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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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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4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15日下午15:00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冷志斌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吉素琴、孙峰、楼佩煌、涂振连、吴建斌五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冷志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公司目前业务发展良好,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拟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如下: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社会公众股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回购股份的用途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用途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12元/股)。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考虑未来12个月内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发生的合理波动,以及公司自身价值、历史股价等多种因素,同时参照其他上市公司出具回购预案时的股票市场价格及其回购价格上限,故将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确定为12元/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按照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的条件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66.67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 1.7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预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回购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2018-036)刊载于2018年8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1)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数的具体用途,包括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或注销相应回购股份。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预案。

  (2)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股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3)根据实际回购情况,以及后续股权激励计划或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实施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4)根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预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上述授权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公司定于2018年9月3日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8-037)详见2018年8月1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5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15日在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家智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0日以专人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家智先生主持,会议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公司目前业务发展良好,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拟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如下: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社会公众股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回购股份的用途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用途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12元/股)。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考虑未来12个月内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发生的合理波动,以及公司自身价值、历史股价等多种因素,同时参照其他上市公司出具回购预案时的股票市场价格及其回购价格上限,故将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确定为12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按照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的条件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66.67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 1.7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预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回购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6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2元/股(含12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12个月。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原因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预案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如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部分股份进行回购。公司于 2018 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目的

  公司目前业务发展良好,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拟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社会公众股份。

  三、回购股份的用途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用途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四、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12元/股)。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考虑未来12个月内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发生的合理波动,以及公司自身价值、历史股价等多种因素,同时参照其他上市公司出具回购预案时的股票市场价格及其回购价格上限,故将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确定为12元/股。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按照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的条件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66.67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1.7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预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回购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九、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如果公司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666.67万股,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预计回购股份转让后的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

  2、如果公司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666.67万股,全部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或假设由于股权激励计划因各种不可抗力未能成功实施而相应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则回购后公司总股本373,003,481股,回购、注销后的公司总股本366,336,781股,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

  注:上述表格中的回购前股本结构以 2018年8月15日的公司股本结构为基础。

  十、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1、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数的具体用途,包括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或注销相应回购股份。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预案。

  2、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股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3)根据实际回购情况,以及后续股权激励计划或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实施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4)根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预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上述授权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十一、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1、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240,614.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61,487.32万元,流动资产158,783.88万元,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8,00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32%、4.95%、5.04%。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以人民币8,000万元为上限实施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2、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巩固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

  3、对公司上市地位影响的分析

  本次回购A股社会公众股份规模有限,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二、上市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况及说明

  经公司自查,上市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六个月内,除董事长、总经理冷志斌先生增持公司股份外,不存在其他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冷志斌先生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提高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在2018年6月27日至7月5日合计增持公司股份51.72万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增持期间本次回购事项尚未开始筹划。本次回购事项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单位:股

  ■

  十三、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回购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其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本次拟实施的股份回购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为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按照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的条件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66.67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约1.7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目前公司现金流稳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同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同时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原因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预案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如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公司将及时完成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加快推动回购股份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且上述事项后续若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进展性公告。

  十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7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8年9月3日召开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3日(星期一)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3日(星期一)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日(星期日)15:00至2018年9月3日(星期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8日

  9、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8月28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二)表决的提案名称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中提案1应对其各项子议案逐项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提案编码

  ■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须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8年8月31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25200

  联系电话:0514-86880522

  传真: 0514-86880505

  联系人:谢彦森、曹伟伟

  2、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三: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格式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证券代码:362559

  2、投票简称:亚威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提案编码100代表总议案;提案编码1.00代表提案1;提案编码1.01代表提案1下的第一个子议案,提案编码2.00代表提案2,以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提案,如股东仅对其中一项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提案,视为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审议的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授权表决情况:

  ■

  如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意代理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或姓名:股东账户:

  持股数:出席人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签名或盖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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