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8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无异议。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2018年5月16日,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7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总股本由1,267,404,625股增至2,154,587,862.00股。若不考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素,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02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我国经济结构继续优化升级,经济整体保持稳健,延续了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公司在发展汽车座椅功能件的研发与生产的同时,正积极推进向超材料战略新兴产业的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1、为推动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产业生产基地的建设,公司2018年上半年分别在河北省保定市和辽宁省沈阳市购置两宗工业用地,面积共约195亩,将逐步建设成为公司的超材料生产基地。

  2、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根据外部经济环境、市场情况和自身发展需要,调整了部分募投项目,在原项目产品计划的基础上将可穿戴式超材料智能结构产品方向从“模块化动力外骨骼系统”变更为“穿戴式智能警务终端”,增加了超材料智能交通系统产品。

  3、公司正积极推动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地市场推广,与多家企业开展战略合作,以促进相关产品的研制和市场切入。如: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超材料与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上海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院签署的《成立联合实验室框架协议》,公司与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超材料警用智能头盔项目》等,均将促进公司“智能警务终端”等相关产品的研发和快速进入市场。公司子公司深圳中京光启防务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西湖新能源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就汽车智能车身结构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开展积极合作,有利于公司智能复合超材料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推广应用。

  4、公司不断拓展超材料尖端装备业务领域。部分超材料技术与多种传统军工技术的深度融合设计取得突破,实现从局部件到整体大部件的跨越;部分尖端装备逐步完成从研发转入批产状态。

  5、公司下属的深圳中京光启防务科技有限公司、雄安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保定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光启航空装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完成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编制2018年半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7年半年度营业外支出 32,250.26 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 -32,250.26 元。

  2、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公司间的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定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公司间的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

  具体情况如下:

  (1)变更内容

  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公司间的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

  (2)变更原因

  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各公司之间往来余额,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在合并报表时进行抵销,对公司的合并报表无影响。因合并范围内的各公司之间的往来一般属于短期资金周转(或者虽然时间较长风险仍可以控制)、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很小,计提的内部坏账准备不会形成实际损失,公司拟对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公司间的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

  (3)变更时间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对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公司间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4)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是对会计期末应收款项余额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变更后公司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之间发生的往来余额不再计提坏账准备,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的内部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6)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无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间应收账款不再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金额无影响,但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母公司及各子公司单体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了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范围增加:

  ■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若鹏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114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2011年上市以来,一直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综合考虑公司主要经营地点和业务发展变化等情况,经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友好协商,公司2018年度不再续聘其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考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23425568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事前沟通

  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2018年度审计工作不再续约事项已进行了事前沟通,双方友好协商并形成一致意见。

  2、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聘任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事项基于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同意聘任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115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增资标的公司名称: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超材料”)

  2、增资金额: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4,800万元对光启超材料进行增资,其中4,8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1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光启超材料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加至104,800万元,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技术”或“公司”)仍持有光启超材料100%股权,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3、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66,900,415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9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56,236,690.0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7,763,309.96元。该等募集资金于2017年1月23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17]8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含发行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对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内容和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等进行了变更,并将上述产业化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投向拟新建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运营中心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变更后的投资计划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超材料。为保证研发中心项目稳步推进,根据研发中心项目管理和建设需求,公司拟向光启超材料增资人民币104,80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增加4,800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光启超材料注册资本为104,800万元,实收资本由100,000万元增加至104,800万元。本次注入的资金将全部用于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07786XU

  法定代表人:刘若鹏

  成立日期:2015年3月23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1层101-103,3层305

  经营范围:高端功能装备综合解决方案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咨询及销售;国内贸易和进出口业务。汽车工业、轨道交通产品、设备的生产;汽车工业、轨道交通产品、设备的研发、技术咨询、生产及销售;智能化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及销售;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及销售,头盔、新材料、复合材料防护类产品及其零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及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6月30日,光启超材料总资产273,918.31万元,净资产216,996.31万元,营业收入47.94万元,净利润-1,231.8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而获得的募集资金。本次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将用于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和建设,符合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业务转型发展方向,有利于保障研发中心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增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18年8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光启超材料。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光启超材料,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增强经营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光启超材料增资。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宜,是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87号《关于核准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式,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

  (四)持续督导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该等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持续督导机构对光启技术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光启超材料增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116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66,900,415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9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56,236,690.0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7,763,309.96元。该等募集资金己于2017年1月23日全部到位,己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17]8号《验资报告》。

  根据光启技术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含发行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对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和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等进行了变更,将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保定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超材料”),并将上述产业化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投向拟新建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运营中心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变更后的投资计划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为规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保定超材料作为募投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开立了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账户开设情况如下:

  ■

  由于产业化项目有多个产品方向,为更好地管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募投项目的核算更清晰,保定超材料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笋岗支行增设了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账户开设情况如下:

  ■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存储、管理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 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相关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监管协议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117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9月7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9月7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9月6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7日下午 15:00 。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6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8、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8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8年8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加会议回执》(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9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传真或书面信函需在2018年9月5日17:00前送达公司)。

  5、会议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刘天子

  3、 联系电话:0755-86581658 传真:0755-86329077

  4、邮政编码:518057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625

  3、投票简称:光启投票

  4、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6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8年9月7日召开的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2018年8月31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日期: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118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补充质押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达孜县鹏欣环球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鹏欣资源”)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达孜鹏欣资源持有公司股份178,821,8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0%。本次质押股份14,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72,09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9%。

  三、备查文件

  1、华融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交易协议书(补充质押交易)

  2、交易交割单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111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由董事长刘若鹏博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8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考察,拟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8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超材料”)。为保证研发中心项目稳步推进,公司拟向光启超材料增资人民币104,80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增加4,800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光启超材料注册资本为104,800万元,实收资本由100,000万元增加至104,800万元。本次注入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8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持续督导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更好地管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募投项目的核算更清晰,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全资孙公司保定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笋岗支行增设了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8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于2018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112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上午11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周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增强经营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增资。

  三、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