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编号:临2018-033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8月16日收到公司职工监事朱红梅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红梅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朱红梅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朱红梅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
公司监事会对朱红梅女士在担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编号:临2018-034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控股”)书面文件,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产投”)拟将其所持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黔公司”)51%的股权和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松河公司”)35%的股权无偿划转至盘江控股。因此,公司参股公司首黔公司和松河公司的股东拟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概况
本着聚焦主业、充分发挥各自管理及技术优势、盘活资源、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盘江控股与首钢产投分别就首黔公司51%的股权和松河公司35%的股权签订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二、无偿划转的主要情况
(一)首黔公司股权无偿划转
1.基本情况
首黔公司于2009年1月16日注册成立,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鸡场坪乡,注册资本20亿元,主要负责建设贵州盘县“煤(焦、化)-钢-电”一体化循环经济工业基地项目。目前拥有一座设计产能为30万吨/年的杨山煤矿,矿界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888.40万吨;同时拟开发建设的纳木煤矿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该煤矿一期开发范围资源储量为21,450万吨。
2.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以2017年10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依据,由首钢产投将首黔公司51%的股权无偿划转给盘江控股。自划转基准日次日起,首黔公司51%的股权及与之有关的一切权利、义务由盘江控股享有或承担。
(2)本次划转获得北京市国资委、贵州省国资委批准且首钢系公司对首黔公司的全部借款、利息获得清偿、其他股东放弃对本次划转的优先购买权,并具备办理工商变更条件后,双方于30日之内共同办理本次划转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股东变化情况
待完成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首黔公司的股东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更前的股东情况
■
本次变更后的股东情况
■
(二)松河公司股权无偿划转
1.基本情况
松河公司于2005年4月18日成立,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松河彝族乡,注册资本6.425亿元,主要经营范围是煤炭开采、洗选加工、销售等,煤炭产能240万吨/年,矿井地质储量55,199万吨。
2.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以2017年10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依据,由首钢产投将松河公司35%的股权无偿划转给盘江控股。自划转基准日次日起,松河公司35%的股权及与之有关的一切权利、义务由盘江控股享有或承担。
(2)本次划转获得北京市国资委和贵州省国资委批准且松河公司对首钢产投的全部资金占用费本息获得清偿、其他股东放弃对本次划转的优先购买权、首黔公司的无偿划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按照双方签署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办理完毕后,双方共同办理本次划转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股东变化情况
待完成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松河公司的股东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更前的股东情况
■
本次变更后的股东情况
■
三、主要进展情况
目前,首钢产投和盘江控股已经分别就首黔公司51%的股权和松河公司35%的股权签订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并各自取得了北京市国资委和贵州省国资委的批复,双方均原则同意上述股权的无偿划转,后续双方将积极推进股权交割和工商变更登记。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首黔公司和松河公司的股东变更,是国有股东之间的无偿划转,公司作为首黔公司和松河公司的参股股东股权比例不变,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盘江控股将成为首黔公司的控股股东和松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首黔公司和松河公司将与公司形成新的关联方,并可能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
3.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盘江控股作为首黔公司的控股股东和松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有利于首黔公司和松河公司改善治理结构、加强资源整合、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并有利于首黔公司涉诉纠纷的处理,从而更好的实现股东利益。
五、采取的措施
1.关于应对关联交易的问题
对于与上述关联方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有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严格按照市场交易的原则进行公平交易。盘江控股(含首黔公司和松河公司)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履行合法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问题
待完成相关国有资产划转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未来,盘江控股将积极采取托管等措施避免同业竞争,待相关资产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资产注入条件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注入、资产转让、剥离等方式整合其控制的与上市公司所经营相同及相似业务的其他企业,避免同业竞争,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备查文件
1.关于无偿受让首黔公司和松河公司部分股权的告知函(盘江控股发〔2018〕25号);
2.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同意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产权无偿划转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8〕65号);
3.贵州省国资委关于盘江控股集团无偿受让贵州首钢投资公司所持首黔公司和松河煤业股权的批复(黔国资复产权〔2018〕78号)。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