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8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58证券简称:红阳能源公告编号:2018-048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红阳能源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1号市府恒隆广场1座29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张德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朱克实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姜圣扬、文新祥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编号:临2018-049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0日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8名。独立董事朱克实因公外出,授权独立董事王敏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表决,选举赵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时间自2018年8月16日起至2020年5月17日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17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