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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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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18-053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8月17日、8月20日、8月2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发函询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18年8月17日、8月20日、8月21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近期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并回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3.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书面发函询问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6. 经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目前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近期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反垄断主管部门对本次交易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批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审批事项尚未完成,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方案最终能否实施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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