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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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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根据"十五年发展纲要"、"五五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紧紧围绕"企业制造智能化、市场创造网络化"两条主线,抢抓市场机遇,优化三级运营体系,加快建筑工业化制品产业园和亚泰国际健康医药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推进智能化、网络化、数据化应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组建了吉林水泥集团,巩固了建材产业在吉林省的品牌和地位。结合产品业态,建立了从采购源头到终端市场的成本与价格的联动体系,提升了盈利能力。围绕本质安全保障体系,完善了安全制度和标准,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环保政策目录,实现环保管理常态化,完善环保长效运行机制,确保环保达标排放。

  医药产业以科技研发为驱动,以亚泰国际医药健康产业园为载体,持续优化大健康产业链,充分利用政策资源,促进科技创新驱动战略实施,重点研发项目取得新进展,维卡格雷项目成功进入Ⅱ期临床试验,连翘苷项目、H5N1人用禽流感疫苗、MDCK细胞季节性流感疫苗等重点研发项目有序推进。以零售业拓展为重点,首次进入华北市场,扩大了零售业的销售网络。以Rg3进入医保为契机,完善了商业模式,整合了营销队伍。企业顺利通过GMP认证和GMP、GSP监督检查,产品质量合格,安全、环保达标。

  地产产业以"提高开发效率、加快销售节奏、快速回笼资金"为核心,严格做好价格体系调控,严控投资降低成本,去化库存回笼资金,上半年亚泰华府、亚泰山语湖、沈阳亚泰城三期、天津亚泰澜公馆、南京亚泰梧桐世家等项目均销售良好,实现了销量、销价的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2,291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4,234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54万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66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一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8月1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6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张凤瑛女士、翟怀宇先生、王友春先生、王广基先生、柳红女士、安亚人先生、周佰成先生分别委托董事陈继忠先生、王化民先生、刘树森先生、王化民先生、刘树森先生、黄百渠先生、马新彦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18年8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18年8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4亿元,期限1年。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产权证号为吉(2018)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32649号房屋所有权为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2亿元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297,849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4.89%,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67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第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一届第六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8月1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监事会主席姜余民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监事李廷亮先生、陈国栋先生、陈波先生、陈亚春先生分别委托监事于来富先生、仇健先生、王劲松先生、赵凤利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8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八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68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648,967,851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4.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50,148,899.70元,扣除保荐费用、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及相关税金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15,510,799.90元。2017年6月15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验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第104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足额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以下简称“吉林银行长春东盛支行”)0101011000008472号银行账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3,018,147,410.70元(募集资金账户存储金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系因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包含尚未扣除的其它发行费用),已使用募集资金3,008,340,700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共计1,458,340,700元(其中: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增资407,810,800元,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增资375,482,200元,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375,047,700元,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增资300,000,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5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各项目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投入113,536,715.09元(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2.5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300,000,000元;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投入82,059,282.81元(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57.77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300,000,000元;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投入74,490,478.16元(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8.12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300,000,000元;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投入127,085,447.92元(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562.77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160,000,000元。

  综上所述,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及项目子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共计114,717.19万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己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80,151.16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及项目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106,00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及项目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974.1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6月26日,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吉林银行长春东盛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及存放情况如下:

  ■

  注:截止日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7月2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所涉及的各子公司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与公司、东吴证券、吉林银行长春东盛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18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及存放情况如下:

  ■

  注:截止日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净收入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收益。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情况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

  已使用的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实现的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测算;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建设期,实现的经济效益目前无法具体测算。

  (三)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偿还银行贷款”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75,000.00万元,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2017年6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第一次董事会、第十一届第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75,00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18年6月 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所属子公司——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分别为人民币152.50万元、1,357.77万元、78.12万元、3,562.77万元,合计人民币5,151.16万元。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2017年7月21日,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 2018年6月 30日,前述子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7年6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第一次董事会、第十一届第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将不超过8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借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

  2018年6月26日,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8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借出,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

  截至 2018年6月30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为800,000,000元。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8月9日,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含 30,000万元),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18年6月20日,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6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含 30,000万元),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16,000万元(含16,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通过的使用期限结束之日(2018年8月8日)起延期6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

  本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名称、期限及余额如下:

  ■

  ※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的此笔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2月28日到期收回。

  ※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购买的此笔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2月23日到期收回。

  ※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此笔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2月26日(2018年2月25日为国家法定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到期收回。

  ※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购买的此笔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6月20日到期收回。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所属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060,000,000元。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八)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2018年8月16日批准报出。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6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8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概况

  (一)发行规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

  (二)发行方式: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三)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设置特殊条款。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调整债务结构、补充营运资金等。

  (五)担保情况:无担保

  (六)偿债保障措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七)本次决议的效力: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公司债券获准发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为保证本次公司债券申请及发行上市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上述发行方案进行审议,同时提请授权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公司债券申报及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数、具体债券品种与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是否设计特殊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与配售安排、本次公司债券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事宜。

  (三)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五)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公司债券相关上市事宜。

  (六)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批准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八)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四、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五、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7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子公司为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产权证号为吉(2018)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32649号房屋所有权为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2亿元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297,849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4.89%,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产权证号为吉(2018)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32649号房屋所有权为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2亿元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297,849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4.89%,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

  法定代表人:宋尚龙

  经营范围:建材、房地产开发、煤炭批发经营、药品生产及经营等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8,189,544,405.98元,总负债为39,070,491,129.28元,净资产为19,119,053,276.70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7,654,682,882.78元,净利润1,919,700,813.59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8年6月30日,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6,115,100,428.92元,总负债为37,012,881,078.80元,净资产为19,102,219,350.12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422,911,985.32元,净利润14,615,453.5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297,849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4.89%,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八月十八日

  公司代码:600881                   公司简称:亚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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