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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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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8-062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交易所《关于对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39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问询函》内容如下:

  2018年8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称公司拟为控股股东三鼎控股提供担保,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公司为三鼎控股提供担保的同时,由三鼎控股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称,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针对上述公告事项,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请你公司及控股股东三鼎控股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请补充披露控股股东最新一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有息负债总额、一年内到期或需偿还的债务金额及具体偿债安排,本次申请银行授信的融资用途,以及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经营性资产。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3亿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没有对控股股东的担保。请说明公司此前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关联方提供过担保,控股股东本次寻求公司担保的原因。

  三、请补充披露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具体措施,能否确保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安全性,本次担保事项是否会给公司带来或有风险。

  四、请公司说明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时是否勤勉尽责,全体董事同意相关议案的依据。请全体董事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披露本问询函,于8月2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予以披露。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提出的问题做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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