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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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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上半年,我国国民经济延续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全球大宗商品价格2018年呈现高位震荡行情,主要矿业公司利润明显增长,全球矿业投融资活动增强,矿产勘查活动回暖。

  在生产经营方面,公司大力拓展海外矿产资源勘查市场,2018年上半年地勘业务收入同比增加28.01%,同时积极开拓国际建筑工程市场,在已签署赞比亚军营和医院等国际工程合同基础上,公司又与赞比亚地方政府部签署了金额为2.4亿美元的EPC总承包合同,2018年上半年国际建筑工程收入同比增加42.54%。在矿业投资方面,公司入股澳大利亚Prospect资源有限公司并取得了锂辉石和透锂长石的包销权。在并购重组方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事宜,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公司主营业务增加了锂盐、铷铯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已形成从资源控制到地质勘查再到采选冶炼最后到产品加工的矿业开发产业链,为公司未来的快速增长打下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666.1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7.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6.5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86.3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25%,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109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39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35,030.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4,228.14万元。

  (1)主营业务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服务、后勤配套服务、贸易业务和矿权投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5,443.4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7.96%。其中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收入8,507.1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3.43%;建筑工程服务收入9,415.5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7.01%;后勤配套服务和贸易收入7,520.7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9.56%。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海外主营业务收入23,312.85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91.63%,海外业务主要分布在赞比亚、津巴布韦、刚果金、乌干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国家。

  在矿权投资业务方面,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合计拥有34个矿权,其中采矿权31个,包括卡森帕矿业名下1个矿权、津巴布韦中矿名下2个矿权、特惠公司名下13个矿权以及中矿铬铁名下15个矿权。涉及的资源矿种包括铜、钴、金、银和铬铁等多种金属。公司拥有的3个探矿权均位于赞比亚,其中有两个探矿权处于详查工作阶段。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2)对2018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9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单位:万元

  ■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18-077号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关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实质性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办理2015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中符合解锁条件的股票解锁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7.6万股。

  董事王平卫先生属于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董事刘新国先生、欧学钢先生、汪芳淼先生与王平卫先生系一致行动人,因此,前述4名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回避4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18-078号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能够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5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37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37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18-80号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2、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37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7.6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9%;

  3、本次限制性股票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办理2015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中符合解锁条件部分的股票解锁事宜。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5年7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5年8月10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15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5年8月20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价格16.66元/股,向符合条件的40名激励对象授予461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5年9月2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9月7日。

  5、2016年5月6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即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已于2016年6月20日实施了该权益分派方案,2015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从461万股调整为691.5万股。

  6、2016年8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欧阳小红,彭亮华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7.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1.04元/股。

  7、2016年8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5.2万股。。

  8、2017年8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王竹林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0.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0.94元/股。

  9、2017年8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7万股。

  10、2018年8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7.6万股。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

  综上所述,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将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期满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5年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相关事宜。

  三、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7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7.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9%。

  单位:万股

  ■

  注:1、限制性股票授予时激励对象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有王平卫、宋玉印、肖晓霞, 2017年6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平卫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兼法人代表;同意聘任肖晓霞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张津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2、王平卫先生是公司七个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其承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获授限制性股票。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激励限售股份解锁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合格均为A,且符合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锁条件,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达成,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5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三个解 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37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37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解锁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董事会就办理公司本次解锁事项已取得合法授权;公司就本次解锁已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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