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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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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披露定期报告的,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的发行在外的总股本须扣减已回购股份,相关财务指标(如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按扣减后的总股本计算。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通过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9,473,760股,2018年半年度扣除回购股份基本每股收益、扣除回购股份稀释每股收益按照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715,398,240股进行计算。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公司坚持“做强药品主业,发展医疗器械”的经营方针,通过体制和机制改革、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药品营销力、研发创新力,加强原料药战略实施管理、信息化建设,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实现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快速的发展。在董事会领导下、全体干部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14.09亿元,同比增长41.08%;实现净利润2.13亿元,同比增长25.34%;各业务有序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第一、成品药业务:以提升营销力为工作中心,培育和做大战略品种为目标,推进省区制建设,做实“一省一策”和“精细化招商管理”,加强产品学术建设和策划能力,提升销售执行力,实现了各省区销售业绩的快速发展。2018年上半年,成品药实现销售收入8.23亿元,同比增长62%。六大核心产品销售均实现了较好的增长:康复新液销售超1亿元,京常乐(地衣芽孢杆菌活菌胶囊)销售约5000万元,京诺(瑞舒伐他汀钙片)销售超3亿元,京可新(匹伐他汀钙分散片)销售超5000万元,唯他停(盐酸舍曲林片/分散片)销售超6000万元,吉易克(左乙拉西坦片)销售过千万,六大核心产品合计销售超6亿元,同比增长65%。

  第二、原料药业务:以“强技术、拓高端”为方针指引,持续改进环丙羧酸、左氟、辛伐、瑞舒伐等产品的工艺技术,做强主导产品,培育重点品种,开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竞争力,有序推进转型升级。2018年上半年,原料药实现销售收入4.03亿元,同比增长27%。

  第三、医疗器械业务:立足医用显示领域,专注于医疗影像显示的研发与创新,不断提高医疗设备商海外产品市场中配套显示器的市场份额,努力实现从产品到解决方案的转型,积极拓展人机界面新领域,实现深圳巨烽的持续、健康的发展。2018年上半年,深圳巨烽实现销售收入1.7亿元,同比增长8%,业绩基本稳定,实现了管理的平稳交接。

  第四、技术研发:以价值为导向,聚焦精神神经和心血管领域,从普通仿制药向高壁垒仿制药、改良型创新、药械结合创新转型,积极布局创新药、生物技术药物。2018年上半年,研发项目立项7项,项目申报2项,取得1个临床批件、7个生产批件;一致性评价工作积极推进,公司已上报5个产品,获批2个产品,3个在评审中,处于行业前列;重酒石酸卡巴拉汀胶囊是国内首家获得生产批件,也是公司首个治疗阿尔茨海默型痴呆药物,它的获批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精神神经类品种。

  第五、管理提升:积极探索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所需的公司文化,并建立以价值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同时通过人才的“内培外引”,快速提升公司软实力。2018年上半年,共引进8名雄鹰、7名精鹰,招聘2018届大学生112人,为公司发展输送人才、组建梯队,以适应公司快速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重塑企业文化,以客户为中心,以价值创造为牵引,通过创新和建立共享、合作机制,推进各项业务专业、协同发展,成为产品力领先的一流企业。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吕钢

  二O一八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806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16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本次会议实际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共九人,收到董事有效表决九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半年报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详见公司2018065号公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2018066号公告。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4.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为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司2018067号公告。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为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司2018068号公告。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参股公司mapi公司增资$1000万美元。详见公司2018069号公告。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对董事长和总经理授权权限的规定》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董事会对董事长和总经理授权权限的规定》,调整董事会在闭会期间对董事长和总经理授权权限的规定:董事长审批权限从1000万元提升到5000万元,总经理审批权限从200万元提升到1000万元。《董事会对董事长和总经理授权权限的规定》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8年9月5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18070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8064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16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光强先生主持,会议审核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4.8亿元(全部为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为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8066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 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497号)批准,本公司于2011年10月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24,781,42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3,499,986.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1,099,986.00元,募集资金均为货币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0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准验字(2011)5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2、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82号)批准,本公司于2014年5月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33,788,07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199,992.9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8,746,294.78元,募集资金均为货币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6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4]第113646号《验资报告》验证。

  3、 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24号)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向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6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法人或自然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8,126,67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1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999,993.1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0,400,357.0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72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情况

  1、 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情况

  ■

  2、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情况

  ■

  3、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情况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2、本公司于2011年11月25日分别与交通银行新昌大通支行、中国银行新昌支行、建设银行新昌支行和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由本公司及子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本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分别与工商银行新昌支行、建设银行新昌支行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4、本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分别与招商银行绍兴嵊州支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5、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无违反相关规定和协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实际使用资金 7,731.95万元。其中: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表1;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见本报告附表2;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表3;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表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7年4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0.9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继续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为2017年5月19日起至2018年5月18日止。

  该议案业经2017年5月9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已全部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2、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8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继续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为2018年5月18日起至2019年5月17日止。

  该议案业经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尚未到期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5,000,000.00元。

  3、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7年8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业经2017年9月8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尚未到期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79,000,000.00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盒康复新液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114.80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该议案业经2016年1月20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节余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2月2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7年10月20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上虞京新年产1000吨左氧氟沙星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121.72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230万元)变更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业经2017年11月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节余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2月12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部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新昌大通支行295046100018010095737账号。

  2、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部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工商银行新昌支行1211028029201392809账号、建设银行新昌支行33001656635053015377账号。

  3、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部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绍兴分行嵊州支行571900191010288账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7年8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上饶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巨烽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等)购买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该议案业经2017年9月8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8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不超过2亿元(全部为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上饶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巨烽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等)继续使用不超过1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该议案业经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尚未到期归还的用于购买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640,000,000.00元。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1、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亿粒固体制剂扩产项目

  该项目原承诺投资总额35,949.34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该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165.22万元,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额存在差异的原因系项目尚未实施完成。目前公司正在项目建设上加强监管,努力推进项目实施,预计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2、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盒中药综合制剂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原承诺投资总额15,071.02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该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20.75万元,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额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系项目尚未实施完成。目前,公司正在开展康复新液等产品的注册申报工作,将根据产品报批情况推进项目建设,预计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三) 变更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1、缩减“年产10亿粒药品制剂出口项目”投资规模

  本公司2012年将“年产10亿粒药品制剂出口项目”变更为“年产5亿粒药品制剂出口项目”原因如下:

  (1)公司制剂出口的主要市场为德国和英国市场,受欧债危机影响,政府削减开支,医药市场低迷,市场需求有所放缓;

  (2)因人民币升值,导致客户采购成本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客户需求。

  2、新增“年产1.5亿粒地衣芽孢杆菌活菌胶囊技术改造项目”

  本公司2012年新增“年产1.5亿粒地衣芽孢杆菌活菌胶囊技术改造项目”原因如下:

  (1)地衣芽孢杆菌活菌胶囊市场成熟,使用广泛且竞争对手少,预计较长一段时间内不会有同类品种获得批准;

  (2)随着消费和临床认识提高,预计地衣芽孢杆菌活菌胶囊的应用将加强,市场前景看好。

  3、 终止“上虞京新年产1000吨左氧氟沙星技术改造项目”

  本公司2017年终止“上虞京新年产1000吨左氧氟沙星技术改造项目”原因如下:

  (1)2012年,国家卫生部发布《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2015年,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该等限抗政策对国内喹诺酮类原料药市场产生较大影响,左氧氟沙星增长趋缓;2016年7月美国FDA再次对喹诺酮产品实施黑框警告消费者,其不良反应范围加大,左氧氟沙星的主要国际消费区域东南亚相关国家政府也开始了抗生素的限制使用政策,由此造成了国际市场增长也趋缓。

  (2)基于左氧氟沙星市场容量受限,预测今后市场增长亦十分有限,而公司作为全球市场占有率最大的制造商,通过技改,已经具备了1000吨/年的生产能力,可以满足市场需求,不需要再行扩建改造。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项目,已完工的生产车间、仓库、公用配套工程将另行安排其他产品的生产使用,有效利用已投资的资产。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3、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附表1:

  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半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半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3: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4: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8067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8年8月16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4.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为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24号)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8,126,67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1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999,993.1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0,400,357.0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72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鉴于研发平台建设项目需按计划分步建设,因此期间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因此,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运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8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将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该项决议于2017年9月8日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9月9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从2017年9月9日起至2018年9月8日止,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于2018年9月8日前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实际使用16,071.3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归还的为4.79亿元。

  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4.8亿元(全部为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4.02%,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预计期间可使公司节省约360万元的利息支出。公司承诺到期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归还募集资金。

  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4.8亿元(全部为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必须于2018年9月8日前将前一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不超过5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后,才能继续使用此次通过的总额不超过4.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期限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该事项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2、监事会发表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4.8亿元(全部为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此事项的专项意见

  作为京新药业的保荐机构,财通证券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分别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和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保荐机构同意京新药业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8068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8年8月16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为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24号)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8,126,67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1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999,993.1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0,400,357.0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72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与结余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7年8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项决议于2017年9月8日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实际使用16,071.38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归还的为45000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

  (一)投资额度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全部为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意见,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相关的核查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金融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为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为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此事项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财通证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事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经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8069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8年8月16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参股公司以色列Mapi Pharma Ltd(以下称“Mapi公司”)增资$1000万美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暨对外投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增资暨对外投资概述

  1、为增强Mapi公司资本实力,更好的开展神经性疼痛和多发性硬化等适应症的药物研发及市场推广,给公司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参股公司以色列Mapi公司增资$1000万美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Mapi公司的股权将由5.87%增加至9.71%。

  2、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暨对外投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相关协议签署、注册登记等事项。

  3、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增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Mapi Pharma Ltd.是一家位于以色列Ness Ziona爱因斯坦街16号的制药公司,成立于2008年,拥有经验丰富的科学顾问、专利律师和开发团队,主要从事新型缓控释制剂的开发,通过这种改良,达到改善病人依从性和减少副作用的目的。公司与Mapi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Mapi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千美元

  ■

  3、本轮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

  三、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条款

  1) 公司使用$1000万美元自有资金投资Mapi公司,以$235,294,000美元的投前估值,每股$17.082美元的价格购买585,412股C-1优先股;在交割之后,按转换和全面摊薄的基准(包括未分配的期权池),连同截至本次交割前京新已经持有的股份,京新将合计持有Mapi9.71%的股份。

  2)公司将获得Mapi公司一种产品在中国进行营销和出售的排他性权利。 细节将在后续《合作协议》中明确和签订。

  3)认购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还需经京新药业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如京新药业董事会审核不通过,则本认购协议不生效,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增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Mapi的增资,有助于增强其资本实力,更好的开展神经性疼痛和多发性硬化等适应症的药物研发和市场推广,为公司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8070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18年9月5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5日下午14:00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4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8月3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请股东按照提案编码所示,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8月31日和2018年9月3日(上午8: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京新药业董秘办。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75-86176531

  3、传 真:0575-86096898

  地 址: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

  邮 编:312500

  联系人:金志平、张波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020”,投票简称为“京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如下:

  ■

  (2)上述议案的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8年8月30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002020京新药业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8065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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