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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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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参照披露

  土木工程建筑业

  2018上半年,在公司党委及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紧紧围绕“调整转型、创新发展”经营发展战略,在保证主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利用多渠道快速集合新业务所需的各种社会资源,力争转型调整和传统主业柔性衔接,依托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优势扩大现有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积极介入方涵、电力管廊、城市综合管廊等混凝土制品市场,进一步调整公司管理模式,形成传统业务和PPP项目业务两大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同时在调整过程中,本着压减增效、精益管理的原则,坚决处置无效低效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订单1.79亿元(含PPP项目0.51亿元),已中标未签约的16.6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6,173.21万元,同比下降5.95%,营业收入的下降主要由业务构成变化,PPP项目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所致;营业成本20,623.83万元,同比下降12.29%,主要是部分公司生产成本减少所致;销售费用710.51万元,同比下降14.19%,主要是收入下降影响运输费用减少所致;管理费用3,580.28万元,同比增长17.67%,主要是本期合并范围较去年同期子公司数量增加,相应管理费有所增加所致;财务费用1,070.59万元,同比增长5.48%,主要是利息支出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1.51万元,同比下降11.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470.44万元,同比下降44.79%,主要是本期销售收入有所下降并且预收账款转营业收入、支付大额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和预付工程款综合影响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671.89万元,同比下降1535.31%,主要是本期投建生产线购置资产以及PPP项目建设资金支出同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371.00万元,同比增加460.30%,主要是本期银行贷款增加所致;报告期公司科技研发投入1,645.40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6.29%。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与上年合并报表范围相比,减少1家二级公司。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徐永平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8-039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还将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专项意见认为: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出具的《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意见全文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福建省华安县投资设立PPP项目公司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在福建省华安县投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暂定名称为“福建省泷源投资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3,500万元,持股比例90%;政府授权的出资人代表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持股比例10%;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

  项目公司成立后,将成为本公司的子公司。该项目公司主要从事“华安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及相关的经营管理。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四、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以网络及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9月4日上午12: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4日内的规定时间。会议通知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8-040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177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2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615.201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27.0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36,104,48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523,134.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1,581,351.42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2月22日全部到位,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浩华验字[2010]第123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金额为423,021,351.42元,与募集资金净额421,581,351.42元相差1,440,000.00元,差异原因为发行费用1,440,000.00元已从公司基本户中支付,截止2018年6月30日,上述发行费用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置换。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募集资金于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为423,272,017.98元,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0.00元,累计利息收入净额5,998,306.60元,募集资金期末余额4,307,640.0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母公司设立了8个募集资金专户分别在中国银行米泉市支行365、中国银行米泉市支行281、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765、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516、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689、招商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华夏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东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子公司设立了6个募集资金专户分别在工商银行天津宝坻支行、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工商银行天津开元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三角支行、兴业银行中山沙溪支行、农行法库县支行,其中中山银河管道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山三角支行的募集资金更换到兴业银行中山沙溪支行进行专户存储,本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截至2018年6月30日,母公司7个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华夏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516、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689、中国银行米泉市支行365、中国银行米泉市支行281、东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子公司3个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中山三角支行、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兴业银行中山沙溪支行账户,均已注销。

  本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专款专用。本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①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技术中心的建设必须紧密结合公司生产实际、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研发的最新进展相配套,公司目前具备国家级技术中心的资格认证,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技术研发工作,逐步推进本建设项目的实施。

  ②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天津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天津河海管业有限公司PCCP生产线扩建项目在本报告期未能实现预期效益,主要原因是受经济下行压力的持续影响,天津公司区域市场的跟踪项目未达预期,合同订单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导致在报告期天津河海公司处于不饱和生产状态,由此影响单位固定成本相对较高,未能达到预期效益。

  ③中山银河管道有限公司PCCP 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主要原因是受经济下行压力的持续影响,华南区域市场逐渐萎缩,合同订单减少,导致公司处于不饱和生产状态,由此影响报告期内固定成本相对较高,未能达到预期效益。

  ④四川国统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成都盾构环片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未能实现效益,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四川国统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履行的订单较少,公司处于不饱和生产状态,由此影响报告期内固定成本及期间费用相对较高,未能达到预期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八日

  附表1

  ■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8-041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福建省华安县投资设立PPP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通过公开竞标,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收到福建省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我公司与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中标“华安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根据项目中标要求,中标联合体应与政府方(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出资人代表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并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对中标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鉴于此,公司拟在福建省华安县投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暂定名称为“福建省泷源投资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3,500万元,持股比例90%;政府授权的出资人代表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持股比例10%;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

  项目公司成立后,将成为本公司的子公司。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拟投资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1、项目公司投资主体:

  1.1 政府出资方

  公司名称: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建设”)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    所:华安县农林路17号

  法定代表人:陈金木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依法经营本县建设、土地系统的部分国有资产;投资管理经县政府批准规划的土地开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物业服务。

  华安建设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2 社会资本方

  公司名称: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

  法定代表人:徐永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11,615.2018万元

  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砼管(简称PCCP)、各种输水管道及其异型管件和配件、钢筋混凝土管片、混凝土预制构件、水泥制品的生产、销售(限自产)及与其相关的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输;水工金属结构(钢结构、机械设备)及化工建材的生产;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以资质证书为准);建材技术的咨询服务。

  2、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名称:福建省泷源投资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2.2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2.3 注册地:福建省华安县(项目所在地)

  2.4 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5 项目公司出资及股权情况

  ■

  2.6 项目公司治理结构

  2.6.1 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2.6.2 设董事会,由5位董事组成,其中本公司提名3人,华安建设提名1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1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由本公司提名董事担任,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2.6.3 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6.4 经营管理层: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子公司的以上及相关设立事项,尚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组建项目公司是根据PPP项目投资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PPP项目合同条款约定,是推进PPP合同顺利执行,并将PPP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予以具体实施和落实的组织保证。同时也符合本公司调整转型的战略规划,是顺利实现业务发展模式创新和收益最大化的保证。

  2、存在的风险

  公司将会根据合作方约定的条件积极推动项目的顺利完成,但是否能够如期实现尚存如下不确定性:后期合作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在协议期限内存在和发生其他不可预见或无法预期的协议履行风险;因协议各方造成的未履约风险;其他可能出现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是为了保证华安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对外投资使用自有资金,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若未来项目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和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调整转型,创新发展”的战略思想,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8-042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4日上午12:00(星期二)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3日15:00至2018年9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18年8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关于在福建省华安县投资设立PPP项目公司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登载于2018年8月18日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8月30日-2018年9月3日,每日10: 00-13: 00、15: 00-17: 00。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831407)

  3、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8年9月3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831407,信函请注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

  联系人:郭  静  姜丽丽

  联系电话(传真):0991-3325685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5

  2、投票简称:国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回执及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止2018年8月29日15:00交易结束时,我单位(个人)持有“国统股份”(002205)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8-043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董事。

  截止2018年8月17日14:00公司共收到表决票7份,分别是杭宇、张洪维、董一鸣、沙建义、阿不拉海提·那斯肉拉、雅斯玛、马军。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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