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1 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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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建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合的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
3、 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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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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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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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雨林、雷茗茗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席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