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业务拓展,进一步加强高精度核心产品技术的发展,以及重点行业领域的产品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取得了较好的业务进展。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07,616,216.56元,较2017年同期营业收入636,363,207.97元,上升278.34%,北斗高精度、北斗移动互联、时空信息和通导一体化业务均获得了较好的发展。随着公司在上述业务方向上产业布局的进一步完成,公司各业务板块的竞争力不断加强,产业布局逐渐完善,公司业务将实现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北斗高精度应用领域的产品和市场开拓。通过国、内外多品牌和渠道拓展,强化产品市场竞争力,测量测绘业务取得了较为明显的业绩增长。在精准农业业务领域,公司与国内、外多家前装拖拉机知名厂商展开产品战略合作,拓展精准农业产品市场,取得了一定的业务进展。公司布局数字化施工机械控制业务板块,2018年上半年取得了较好的业务进展。精准农业和机械控制业务目前在业务导入期,产品具备国外产品替代优势,未来在国内、外市场均有较强的业务增长潜力。报告期内,公司高精度核心芯片和板卡技术不断优化,在测量测绘、精准农业、机械控制、机器人、无人机、驾考等领域进行了广泛的应用,板卡业务取得了较好的增长,对于强化公司在高精度领域的产品竞争力和高精度业务的盈利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北斗移动智能终端的产品开发与市场拓展,重点加强公共安全和民用航空领域的时空信息“云+端”解决方案。在产品开发方面,进一步加强移动互联产品的高精度解决方案,未来将通过中国精度的网络信号实现差分服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移动互联产品领域的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强化智能终端海外市场的开发,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与此同时,公司不断强化公共安全和民用领域的信息化服务能力,竞争力进一步得到了提升,系统和软件收入获得了较大的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积级整合空间信息领域的相关资源,拓展地理信息测绘和空间数据获取业务,以及时空大数据平台的发展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应用,布局北斗时间在各领域的应用,强化“中国位置”、“中国精度”的应用和拓展。进一步强化了时空信息领域的应用与发展。时空信息应用仍在产业培育阶段,目前业务发展较为平稳。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通导一体化业务领域的市场拓展,有效把握市场发展机遇,业务订单获得了强劲的增长,仅自组网业务,2018年1-6月份累计签署订单2,501,411,280元,为公司业绩的高速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8-087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15日在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十二街8号院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郭信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最终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半年度报告全文将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参考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专项报告全文将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按照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后,同意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经本次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22元/股调整为16.17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8.06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侯红梅女士、左玉立女士为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相关规定,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侯红梅女士、左玉立女士为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州中科雅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广州中科雅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金额3,000万元,期限一年;拟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决定对该两笔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六)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决定对该笔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招通致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北京招通致晟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8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决定对该笔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八)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海棠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深圳海棠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6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决定对该笔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九)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海棠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深圳海棠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和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该笔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同时本公司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深圳海棠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二〇一八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8-089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等议案。
2、2017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并于2017年9月9日披露了《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了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事宜。
4、2017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7年11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
6、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调整方式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2018年4月25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74,283.81万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派现金0.50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37,141,905.00元。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按照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前或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式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派息事项发生后,公司按下述方式调整行权价格: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派息事项发生后,公司按下述方式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3、调整结果
此次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22元/股调整为16.17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8.06元/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价格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价格调整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价格调整及注销、回购部分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8-090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等议案。
2、2017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并于2017年9月9日披露了《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了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事宜。
4、2017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7年11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
6、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由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付淑俊、谭英、李刚等3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及价格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120,000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1.24%,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回购价格为8.06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154人调整为151人。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款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注销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由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季广莹、谢炯、陈振、黄鑫灿、韩子敬、贺智平、张硕、刘建伟、张祖全等9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510,000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105人调整为96人,股票期权由5,677,500份调整为5,167,500份。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价格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规定,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价格调整及注销、回购部分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8-091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中科雅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雅图”)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金额3,000万元,期限一年;拟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决定对该两笔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欧电子”)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决定对该笔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招通致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通致晟”)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8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决定对该笔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海棠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棠”)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6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决定对该笔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海棠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和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该笔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同时本公司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深圳海棠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2、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本次担保及反担保事项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对本次反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广州中科雅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总部中心2号楼1101、1102房
法定代表人: 靳荣伟
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9月24日
经营范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具体经营范围:软件开发;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广告业;地理信息加工处理;机电设备安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测绘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电力输送设施安装工程服务;软件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中科雅图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79,822,163.74元;负债总额为113,850,997.63元;净资产为165,971,166.11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202,360,566.43元,利润总额为52,703,224.23元,净利润为53,385,616.28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06,928,616.20元;负债总额为125,530,677.93元;净资产为181,397,938.27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为 81,889,454.56元,利润总额为17,206,333.62元,净利润为15,426,772.1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名称: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彩频路 7 号 702、704
法人代表:郭四清
注册资本:40,786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5月17日
经营范围:仪器仪表批发;机电设备安装服务;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软件 开发;仪器仪表修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电子、通信与自动 控 制技术研究、开发;技术进出口;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货物进出口(专营专 控 商品除外);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计算机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软件批发;电子测量仪器制造;测绘服务。
吉欧电子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97,141,148.20为元;负债总额为60,163,737.67元;净资产为236,977,410.53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210,112,141.03元,利润总额为36,203,477.64元,净利润为31,317,255.59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24,327,206.27 元;负债总额为 180,126,622.38 元;净资产为344,200,583.89 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为177,885,680.78 元,利润总额为32,893,705.04 元,净利润为28,803,773.36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名称:北京招通致晟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1幢5层50605
法定代表人:林伯瀚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3月25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基础软件服务、应用 软件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及设施的装配、集成、安置作业;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系统设计、施工、安装、维护(施工、作业限外埠经营生产活动);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招通致晟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15,356,141.37元;负债总额为205,966,963.07元;净资产为109,389,178.30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76,527,352.24 元,利润总额为24,840,222.54元,净利润为 23,037,596.72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350,636,899.32元;负债总额为 239,563,739.47 元;净资产为111,073,159.85 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为 103,822,223.45元,利润总额为1,483,167.06 元,净利润为597,065.54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名称:深圳海棠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南头关口二路智恒战略性新兴产业园15栋3楼
法人代表:郭信平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6日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的技术信息咨询;移动电话的研发、销售;其它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移动电话的生产。
深圳海棠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4,657,924.55 元;负债总额为42,420,457.92元;净资产为32,237,466.63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 59,331,253.20元,利润总额为16,514,674.19元,净利润为14,074,174.41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02,329,591.76元;负债总额为 54,006,572.54万元;净资产为48,323,019.22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为 20,801,990.14元,利润总额为18,375,076.97元,净利润为15,860,952.59(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2楼2201号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注册资本:1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日
经营范围: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45,375,213.76 元;负债总额为 415,506,255.26元;净资产为 729,868,958.5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53,451,835.58元,利润总额为51,295,021.84元,净利润为30,863,984.73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762,516,839.87 元;负债总额为402,586,899.66元;净资产为 1,359,929,940.21 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为59,509,862 元,利润总额为40,078,502.21元,净利润为30,060,981.7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
本公司对中科雅图、吉欧电子、招通致晟、深圳海棠申请的银行项目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2、反担保
公司对担保公司为深圳海棠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核认为:
1、中科雅图、吉欧电子、招通致晟、深圳海棠此次申请融资贷款是该司开展业务的经营需要,将为公司经营带来积极影响,本公司为其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2、中科雅图、吉欧电子、招通致晟、深圳海棠目前经营正常,其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
3、此次提供担保的中科雅图、吉欧电子、招通致晟、深圳海棠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4、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为深圳海棠银行授信事项提供担保的能力。公司为上述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
独立董事已发表书面同意意见,认为:
担保公司为深圳海棠本次申请银行借款的担保方,担保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债务违约而出现经营风险。
公司为上述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本次反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银行授信的担保方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及反担保金额共计12,4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含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1,168万元,占2017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3.60%。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8-092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八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十二街8号院公司会议室。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9月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3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日(星期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3日(星期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8日(星期二)
8、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8年8月31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十二街8号院 合众思壮
邮政编码:100176。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电话:010-58275259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宋晓凤女士
联系电话:010-58275015 联系传真:010-58275259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3。
2.投票简称:“思壮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1) 提案设置
■
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括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 投票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8年9月3日召开的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我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请委托人在相应表决意见的格内以“○”表示意见。)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8-093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9月2日下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靳荣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号为“证监许可[2016]2004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137,31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截至2016年9月13日,公司实际已向郭信平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137,31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8,075,405.5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8,475,405.50元。
截至2016年9月23日,募集资金人民币948,475,405.50元已全部存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231018800002606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京会兴验字第0302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为人民币73,482.7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2,324.75万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1、2016年9月23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2310188000026061)。该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2016年9月26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0910497010903)。该账户仅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2016年9月28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0910038810102)。该账户仅用于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2016年12月13日,公司所属子公司武汉合众思壮空间信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7909629510808)。该账户仅用于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5. 2018年4月28日,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的人民币账户(账号:1000000010120100623435)。该账户仅用于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根据《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于2016年9月14日连同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9月27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6年9月27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6年12月26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武汉合众思壮空间信息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8年5月4日,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各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3,225.44万元大于募集资金余额22,324.75万元的金额系募集资金账户存款利息。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7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北斗科技有限公司出资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下的海外业务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由美国、迪拜、巴西、俄罗斯、日本变更为美国、巴西、日本、香港、泰国。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思拓力下属全资子公司思拓力定位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思拓力”)以募集资金向北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科技”)出资490万元实施泰国区域海外业务中心建设项目。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
2、2016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的自筹资金2,124,120.36元,置换预先投入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的自筹资金13,362,852.50元,置换预先投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42,228,824.25元,置换预先投入本次收购现金支付对价的自筹资金4,410,000.00元,置换预先投入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的自筹资金5,904,393.96元,以上置换金额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并分别出具报告号为(2016)京会兴专字第03000021号的专项审核报告。
3、截至到2018年6月30日,公司未再发生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承诺投资的项目使用并按照信息披露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未发生未履行披露义务的情况,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的贷款、用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其他情况。
八、期后事项
2018年7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在广州购置土地建设办公场所用,因此拟将原“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 在广州使用7,400万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所计划取消。项目变更后拟结项,节余资金用于《合众思壮高精度业务华南总部及广州研发中心》。
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之募投项目中的建设项目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与其他项目 中的本次收购现金支付对价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已经支付完毕。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予以结项。截至2018年7月26日,公司结项节余募集资金18,974.51万元(含利息收入),其中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分期向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合众思壮科技有限公司以增资方式拨付款项,由于项目结项不再继续增资。项目节余资金全部用于《合众思壮高精度业务华南总部及广州研发中心》,项目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支付。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8-088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0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募集资金实际情况。
(三)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规定,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8-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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