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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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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増聘基金经理的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増聘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8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7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混改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参加部分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8月20日起,银华混改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19,以下简称“本基金”)参加部分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代销机构

  ■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yhfund.com.cn

  重要提示:

  1、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2、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渠道办理上述基金申购(不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享有申购费率为“8折”的优惠费率。

  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享有申购费率为“8折”的优惠费率。如享有折扣后的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标准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标准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上述基金具体折扣费率以代销机构的基金活动公告为准,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3、投资者通过上述代销机构(不含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若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费率最低为“1折”,则按照代销机构具体基金活动公告的费率为准,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照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若申购费率或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为4折、6折或8折优惠,如享有折扣后的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标准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标准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标准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照标准费率执行。本基金费率标准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4、此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5、本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请以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6、上述代销机构的各地代销网点及联系方式以各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7、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7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经理暂停履行职务的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智能汽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医疗健康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市值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马君女士因个人原因(休产假)无法正常履行职务。

  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决定自2018年8月20日起,暂由本公司基金经理李宜璇女士代为管理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智能汽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医疗健康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市值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暂由该基金基金经理李宜璇女士单独管理。

  马君女士恢复正常履行职务后,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上述事项将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报备。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7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首航节能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13号公告《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8月16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首航节能(代码:002665)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该股票复牌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确定对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本公司网址:http://www.yhfund.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 4006783333。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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