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8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8-049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426号)(“《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由于《反馈意见》中部分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并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至2018年8月19日前提交书面回复及相关资料,有关详情详见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6月14日的《关于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现本公司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列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和资料补充,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本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资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和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8-050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股东大会批准,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开展了中期票据发行工作。2017年8月24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MTN463号),同意接受本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018年8月13日,本公司发行了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现将发行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