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8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近年来,随着国内云计算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我国数字经济及信息化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工信部《云计算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十二五末期我国云计算产业规模达1500亿元,到2019年,我国云计算产业规模要发展到4300亿元,据此测算,2016-2019年我国云计算产业规模年均复合增速将达30%,IDC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市场需求继续保持增强势头;截至2017年末,全球IDC市场规模为534.7亿美元,同比增长18.3%;我国IDC市场规模为946.1亿元,同比增长32.4%,比全球增速高出14个百分点。

  2018年上半年,国内数据中心行业整体投资规模仍呈现向上趋势,国内阿里、百度和腾讯等大型互联网公司在云计算服务领域的大力布局,对于定制型数据中心需求量快速增长。面对良好的市场机遇,公司不断强化经营管理,结合公司自身核心竞争优势,释放企业市场活力和敏锐度,通过整合业务资源、优化产业结构,从而满足客户整体需求,加强现有客户粘性的同时,挖掘潜在客户和市场,着眼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着力打造全球顶级数据中心业务提供商。报告期内,公司在持续优化现有数据中心业务的基础上,加大新业务的投入,保持了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

  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3.2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0.6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0.6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63%,公司每股收益0.3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71%。截至2018年半年度末,公司总资产达到约16.64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9.2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9%,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稳步提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运营14个自建数据中心,共部署9,239个机柜,102,506台服务器,电力容量合计约18.14万千瓦,IT电力容量合计约5.79万千瓦。其中,公司投资建设杭州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为3.35亿元,该项目于2018年初全部交付并正式投入使用,目前部分机柜已投入运营,且运营情况良好。此外,公司其他数据中心项目运营情况均正常有序。

  未来,公司将在巩固现有核心业务规模的同时,以市场化、规模化为导向,深入区域市场布局,充分发挥大数据产业、技术、市场资源密集的优势,挖掘潜在市场机遇。2018年上半年,公司拟租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七路创益产业园内厂房,投资建设深圳宝龙创益机房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为5.14亿元;同时,拟由下属子公司购买中国北京中粮农业生态谷园区内E07地块并建设数据中心,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为6.89亿元。上述项目成功建设后,将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区域布局,实现公司区域战略布局的有效落地,并为公司后续在华南及北京地区的业务拓展奠定扎实的基础。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收到阿里巴巴五个数据中心项目需求意向函,预计项目未来十年依据不同电费结算模式,服务费总金额约为40.44至82.8亿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罗岚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18-035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18年8月16日在静安区江场三路166号本公司1楼会议室,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1人。董事王珺因公出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徐军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曾犁行使表决权。3名监事和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岚女士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投资ZH13等数据中心项目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投资ZH13等数据中心项目的公告”。

  三、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四、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

  五、关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 发行方式(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3、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A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基数确定,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若以公司2018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10,586,508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总计不超过63,175,952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的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上限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4、 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配股价格以刊登发行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具体配股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配股的定价原则为:

  1)、采用市价折扣法进行定价;

  2)、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3)、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的资金需求量、发行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市盈率状况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

  4)、遵循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5、 配售对象(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配股配售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

  6、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投资阿里巴巴JN13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及阿里巴巴ZH13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各项目具体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数据中心土建部分由阿里巴巴负责投资,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相关的专用系统(含除服务器之外的其他设备)由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并持有产权,建成后公司向阿里巴巴提供云数据中心托管服务。

  如果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7、 发行时间(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配股后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8、 承销方式(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配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9、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配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10、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1、 上市地点(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依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等机构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前述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六、关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

  七、关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八、关于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说明”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办理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2、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时间、配股价格、配股比例、配售数量、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配售起止日期、具体申报办法、中介机构等相关事宜;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和调整,及处理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募投项目作适当的调整、具体实施募投项目、确定募投项目的实施顺序和进度、签署与募投项目相关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

  5、在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配股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在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配股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7、本次配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本次配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具体发行数量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8、在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内,若配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配股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配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配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或延迟实施;

  10、若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配股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的百分之七十,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认购的股东;

  11、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配股申报事宜;

  12、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第5项、第6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此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子公司云创互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子公司长江口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一、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的业务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积极推进公司在建项目,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项目建设筹集资金;拟使用公司的数据中心设备采取售后回租的方式融资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租赁年利率(含税)约为6.41%,租赁手续费为每年1%;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融资租赁公司所有;租赁期届满,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至公司。

  十二、关于设立杭州仁和子公司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应对数据中心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加快全国业务布局;董事会决定在杭州市余杭区仁和镇成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由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成立后主营业务为定制数据中心投资运营业务。

  十三、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十五、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城华鼎增资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对控股子公司中城华鼎增资的公告”。

  十六、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18-042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暨对控股子公司中城华鼎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增资标的公司名称:

  北京中城华鼎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城华鼎”)。

  2、增资金额:

  向中城华鼎增资9,700万元人民币。

  一、增资概述

  中城华鼎为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长江口数据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长江口”)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80%,为充分发挥在数据中心技术、运营及供应链管理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扩大公司云计算数据中心解决方案业务规模,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中城华鼎的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300万元增至人民币10,000万元。

  2018年8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城华鼎增资的议案》。

  上述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标的情况

  1、基本情况

  成立于2009年10月,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开发、服务、咨询、转让;电脑动画设计等,拥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等,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近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增资模式

  此次增资为公司单方面采用现金出资方式进行,出资金额为人民币9,700万元,由公司自筹。增资后,公司持有中城华鼎99.4%股权;原股东持有中城华鼎0.6%股权。

  三、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充分发挥在数据中心技术、运营及供应链管理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扩大公司云数据中心解决方案业务规模,强化企业品牌效应和市场影响力。

  四、备查文件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18-036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八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18年8月16日在静安区江场三路166号本公司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颂燕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关于子公司云创互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子公司长江口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18-037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暨投资ZH13等数据中心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及金额:

  ■

  2、特别风险提示:

  (1)投资标的本身存在技术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建设风险、融资风险。

  (2)投资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上述项目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投资概述

  1、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已于2018年5月收到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采购部(以下简称“阿里巴巴”)关于《ZH13数据中心需求意向函》及ZH13《数据中心项目园区(建设项目管理委托)需求确认函》、《GH13数据中心需求意向函》及GH13《数据中心项目园区(建设项目管理委托)需求确认函》、《JN13数据中心需求意向函》及JN13《数据中心项目园区(建设项目管理委托)需求确认函》、《NW13数据中心需求意向函》及NW13《数据中心项目园区(建设项目管理委托)需求确认函》、《HB41数据中心需求意向函》及HB41《数据中心项目园区(建设项目管理委托)需求确认函》(以下统称“需求意向函”);并于2018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报社披露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阿里巴巴需求意向函的公告》。

  随着阿里巴巴集团业务的高速发展,阿里巴巴拟与公司在未来一定时间合作建设数据中心。上述数据中心项目均由公司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8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ZH13等数据中心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上述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述

  ■

  2、项目建设运营模式

  单位:万元

  ■

  3、项目进度

  公司已于2018年5月收到阿里巴巴的需求意向函,目前尚未与阿里巴巴签订相关合作备忘录。

  三、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若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数据中心领域的规模,实现全国重点区域布局规划目标,扩大区域覆盖范围;同时有利于加强公司与阿里巴巴之间现存的战略合作关系,对公司后续深化在云计算数据中心领域的业务合作具有重大意义,且为公司后续在区域布局战略实施上奠定扎实的基础。

  四、项目的风险分析

  1、技术风险

  数据中心功能、各子系统搭建及网络交换速度等技术指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在技术层面对项目存在一定风险。

  对策:

  公司将采用模块化开发的策略,针对现有成熟的虚拟化、网络管理、系统管理等开源和部分商用软硬件产品进行改进、客户化和集成等二次开发工作。上述软件产品都具有成熟的程序开发接口(API)和丰富的技术资源,不仅可以大大加速本项目开发进度,而且可以降低开发风险。

  2、市场风险

  数据中心建成后存在运营情况不理想的风险。

  对策:

  公司将采用定制服务模式,在投入初期已与客户达成服务的正式意向,降低市场竞争方面的风险。

  3、经营风险

  上述项目投入使用后,有较长运营服务期限,因此服务期内服务质量、系统可用性和稳定性、客户满意度等,对运维服务的应收会产生直接影响,也为生产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对策:

  公司将在项目进入运营服务期后,进一步加强系统运营的人力和物力投入,以保证实现与客户约定的服务等级协议,满足客户的需求。

  4、建设风险

  因数据中心建设周期较长,且受项目所在地电力设备及其它配套资源的实施进度影响,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时完成项目竣工的情况,对项目按期完工带来一定风险。

  对策: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凭借公司丰富的经验及扎实的项目管控能力,确保项目按时完工交付。

  5、融资风险

  上述项目投资金额较大,且需要一定的自有资金投入,未来银行贷款政策变化及贷款利率波动,都会造成公司项目融资产生影响。

  对策:

  后续公司将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利用银行贷款等方式进行项目融资,并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做好资金安排计划表,确保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五、备查文件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18-038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云创互通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3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云创互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创互通”),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长江口数据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长江口”)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60%,因云创互通投资建设北京房山数据中心项目需要,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向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借款,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该融资租赁业务由上海长江口以其合法持有的云创互通60%的股权为全部债务提供质押,并为云创互通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云创互通成立于2017年4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丽霞,主要经营范围为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建筑工程设备;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云创互通成立后至2018年5月并未实际开展业务,截至2018年上半年,云创互通实现营业收入为2.37万元,净利润为2.5万元;截至2018年年底总资产为5761.31万元,净资产为1000万元。

  云创互通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长江口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60%,其他自然人股东占40%股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海长江口拟为云创互通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四、 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上海长江口为其控股子公司云创互通提供担保,担保金额30,000万元可为北京房山投资项目及时提供资金支持,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该担保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此项担保为项目投资正常资金需求所产生的,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云创互通提供担保。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的授信总额为103,553.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67%;公司担保余额为37,421.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8%;上述均为对子公司担保或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18-039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52,65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8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10,67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及信息披露费用39,6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1,02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月2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06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督作了明确规定。

  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和2017年2月8日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上海高境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张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3个,专户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7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宝山数据中心26,362万元,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326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验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362.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对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中信建投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人民币26,362.00万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六)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募集资金计划6,102.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截止2017年6月30日,实际用于偿还银行贷款6,105.48万元,差额3.48万元为账户存款利息收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18-040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配股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三)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A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基数确定,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若以公司2018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10,586,508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总计不超过63,175,952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的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上限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四)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配股价格以刊登发行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具体配股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配股的定价原则为:

  1、采用市价折扣法进行定价;

  2、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3、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的资金需求量、发行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市盈率状况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

  4、遵循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五)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配售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

  (六)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投资阿里巴巴JN13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及阿里巴巴ZH13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各项目具体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数据中心土建部分由阿里巴巴负责投资,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相关的专用系统(含除服务器之外的其他设备)由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并持有产权,建成后公司向阿里巴巴提供云数据中心托管服务。

  如果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七)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配股后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八)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九)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十)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一)上市地点

  本次配股完成后,获配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691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3522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50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三)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18年6月30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

  2、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注:2018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存货周转率(次)未作年化处理。

  2、公司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在数据中心服务业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公司主营业务保持较快增长。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以及2017年年初IPO上市募集资金,公司总资产规模在2015年末-2017年末持续增长。2018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略有下降,主要由于公司在2018年上半年支付了部分数据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应付款。

  截至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93,767.50万元、117,932.23万元、168,931.32万元和166,475.12万元,公司资产规模快速增长。公司资产总额增加主要系非流动资产增加所致,非流动资产为公司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占同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6.59%、77.32%、72.58%和77.71%,这与公司业务模式相匹配。

  (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6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60,035.93万元、76,377.78万元、79,406.00万元和73,491.79万元。2015年末-2017年末,伴随公司多个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公司银行借款规模和应付账款增长,导致负债总额逐年增长;2018年上半年随着数据中心建设完工投入运营后,公司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应付账款有所减少,负债总额下降。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1.21%、46.89%、57.66%和56.44%,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8.79%、53.11%、42.34%、43.56%。

  (3)盈利能力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盈利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3,837.47万元、40,597.20万元、52,022.88万元、32,261.59万元,呈快速增长趋势。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6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随收入增长而增长。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盈利能力也随之增长。

  四、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投资阿里巴巴JN13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及阿里巴巴ZH13数据中心项目。各项目具体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数据中心土建部分由阿里巴巴负责投资,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相关的专用系统(含除服务器之外的其他设备)由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并持有产权,建成后公司向阿里巴巴提供云数据中心托管服务。

  如果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配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实现公司数据中心托管服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加强与阿里巴巴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同时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定制批发型数据中心领域的领先优势。此外,本次配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在云计算数据中心领域的服务能力,更加符合数据中心大型化、规模化、集中化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增强公司数据中心服务的核心竞争力,从根本上为公司长期、可持续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 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增加,但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18-041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1)宝山数据中心项目、(2)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新项目名称:归还银行借款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2,145.93万元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3号文核准,2017年1月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65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10,67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9,700,000.00元,扣除公司为发行A股所支付的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人民币9,9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371,020,000.00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1)宝山数据中心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效益。

  (2)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尚未实际开展。

  (3)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已实施完毕。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拟将宝山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完成后(扣除自2018年6月30日至本董事会召开日已支付的采购款98.12万元,扣除本董事会召开日后续仍需支付的采购款248.00万元)的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1,131.05万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

  公司拟终止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将该项目全部募集资金(含利息)1,014.88万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

  合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总额为2,145.93万元。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1)宝山数据中心项目

  经过批发型数据中心业务的高速发展,公司已经在国内互联网批发型数据中心用户市场上占有领先优势。凭借公司高效的运营能力以及与阿里巴巴建立的合作关系,公司与中国联通上海分公司合作共同为阿里巴巴提供数据中心服务和网络宽带服务。2015年,公司已与中国联通上海分公司签订协议,公司按照要求提供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服务及机柜托管服务,在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吴淞科技园2号厂房和3号厂房投资建设数据中心,该数据中心服务规模为1,327个8KW电力容量机柜。

  本项目已取得闸发改投备[2014]68号、静发改委备变[2016]第6号项目备案,并获得上海市宝山区环保局出具的说明,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政策的要求。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长江口数据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运营,计划建设周期12个月,计划总投资为34,2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本项目假设10年经营期,本项目达产年产值预计可达1.64亿元,年均净利润3,447万元/年,净利润率22%,投资收益率(IRR)15.23%,财务净现值(ic=10%)6,073.47万元,投资回收期5.11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2)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公司投入4,913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提高公司在新产品、新技术方面的应用研发能力,更有力地承担产品开发和改进、人才培训、技术支持和决策、产学研联合等职责,使公司的数据中心服务在品质和附加值方面不断提高,保持公司研发能力的国内领先地位。

  本项目已在上海市静安区发改委完成项目备案,取得闸发改投备(2014)68号备案意见,并获得上海市静安区环保局出具的函件,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政策的要求。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原备案到期后进行了重新备案,于2016年9月取得了静发改委备变[2016]第6号备案意见。

  本项目由本公司负责实施运营,计划建设周期1年,计划总投资为4,9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本项目有助于公司不断保持和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原项目实际投资情况说明

  (1)宝山数据中心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未变更,分二期进行模块化开发建设,宝山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于2015年6月建设完毕,二期工程于2016年3月建设完毕。截至2018年6月30日,宝山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和二期)均已投入运营,累计已实际投入金额28,547.28万元,2017年度实现效益3,869.34万元,已达到预计效益,募集资金(含利息)结余1,452.72万元存储于公司已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2)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项目尚未实际开展,募集资金(含利息)1,014.88万元存储于公司已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宝山数据中心项目

  公司宝山数据中心项目已于2016年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已实现预计效益,基于公司不断加强成本管理,强化能耗控制的经营理念,项目实际投入额较预计额发生部分结余。

  2、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鉴于公司业务逐渐扩大,现有江场三路166号办公场地已无法再增设技术研发中心。为确保公司技术研发的开展,公司已对既有的研发组织架构及相关资源进行了调整和整合,承担了部分技术研发中心功能。鉴于现阶段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新建数据中心迅速增长导致负债规模较大,故变更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投入为归还银行借款。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本次拟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明细如下:

  ■

  根据数据港与中信银行徐汇支行签订的编号为“(2018)沪银【贷】字/第【201806-002】”、“(2018)沪银【贷】字/第【201806-027】”、“(2018)沪银【贷】字/第【201807-031】”的合同,与民生银行金桥支行签订的编号为“公借贷字第ZX18000000079218号”的合同,数据港借款共计3,500.00万元用于公司营运资金周转,本次原募集资金余额2,145.93万元将用于归还上述借款,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至实际归还银行借款之日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亦属于归还上述归还银行借款范畴。本次归还银行借款,有利于降低公司短期偿债压力,改善现金流状况,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本次将宝山数据中心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能有效控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不存在重大风险。

  五、如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说明有关情况

  本次归还银行借款无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或者备案。

  六、相关各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宝山数据中心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有利于降低公司短期偿债压力,改善现金流状况,有效控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宝山数据中心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有利于降低公司短期偿债压力,改善现金流状况,有效控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数据港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且公司将就此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履行程序完备、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拟投资的新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81  证券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18-044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请见2018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3、4、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6、7、8、9、10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公司邀请的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出席条件的全体股东应于2018年9月11日下午13:30-14:00,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号;受他人委托参加股东大会的,应携带委托人股东账号、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前往会议地点办理参会登记签到手续。为保证会议正常进行,14:00以后大会不再接受股东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 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江场三路166号        邮编:200436

  联系电话:021-31762186                    传真:021-66316293

  联系人:张先生

  (二) 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根据上海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领导小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下发的沪重组办〖2002〗001号文《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精神,本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18-043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3号文核准,2017年1月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65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10,670,000.00元。公司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收募股缴款,实际收到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380,970,000.00元(已扣除承销机构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9,700,000.00元),并于2017年1月23日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开立的账户: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境支行账号为457272890414的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80,970,000.00元;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境支行账号为442972891402的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100,000,000.00元;③上海农商银行张江科技支行账号为50131000586773424的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200,000,000.00元。上述资金扣除公司为发行A股所支付的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人民币9,950,000.00元, 实际筹集资金为人民币371,02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7年1月2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06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上海农商银行张江科技支行于2017年2月2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16日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宝山数据中心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用于归还银行借款。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无重大差异。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326号),截至2017年1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26,362.00万元。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3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362.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宝山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于2015年6月建设完毕,二期工程于2016年3月建设完毕。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6月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39.66%、76.34%、94.97%和96.94%,2017年项目已达到预计效益。

  注2:鉴于公司业务逐渐扩大,现有江场三路166号办公场地已无法再增设技术研发中心,后续公司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重新进行技术研发中心选址,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尚未实际开展。2018年8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并将该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用于归还银行借款。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研发中心项目有助于公司不断保持和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一方面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降低负债比率,提高偿债能力;另一方面减少财务费用,提高企业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上述两个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公司招股说明书未披露承诺效益,故不对其进行单独的项目收益核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不适用。

  八、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公开发行证券不涉及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对照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已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差异。

  十、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16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附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宝山数据中心项目已于2016年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基于公司不断加强成本管理,强化能耗控制的经营理念,项目实际投入额较预计额发生部分结余。

  注2、鉴于公司业务逐渐扩大,现有江场三路166号办公场地已无法再增设技术研发中心,后续公司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重新进行技术研发中心选址,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尚未实际开展。

  注3、公司募集资金计划6,102.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实际用于偿还银行贷款6,105.48万元,差额3.48万元为账户存款利息收入支付。

  注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16日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宝山数据中心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用于归还银行借款。

  公司代码:603881                                         公司简称:数据港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