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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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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8-070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于2018年8月14日向各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采用传真及传签相结合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8年6月19日开市起停牌,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相关交易方案及具体细节需要进一步论证和完善,涉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按原计划在2018年8月1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者报告书。为保证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8年8月20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1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预计将在2018年9月18日前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者报告书。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8-07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清新环境,股票代码:002573)自2018年6月19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2018年6月26日、7月3日、7月10日、7月17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2018-050、2018-053、2018-054),2018年7月18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于2018年7月25日、8月1日、8月8日、8月15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2018-062、2018-064、2018-06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原计划于2018年8月18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者报告书,但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相关交易方案及具体细节需要进一步论证和完善,涉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8月20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1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预计将在2018年9月18日前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者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8年9月18日复牌,同时披露本次事项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事项及相关原因。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公司承诺自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公司承诺自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和现金支付相结合方式购买资产,标的资产为西安华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江环保”)不低于70%的股权;华江环保控股股东姜乃斌拟将其持有华江环保42.75%股权的全部或部分,并协调其他股东持有华江环保57.25%股权的全部或部分,共计转让不低于70%的股权予公司。如公司未能与华江环保其他股东达成足够股权份额的协议,公司则拟收购华江环保控股股东姜乃斌持有的42.75%的控股股权。

  (一)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华江环保基本信息

  名称:西安华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610137783568339G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航空五路35号

  法定代表人:姜乃斌

  注册资本:10,128.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4月18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冶金设备、除尘设备、化工产品(除专控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热交换器设备、非标设备的制造和销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环境工程、焦化工程、电气工程、土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华江环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姜乃斌。

  (二)主要交易对手方

  本次交易的主要对手方包括华江环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乃斌及华江环保其他股东。

  公司与交易标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拟收购标的资产控股权,预计本次交易股权购买采用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具体交易方案及交易细节尚在进一步的沟通协商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者报告书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未来公司将立足节能环保领域,强化火电超低排放改造及运营业务,积极拓展非电领域,拓展工业烟气治理布局,培育固废处置和资源综合利用等业务,并通过投资并购积极布局新增长点,成长为一家集团化、创新型的节能环保产业集团。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华江环保主要从事干法熄焦及余热发电、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以及工业烟气处理等系统工程的建设和服务,致力于为焦化等行业客户提供节能环保系统解决方案。

  本次交易是公司落实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节能环保领域,丰富上市公司的业务和客户结构,完善上市公司在节能环保领域的系统性战略布局。

  (五)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及所属行业

  华江环保主要从事干法熄焦及余热发电、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以及工业烟气处理等系统工程的建设和服务,所属行业为大气污染治理行业。

  (六)与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已与华江环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乃斌签订了《股权转让框架合作协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交易对方正在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交易方案和交易细节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

  (七)中介机构名称

  公司已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浙江阳光时代(北京)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事项的法律顾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事项的审计机构,聘请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事项的评估机构。截至本公告日,相关中介机构正在有序推进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工作。

  (八)本次交易是否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以及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尚需履行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交易对方内部决策程序以及监管机构的审核/问询程序等。

  (九)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方案:清新环境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华江环保70%的股权。

  交易价格:双方同意,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交易价格以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目前初步预计华江环保100%股权的交易作价范围约为人民币6-8亿元。

  支付方式:双方初步同意,本次交易股权购买采用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

  业绩承诺:本次交易将根据最终标的资产的评估方式及评估结果确定安排业绩承诺,有关业绩承诺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本次交易涉及业绩承诺,其具体数额、业绩承诺期间及业绩承诺未能实现时的补偿安排以交易各方正式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二、停牌期间的工作进展及延期复牌原因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原计划于2018年8月18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者报告书,但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相关交易方案及具体细节需要进一步论证和完善,涉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8月20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三、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承诺争取在2018年9月18日前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者报告书。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者报告书,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9月18日开市起复牌。

  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加快推进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工作,力争按照承诺的期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公司股票在停牌之日起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报备。公司将继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公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四、风险提示

  1、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交易对方内部决策程序以及监管机构的审核/问询程序等,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华江环保业务中涉及建造合同的较多,在财务核算上采用的完工百分比法相对较为复杂,截至目前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对华江环保业务及财务核算开展尽职调查,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3、华江环保为新三板挂牌公司,股东人数较多,截至目前公司与华江环保尚在积极沟通协商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路径及交易方式,后续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后续公告进展。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本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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