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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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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18-045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15,520,32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8.50%。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8月22日(星期三)。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562号”文核准,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江钢琴”)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88,861,787 股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2.30元/股。其中广州新华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购数量为48,780,487股,广州国寿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购数量为40,081,300股。

  (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及锁定期: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17年8月10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于2017年8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年8月22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上述锁定期结束后,股份转让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956,000,000股增加至1,044,861,787股。

  2、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总股本1,044,861,7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8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044,861,787股变更为1,358,320,323股。其中,首发后限售股由88,861,787股变更为115,520,32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358,320,323股的8.50%。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于2018年7月3日实施完毕。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广州新华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国寿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就本次认购做出如下承诺: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即2017年8月22日)起,所认购的股票在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8月22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15,520,32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8.5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名,证券账户总数为2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无被质押或冻结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珠江钢琴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珠江钢琴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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