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公司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8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股东未及时降低股票质押率
天邦股份承认信息披露不准确
□本报实习记者 陈一良

  □本报实习记者 陈一良 

  

  8月20日早间,天邦股份回复了深交所的《关注函》,并表示公司在披露降低股票质押率事项时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关注函》要求公司披露6月20日及7月4日公告中强调“张邦辉所持股票的质押率有望在7月底前降至60%以内”的具体原因及依据,并说明该事项是否构成承诺。

  公司表示,在两次公告中仅披露了张邦辉通过王彦刚夫妇归还欠款来解除其部分质押的股份,降低其股份质押率的事项,未披露张邦辉为降低股票质押率而拟采取的其他方法;但仅通过王彦刚夫妇归还欠款的方式不足以将控股股东张邦辉的股份质押率降至60%以下。因此,公司及张邦辉在披露降低股票质押率事项时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公告表示,“张邦辉所持股票的质押率有望在7月底前降至60%以内”系张邦辉基于当时情况作出的预判,未作出确保此事项达成的意思。

  因此,张邦辉未能按期将其股票质押率降至60%以下,不属于违反承诺的情形。

  公司8月2日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张邦辉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余额为24704.5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6.09%,占公司总股本的21.3%。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