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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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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8-05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围绕工业炸药生产装备、工艺技术、软件系统和关键化工原辅材料的研发、制造、生产和销售领域,以智能制造、技术创新、信息化建设、开拓海外市场、一站式服务体系为核心开展工作,优化业务结构,加大研发投入,在国家“一带一路”政策的指引下,海外装备项目业务获得较大突破,业绩保持稳步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85,386,766.4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617,369.88元。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把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机遇,利用自身在行业领先的技术和装备优势,深化开展国际合作,大力开拓海外市场。公司相继完成了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国的民爆生产装备项目,并开展了几内亚、拉脱维亚、尼泊尔、老挝等海外项目建设,成为公司新的收入增长点。

  公司积极响应《中国制造2025》关于实施智能制造工程的号召,通过实施产品智能化生产线示范工程,加快机器人及智能成套装备在民爆行业的推广应用,研发的“JWL-LZRobot型履带式装卸机器人系统”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果,于2018年1月16日通过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鉴定委员会委员认为:该系统总体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并获得工信部颁发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该项科技成果有助于实现民爆行业“推进智能制造,实现危险作业岗位少(无)人化”等相关目标要求,对公司在工业机器人应用领域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2018年1月,公司承办了由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和中国兵工学会民用爆破器材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民爆行业安全管理与技术发展论坛,对民爆行业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装备等技术进行了广泛地探讨和交流。

  2018年3月,公司获得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智能制造领域)”证书;2018年5月,公司被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遴选为 “广东省机器人培育企业”,体现了公司在管理规范、企业规模、行业地位、创新能力、盈利能力等方面较为突出,在所属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推动自主创新与技术改进,引领行业发展方向,不断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2018年3月,为优化整合科研和生产资源,促进公司产业链的有效延伸,体现规模效应,公司在报告期内采用现金出资3180万元人民币收购江苏天明化工有限公司60%股权,天明化工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该收购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产业整合能力和综合盈利能力,进一步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2018年8月8日,公司与RPL(Rutten Pty Ltd)签订了《框架协议》,RPL将其拥有的Jacon品牌旗下的子公司整合后在澳大利亚设立集团控股公司,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金奥博国际有限公司或其他全资子公司采用现金出资1600万澳元,以股权受让和认购股份的方式,最终实现持有51%的股权。双方在矿山开采爆破和混装作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协同效应,可实现资源互补,强强联合。同时公司将获得较完善的工程机械装备产品线及其客户资源,并拓展进入国际矿用和基建装备市场,为公司发展海外业务提供坚实的基础。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四川金雅公司、金奥博国际公司、新疆金峰源公司、山东金奥银雅公司、深圳美格包装公司、北京金源恒业公司、金奥博信息公司、安徽金奥博公司和江苏天明公司。

  与年初相比,本期合并范围增加江苏天明公司。为优化整合科研和生产资源,促进公司产业链的有效延伸,体现规模效应,公司在报告期内对江苏天明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60%股权的收购。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8-05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明景谷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8-05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多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8-05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27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4元,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2,906.28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相关发行费用3,681.4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224.86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2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XYZH/2017SZA20621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7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92,228,741.80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292,248,592.45元,利息收入40,149.35元。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 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和下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8 年6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

  注:安徽金奥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工业炸药用一体化复合油相材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将拟使用资金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至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供子公司实施对应项目。为方便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奥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安徽金奥博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8年7月27日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7月10日和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和《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并经2018年4月23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研发中心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房屋购置变更为房屋租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形式存放,公司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截至2018年6月30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9,800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上半年,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14日批准报出。

  附件: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8-05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奥博”)于2018年8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2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1.64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32,906.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681.4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224.86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2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17SZA20621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拟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在申请支付募投项目相应款项时,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后,由公司采购部门填制付款审批单,并注明付款方式, 如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审批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并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台账;

  2、公司财务部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经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财务部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报与银行承兑汇票等额的募集资金书面置换申请,将本月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到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3、非背书转让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不再动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任何资金;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保荐机构可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控制合同履行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其他账户。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金奥博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控制合同履行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金奥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金奥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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