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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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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临2018-018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张崇建先生,董事、总经理朱航明先生的辞职报告。张崇建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朱航明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张崇建先生、朱航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辞职事项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桑树德先生在选举新任董事长之前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董事长的选举工作。

  张崇建先生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期限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张崇建先生、朱航明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张崇建先生、朱航明先生对公司及董事会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临2018-019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8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五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五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普通董事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本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濮韶华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普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普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2018年8月21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提名公司普通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候选人简历

  普通董事候选人简历

  濮韶华,男,1970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水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上海市商业委员会外经处处长、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外经处处长、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商贸行业管理处处长、外贸发展处处长,上海水产(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等职务。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临2018-020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7日下午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160号上海影城五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7日

  至2018年9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提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案1。详见2018年8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提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提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提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提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现场会议参会方法

  (一) 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

  (二) 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会(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

  六、 会议登记方法

  (一)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8年9月4日(周二,上午 9:00-11:00,下午 1:30-4:30)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  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三)  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

  (四)  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七、 其他事项

  (一) 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 本公司地址:上海市吴中路578号

  联系人:陈仲杰

  联系电话:021-54584520转5623分机

  传真:021-64013337

  邮编:201103

  (三) 会议登记处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雪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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