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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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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橡胶V带,营业收入364,064,167.93元,占总营业收入的87.29%。营业成本239,438,533.9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23%。毛利率为34.24%,比上年同期减少5.11%。

  2、报告期内,橡胶V带销售量为156,103,947.98A米,比上年同期减少5.92%。生产量为167,078,496.33A米,比上年同期减少0.58%。库存量为70,908,233.45A米,比上年同期增加19.70%。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股票代码:002224         股票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8-077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文件等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培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详情请参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参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制定了《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详情请参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18年8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8-078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文件等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国建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请参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半年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详情请参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224         股票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8-082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捐赠事项概述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注重社会公益,热心慈善事业,秉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精神,公司向绍兴市柯桥区慈善总会捐赠人民币50万元,用于支持绍兴市柯桥区慈善总会对于慈善事业的开展。

  绍兴市柯桥区慈善总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本次捐赠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在公司董事长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受赠方基本情况

  绍兴市柯桥区慈善总会是非营利性公益社会团体,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绍兴市柯桥区慈善总会

  类型:社会团体

  成立时间:1996年3月13日

  注册资金:叁万(人民币3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婷

  业务主管单位: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30603502316515F

  住所:绍兴市区钱王祠前15号

  业务范围:募集慈善资金,兴办慈善事业,开展慈善救助

  三、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是公司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表现,支持绍兴市柯桥区慈善总会对于慈善事业的开展,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本次捐赠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8-081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及《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55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不超过5,886万股,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3年1月28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38.3233万股,发行价格为6.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9,999,996.4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14,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75,999,996.44元,已由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29日汇入公司开立的招商银行绍兴柯桥支行,账号:575902239610918,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090,000.00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909,996.4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3年1月3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第61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余额及2018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85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8号公开发行了6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62,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563.4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0,436.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6月1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523号《验资报告》。

  2、 2018年半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绍兴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浙江三达工业用布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2017年7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码:2017-042)。

  公司签署的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专项账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专项专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专项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浙江三力士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浙江三力士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2018年7月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码:2018-058)。

  公司签署的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专项账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专项专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专项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581,630.74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3,058,134.75元,其中102,733,134.75元为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8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273.3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273.3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8年6月14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540号)。

  详情请参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码:2018-059)。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18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69,995,300.04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06,102,419.06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17日批准报出。

  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3、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附表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13,500吨建设项目”由于实施用地不适宜继续扩大生产,2015年12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5年12月31日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完成两条线绳生产线的建设后停止继续扩大投资,该因素致使原先承诺效益无法实现。

  注2、年产5000吨特种橡胶骨架材料和600万AM农机带项目2015年开工建设,尚未完工。项目原定于2018年1月建设完成,由于取得环评审查意见的延后导致项目动工建设较原定项目启动时间推迟,建设完工的日期为2018年12月。

  附表3:

  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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