矿项目增资,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22,466,859,226元。同时,为使公司利益最大化,经公司2017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公司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820,050,000元以及相应利息534,95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另外,公司于2017年1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额5%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共计155,266,883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47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在专项账户的余额人民币28,771,951元之间的差异28,771,404元,为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18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于2008年2月28日以及2010年10月30日,公司与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保荐人”)以及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2018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8-027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0月23日下午15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22日

  至2018年10月23日

  投票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下午15:00至2018年10月23日下午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议案1.00至议案3.00已于2018年8月21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00、议案2.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下午15:00至2018年10月23日下午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H股股东(根据香港有关要求发送通知、公告,不适用本通知)。

  (三)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中国及香港法律顾问。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拟出席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须于2018年10月23日或之前办理登记手续。

  2.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 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代表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股东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新民、张秦玥

  电话:010-82256481、010-82256039

  电子邮件地址:yangxinm@chinacoal.com、zhangqiny@chinacoal.com

  传真:010-82256484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0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1、 上述审议事项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逐名表决,委托人可以在对应栏中填写表决票数。

  2、 若委托人对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审议事项所填写的股票之和,超过委托人按照累积投票方式对该审议事项拥有的表决票数总和,则相应提案的授权无效。

  3、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A股募集资金的公告

  ■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A股闲置募集资金33.5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本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35)。

  截止2018年8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A股募集资金33.55亿元(实际使用金额)全部归还至A股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A股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联席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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