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邦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售股份数量为96,447,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4%,为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限售条件股份;
2、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8月27日(星期一)。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06号),公司向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原名: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3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60,279,850股(其中,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认购30,139,925股,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认购20,093,283股,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10,046,642股,锁定期均为三年,自2015年8月26日至2018年8月25日),并于2015年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增加60,279,850元。
2017年5月23日,公司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6股,公司总股本由420,279,850股增至672,447,760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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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672,447,760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97,665,3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2%。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股东做出的承诺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2、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8月27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96,447,7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3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3名,证券账户总数为3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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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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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机构”)就润邦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
3、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润邦股份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西南证券对润邦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