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1-6月份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品种分为滚针轴承、超越离合器和单向滑轮总成,其中滚针轴承销售为121,523,361.52元,超越离合器销售为45,517,947.32元,单向滑轮总成销售26,584,717.42元,内销占66.13%,外销占32.88%,与去年同期相比销售收入基本持平,产品综合毛利率35.48%。公司坚持做强主业,报告期内年度利润构成和来源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史建伟
日期:2018年08月22日
证券简称:南方轴承 证券代码:002553 公告编号:2018-041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下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授权委托1人;董事龙曦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史建伟先生代表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史建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认为《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018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二)、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报告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上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简称:南方轴承 证券代码:002553 公告编号:2018-042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羊文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二、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慎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简称:南方轴承 证券代码:002553 公告编号:2018-044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7号《关于核准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00元,共募集资金374,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8,8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45,2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1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定安中路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以下简称“中行定安路支行”)(账号:453055830215215218094001)以及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鸣凰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32001626743052501617)内。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和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9,469,278.09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5,730,721.91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1)008 号《验资报告》。
(二) 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经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监管协议》的规定,本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和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353号,证监许可[2011]1354号文件核准,华泰证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进行整合,华泰证券不再从事证券承销与保荐等投资银行业务(承销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除外),相关业务、资产和人员由华泰联合证券接收。因此公司持续督导业务转入华泰联合。2011年12月8日,经本公司、华泰证券、华泰联合协商,就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签署了《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均简称“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规定公司、各专户存储银行和华泰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约定的华泰证券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华泰联合,华泰证券不再履行原协议的任何权利义务。
(二)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发行股份的募集配套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用于募投项目。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完成,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中行定安路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6年5月26日办理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中行定安路支行账户注销后,公司、华泰联合证券与中行定安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全部终止。(详见公司公告2016-029)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发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573.0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5,508.07万元。为有利于推动公司产品升级,进一步缩短与国内外先进轴承制造企业的差距,满足重点主机配套需求,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实施设备投资与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经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公司拟投资12,100.00万元,完成新能源汽车变速箱轴承、高端精密滚子轴承、汽车零部件活塞三大类产品的设备投资与技术改造。(详见公司公告2016-017)
(四)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附表: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证券简称:南方轴承 证券代码:002553 公告编号:2018-045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中融-唐昇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中短期低风险信托、银行理财产品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的议案》,在确保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技改扩建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可以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的中短期低风险信托、银行理财产品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余额可以滚动使用。
2、公司(或“受益人”)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或“受托人”)签订《中融-唐昇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优先级资金信托合同》,合同编号2013211209000801-2-00006587,出资500万元,向中融信托认购“中融-唐昇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优先级资金信托”。
3、公司与中融信托无关联关系;
4、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500万元购买该信托产品,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64%。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洋
住所: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创新二路277号
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1270443422
经营范围:按金融许可证核准的项目从事信托业务。
三、合同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了中融信托签字盖章的信托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融-唐昇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优先级资金信托合同;
2、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500万元;
3、预计期限:6个月;
4、预期年化收益率:6.9%;
5、投资范围: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银行存款、新股申购、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和证券的投资,以及政策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项目及产品。
6、收益的分配:信托财产-信托费用-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规费。
四、资金来源
本次信托认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贷款;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信托投资的目的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公司自有资金获得较高的收益。
2、存在的风险
本投资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存在投资风险、法律和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流动性风险、预期信托利益不能实现甚至亏本金风险、信用风险、保管人风险、信托财产独立性风险及其他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投资,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六、其他事项
1、截至公告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累计利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及信托投资是22,500万元(含本次500万元),尚未到期的理财资金是1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7.26%。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及信托产品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2、公司财务部对投资进行了事前充分调研,并向董事会递交了可行性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总经理审批,报董事长批准。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的投资行为进行审计,并发表意见。
3、公司承诺在此项信托投资后的12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4、以往购买的并且已经到期的信托和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均如期收回,没有发生损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融信托签署的《中融-唐昇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优先级资金信托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