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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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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将其对全资子公司的股东借款债权作为信托财产并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8-098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将其对全资子公司的股东借款债权作为信托财产并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北京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具建材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际家具”)及武汉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世博家居”)的股东借款债权通过信托投资公司设立财产权信托,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管理人”)作为管理人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并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次专项计划”),收购公司持有的全部该信托受益权。本次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

  ●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专项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

  ●本次专项计划作为创新型资产运营模式,其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本次专项计划概述

  1、原始权益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基础资产:由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根据信托合同享有的财产权信托受益权。

  3、发行结构: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未来将视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分层为优先A类资产支持证券、优先B类资产支持证券,下同)。

  4、发行规模:本次专项计划的目标募集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以本次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

  5、发行期限:拟不超过21年。

  6、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7、发行对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二百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公司或项目公司(即北京国际家具或武汉世博家居,视实际情况而定)认购。

  8、挂牌转让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9、计划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差额支付承诺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信用增级方式如下:

  信托层面包括:

  (1)北京国际家具以其持有的物业产权为其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以其租金收入等为其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债务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四环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西四环分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北京国际家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债务的偿付义务;

  (2)武汉世博家居以其持有的物业产权为其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以其租金收入等为其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债务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3)其他信托层面的增信措施;且,

  在信托层面,不涉及公司直接为北京国际家具、北京西四环分公司、武汉世博家居的信托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也不涉及北京国际家具、北京西四环分公司、武汉世博家居就彼此信托贷款的互相担保。

  专项计划层面包括:

  (1)公司为本次专项计划在开放程序时提供流动性支持;开放程序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正常情况下,在专项计划设立日所在自然年度起(不含)第3n个自然年度的固定日(以专项计划文件约定为准,n=【1,2,3,4,5,6】),管理人应当公告启动专项计划开放程序,并同时公告资产支持证券的票面利率的调整结果(如涉及)。(二)在发生评级下调事件的情形下,如公司根据相关增信安排的规定向管理人发出关于启动专项计划开放程序的书面通知,管理人应当于收到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启动专项计划开放程序,并同时公告资产支持证券的票面利率的调整结果(如涉及)。

  (2)在本次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如发生专项计划评级下调事件,公司应选择如下增信措施中的一种:①申请信托债权提前到期;②要求行使信托受益权优先收购权;③选择支付备付金;或④选择启动专项计划临时开放程序;

  (3)优先级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依次偿付顺序的证券分层设计(如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进一步分层,则优先A类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收益和未分配本金将优先于优先B类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收益获得偿付),由公司或项目公司(即北京国际家具或武汉世博家居,视实际情况而定)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4)在本次专项计划存续期内,如果出现本次专项计划内的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费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收益以及应付本金的情形,则由公司补足相应差额;

  (5)其他专项计划层面的增信措施。

  项目公司运营层面包括:

  公司承诺将采取确保北京国际家具、武汉世博家居保持良好运营状态并及时足额妥善履行北京国际家具、武汉世博家居相关交易文件项下义务的措施和努力,为北京国际家具、武汉世博家居提供相应的运营流动性支持。

  二、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情况

  (一)交易结构

  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对北京国际家具和武汉世博家居的股东借款债权通过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的财产权信托,公司向信托公司交付等额于财产权信托规模的股东借款债权作为信托财产,公司作为该信托的唯一信托受益人。长城证券作为管理人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并设立本次专项计划,收购公司持有的全部该信托受益权。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在专项计划设立日成为唯一信托受益人,从而间接享有对北京国际家具和武汉世博家居的债权。

  在本次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底层资产回收资金产生的现金流将按约定划入指定账户,由专项计划托管人根据管理人的分配指令对现金流进行分配。同时,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将授权公司优先收购该信托受益权的权利,并由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向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支付相应的权利维持费。在本次专项计划存续期内,如果出现本次专项计划内的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费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收益以及应付本金的情形,则由公司补足相应差额。

  此外,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将授予公司在未退出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剩余本金规模之和低于专项计划设立时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初始本金规模之和的50%(含)时赎回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所有剩余份额的权利,此时专项计划提前结束。为进一步明确,如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进一步分层为优先A类资产支持证券、优先B类资产支持证券,则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将授予公司在未退出的优先A类资产支持证券剩余本金规模之和低于专项计划设立时优先A类资产支持证券初始本金规模之和的50%(含)时,赎回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所有剩余份额的权利,此时专项计划提前结束。

  (二)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向资本市场发行的证券将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总发售规模不超过27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5.5亿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优先级、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规模占比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要进行调整。如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进一步分层,则优先A类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收益和未分配本金将优先于优先B类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收益获得偿付。

  三、本次专项计划的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本次专项计划的设立进度与相关主体签署所需的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与确认协议、债权转让与确认协议之抵押合同、债权转让与确认协议之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共同债务人付款确认书、财产权信托合同、监管协议、运营流动性支持与差额支付承诺函、增信安排协议、信托受益权之优先收购权协议等(前述文件均为暂定名,以专项计划未来正式签署时的名称为准)。

  2、依据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本次专项计划产品的交易结构以及相关交易细节,完备交易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3、就本次专项计划产品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信息披露等事宜。

  该等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专项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创新融资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专项计划作为创新型资产运营模式,其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8-099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发起机构开展资产支持票据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世界家具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家世界”)及常州美凯龙国际电脑家电装饰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美凯龙”)将所持有的家世界项目和美凯龙项目物业及其项下租金收入、所承租及运营的装饰城项目物业项下租金收入作为底层资产,以公司作为委托人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信托作为发行载体,以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作为发行载体管理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公开方式发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融资。本项目拟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期限不超过18年,募集资金计划全部用于归还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银行贷款、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本项目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项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后方可实施。

  ●本项目作为创新型资产运营模式,其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本项目概述

  1、发起机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基础资产:公司作为委托人设立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单一资金信托的信托受益权。

  3、发行对象: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资产支持票据由公司自持。

  4、资产支持票据类型: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和次级资产支持票据;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将优先于次级资产支持票据获得本金和利息的兑付;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和次级资产支持票据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5、发行总量(面值):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为12.9亿元;次级资产支持票据为0.1亿元(币种:人民币),由公司自持;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6、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7、资产支持票据票面利率: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为固定利率,固定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每隔三年,公司有权对资产支持票据的票面利率进行调整;次级资产支持票据无票面利率。

  8、资产支持票据的期限:拟不超过18年。

  9、发行场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10、发行载体: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信托。

  11、发行载体管理机构: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2、差额补足承诺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信用增级方式如下:

  单一资金信托层面包括:

  (1) 常州家世界以其持有的物业产权为其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信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以其租金收入等运营收入为其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信托贷款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2) 常州美凯龙以其持有的物业产权为其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信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以其租金收入等运营收入为其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信托贷款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资产支持票据信托层面包括:

  (1) 本项目项下资产支持票据包括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和次级资产支持票据。根据《信托合同》约定的偿付先后顺序,次级资产支持票据为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提供信用增级;

  (2) 公司承诺对信托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信托兑付日应付未付的税费、信托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的预期收益及本金所需金额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3) 公司承诺执行资产支持票据信托项下的回售和赎回安排,享有对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的赎回权,并负有对行使回售权的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持有人的回售义务,公司将按照《回售和赎回承诺函》的约定支付回售或赎回价款。

  项目公司运营层面包括:

  公司承诺将采取确保常州家世界、常州美凯龙保持良好运营状态并及时足额妥善履行常州家世界、常州美凯龙相关交易文件项下义务的措 施和努力,为常州家世界、常州美凯龙提供相应的运营流动性支持。

  二、本项目的具体情况

  1. 公司与平安信托签署《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以下简称“《单一资金信托合同》”),约定由公司作为委托人将相应资金信托给平安信托设立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单一资金信托”),公司取得单一资金信托项下的全部信托受益权。

  2. 平安信托(代表单一资金信托)与单一资金信托保管银行(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相关《资金保管协议》,约定单一资金信托保管银行为单一资金信托提供资金保管服务。

  3. 在单一资金信托项下,平安信托(代表单一资金信托)分别向常州家世界、常州美凯龙(以下合称“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并分别签署了相关《信托贷款合同》,其中,常州家世界对应的信托贷款规模不超过9亿元,常州美凯龙对应的信托贷款额度不超4亿元。借款人以其所持有或所承租的家世界项目、美凯龙项目、装饰城项目物业自信托贷款放款日至单一资金信托终止日的未来租金收入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信托贷款的还款来源,借款人与平安信托(代表单一资金信托)分别签署相关《质押合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合同》,分别将其未来租金收入等应收账款作为质押财产,为其各自在前述《信托贷款合同》项下信托贷款本息的偿还义务提供质押担保;另外,借款人与平安信托(代表单一资金信托)分别签署相关《抵押合同》,分别将其合法持有的家世界项目、美凯龙项目物业项下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财产,为其各自在前述《信托贷款合同》项下信托贷款本息的偿还义务提供抵押担保。在单一资金信托层面,不涉及公司直接为常州家世界、常州美凯龙的信托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也不涉及常州家世界、常州美凯龙就彼此信托贷款的互相担保。另外,借款人将分别与平安信托签署相关《保障基金委托认购协议》,按照该协议的约定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

  4. 为确保借款人按期归集现金流回款及为其偿还信托贷款本息提供保障,借款人同意在监管银行(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处开立监管账户,借款人、平安信托分别与监管银行签署相关《资金监管协议》,约定由监管银行对监管账户内的资金提供监管服务。

  5. 公司作为委托人将其在单一资金信托项下所享有的单一资金信托受益权作为基础资产信托给平安信托设立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信托(以下简称“资产支持票据信托”或“信托”),公司与平安信托就此签署《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信托之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以信托作为发行载体,以平安信托作为发行载体管理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公开方式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公司将持有次级资产支持票据。

  6. 平安信托(代表信托)与保管银行(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相关《资金保管合同》,约定保管银行为信托提供资金保管服务。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其与公司、平安信托签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承销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负责对资产支持票据进行承销。

  8. 信托存续期间,信托账户在收到从监管账户划付的应偿还的信托贷款本息后,将在扣除当期必要的信托费用和相应报酬等税费后,以信托利益分配的方式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向资产支持票据持有人兑付当期应付本金和利息。

  9. 公司向平安信托(代表信托)出具相关《差额补足承诺函》,承诺对信托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信托兑付日应付未付的税费、信托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的预期收益及本金所需金额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10. 公司向平安信托(代表信托)出具相关《回售和赎回承诺函》,承诺执行资产支持票据信托项下的回售和赎回安排,享有对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的赎回权,并负有对行使回售权的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持有人的回售义务。

  11. 公司和常州家世界、常州美凯龙作为资产服务机构与平安信托相关签署相关《资产服务合同》,资产服务机构同意为资产支持票据信托提供基础资产及底层资产相关的管理服务。

  12. 平安信托委托登记托管机构(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资产支持票据的登记托管服务,委托支付代理机构(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资产支持票据的代理本息兑付服务。

  上述交易结构可能根据监管机构审批要求或其他实际情况进行一定的调整。

  三、本项目的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本项目的设立进度与相关主体签署所需的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及其他单一资金信托文件、主定义表、资产支持票据信托合同及其他信托文件、差额补足承诺函、回售和赎回承诺函、资产服务合同等,以及协调全资子公司签署信托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合同、保障基金委托认购协议、资金监管协议等。

  2、依据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本项目的交易结构以及相关交易细节,完备交易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3、就本项目资产支持票据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信息披露等事宜。

  该等授权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创新融资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项目作为创新型资产运营模式,其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8-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H股股份并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回购388,917,038股H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同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开立境外股票账户、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相应办理相关主管部门的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的H股股份已予以注销,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938,917,038元变更为人民币3,550,000,000元。

  根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根据公司本次回购的具体情况对《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拟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备案等相关事项。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根据本次回购情况相应修改的《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8-10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8年8月10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18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车建兴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将其对全资子公司的股东借款债权作为信托财产并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其对全资子公司北京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具建材广场有限公司及武汉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借款债权通过信托投资公司设立财产权信托,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并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收购公司持有的全部该信托受益权。本次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

  表决结果: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拟将其对全资子公司的股东借款债权作为信托财产并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作为发起机构开展资产支持票据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世界家具家居广场有限公司及常州美凯龙国际电脑家电装饰城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家世界项目和美凯龙项目物业及其项下租金收入、所承租及运营的装饰城项目物业项下租金收入作为底层资产,以公司作为委托人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信托作为发行载体,以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行载体管理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公开方式发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拟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期限不超过18年,募集资金计划全部用于归还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银行贷款、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本项目资产支持票据履行完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规定的相关注册手续后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依法发行。

  表决结果: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拟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9)。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至2020年度内向全资子公司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贷款利率拟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基准利率执行,担保方式为公司自身信用,用途为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置换其他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及偿还集团内部往来款等(以下简称“贷款”),并在贷款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H股股份并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回购388,917,038股H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同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开立境外股票账户、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相应办理相关主管部门的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截至目前,本次回购的H股股份已予以注销,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938,917,038元变更为人民币3,550,000,000元。

  根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本次回购的具体情况对《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备案等相关事项。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根据本次回购情况相应修改的《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0)。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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